人人书

杂志

保存到桌面 | 繁体人人书 | 手机版
传记回忆文学理论侦探推理惊悚悬疑诗歌戏曲杂文随笔小故事书评杂志
人人书 > 杂志 > 清代邮政挂号邮件研究

清代邮政挂号邮件研究

时间:2024-11-07 07:19:39

一、大清邮政何时开始办理单(双)挂号邮件

对于大清邮政何时开始办理单(双)挂号邮件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有两种说法。一是1878年。《天津邮政史料第一辑》第166页的《早期邮政业务及其发展》一节中有这样的文字,“民前34年(1878年):3月23日开始收寄公众邮件,服务的项目有信函、新闻纸、刊物和贸易契,还可以挂号,国际信函也可以寄递。海关的首批邮票就在这年印妥发售”①。二是1896年。笔者为此认真研读了海关相关档案文件、查找邮件资费及原始通信记录。根据已经掌握的资料,笔者认为清代邮政开始办理单(双)挂号邮件为大清邮政时期的1896年。现将论据梳理如下。

1.三份邮资表均没有挂号信件资费

1878年3月23日(清光绪四年二月二十日),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经总理衙门授权,指定(天)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在天津开始筹备试办邮政。德璀琳接到指令后,以天津为中心,在北京、天津、烟台、牛庄(今营口)、上海5处海关,效仿西方邮政模式试办邮政。同年5月1日,以天津海关名义向社会公布了海关邮政的《邮件资费表》,明确了海关邮递信件取费的统一价格。这份海关邮政公告保存在光绪五年五月《税务司关于天津陆路邮差事务报告之总略》中,详见附表1。同年7月,由江海关(上海海关)造册处印制、津海关首发的中国第一套邮票——海关大龙邮票问世。

1879年11月26日(清光绪五年十月十三日),海关邮政调整邮资,此时已将海关书信馆改称为“海关拔驷达局”;这个词由英文“POST”一词音译而来,意思就是邮局。并于1880年1月11日发布公告和邮资表,这份公告和邮资表保留在《1880年1月15日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呈赫德第9号文》中。此次增加了书、货样、小包邮寄业务。海关拔驷达局调整后的邮资表详见附表2。

1882年11月15日,北京海关总署发布第5号通告,1882-1883年冬季封河期间,调整资费标准,其中规定:从国外寄来的在上海经上海海关邮局从陆路转发的邮件,如未付邮费,将在寄达地向收件人收取邮费。在其他口岸及北京交寄的各种邮件必须先付邮费。寄往国外的公文、信件和报纸将由专职信差运送。寄交这类邮件时,除按资费表所规定的费率付足国内邮资外,还要用我海关邮票付足国外邮资。资费标准参见附表3《海关邮局资费表》。

2.《1885年5月30日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呈海关总税务司第59号文》

“本月13号汉口海关税务司给您寄去了有关挂号信函事宜的第54号文,该文的副本也寄给了我。现将我所拟定的海关邮政挂号信函规则呈报您。

“该规则是以香港邮政局的相关规则(见香港邮政法规第54-61条)为基础而制定的。本规则在拟定过程中基本上对香港邮政局的相关规则未作大的变动。我之所以极力主张在我们的邮政业务中增添挂号邮件业务,是基于以下几项原因:如果没有挂号业务,那么我们就要对所有信件负有同等的责任;如果有了挂号业务,从整体上看,我们担负的责任就减轻了……如挂号信函发生丢失,最多赔偿银5两。挂号信函收取百分之一的保险费,并且只有当挂号信函是在我们内部丢失时,我们才负责赔偿”(《天津邮政史料第一辑》302页)。

图1

图2

3.浙海关税务司葛显礼呈赫德文1884年12月31日,浙海关税务司葛显礼呈赫德第151号文中提到:“此地(指宁波)中国人的信件,大部分是寄往上海的……何况英国邮局还有挂号的办法,更为稳妥,中国人已经在利用了”②(《中国海关与邮政》第28页)。

4.大清《邮政开办章程》中之规定

“四、凡往来外国暨通商各口之信件,在邮局挂号与否,均听自便。如挂号,应另纳号资,挚取收单。其往来外国信件,应按《联约条例》第五、第六、第七等款办理。其往来通商各口信件,应按岸资之例办理。若欲收信人之回单,则须于另纳号资外,加倍付给”①(《天津邮政史料第一辑》182页)。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海关试办邮政期间并没有开办挂号业务,一方面是3次邮资表中都没有挂号资费;中国人还利用英国邮局寄挂号信;而最有说服力的是德璀琳建议在邮政业务中增添挂号邮件业务。实际上,也是在1896年3月20日大清邮政时期才正式办理挂号业务,而且对单(双)挂号信函的办理有许多详细规定,现分别论述如下。

二、平信及挂号函件资费大清邮政的挂号分为单挂号和双挂号,在普通平信(含明信片)资费外另加挂号或回执费。因此,必须清楚普通平信(明信片)的资费标准,在大清《邮政开办章程》中是这样规定的:图3

图4

图5

“征收信资:寄送信件既分口岸、内地、外海三项,其信资亦当分晰为三,一为岸资,一为内资,一为外资。

“通商口岸联约处所往来信件之信资,本有自定之权,所拟之资(即岸资)列后:明信片每张应收洋银1分;封口信每件计重二钱五分、五钱、一两以下应收洋银2分、4分、8分,余以此类推;新闻纸(华、洋文)每张应收洋银1、2分;贸易册并刊印各件,计重二两应收洋银2分。

“邮政局须制造信票,以便粘贴信面,作为寄送外国暨通商各口之信资,俟分定岸资、外资、各信票之式样,再行宣示众知。”

在《挂号章程》③中规定:“凡挂号之信件,寄信者须先粘贴足邮票,即按该件之分量、程途核计。且须付给挂号之费用,即在中国境内每件合洋银5分。出中国界外每件合洋银1角。交寄挂号函件,寄件人如欲索取回执,即收件人签名、盖章之收据,如国内邮件,每件须另付回执5分;国际邮件每件另付1角。此项资费均须用邮票粘贴在所寄之挂号函件上”(《天津邮政史料第二辑》330页)。

此后邮资又经多次调整,由于清代档案资料太少,笔者费尽心思在各类文献资料中查找。历次调整的详细情况见附表4。

附加说明:大清邮政的洋银1分与海关邮政1分银是不等价的。笔者理解:海关邮政“关平足银”是两、钱、分、厘制,以重量计算,所以才会出现附表2中“1钱1分”的资费;大清邮政的“洋银”则是元、角、分制,无关重量。关平足银,每两合英洋1元6角。

三、大清邮政挂号邮件标识及邮票粘贴规定

大清邮政挂号邮件没有在信封上粘贴挂号标签,而是规定加盖挂号戳记,并且对单、双挂号分别加盖不同的戳记。单挂号加盖“R”(Registration,挂号)缩写戳记,双挂号加盖“RR”(ReceiptRequested,索取回执)缩写戳记。也发现加盖有“AR”(AcknowiedgmentOfReceipt,索取收到回单)缩写戳。根据大清《挂号章程》规定:“挂号费之邮票与邮资之邮票应分开粘贴。若系带回执之挂号信函,则回执费之邮票亦应与上述两项邮票分开粘贴。邮资之邮票可用日戳盖销,戳记应完整,日期应清晰。挂号费之邮票应用刻有‘R’或‘挂号’字样戳记盖销。而回执费之邮票则用刻有‘RR’字样戳记盖销”(《天津邮政史料第二辑》337页)。

此规定明确、详细。由于早期没有使用专门的“RR”戳具,需用时则直接用挂号的“R”戳加盖两次。图1为1900年6月22日广东寄宁波的单挂号信⑤,所贴的“蟠龙”2分邮票为平信邮资,盖销日戳,“蟠龙”5分邮票为挂号费,用“R”戳盖销。图2为1902年9月从湖北荆州寄北京红条双挂号封⑥,贴“蟠龙”邮票1分1枚、2分5枚,销“荆州邮政局”碑形戳,挂号资费则用“挂号信件”专用戳盖销。图3为1901年9月19日从安庆寄往北京的一件超重双挂号信⑦,封下方的“蟠龙”4分银和2分银邮票为平信邮资,分别盖销日戳;封上方的2枚“蟠龙”5分银邮票为挂号费和回执费,分别用“R”和“RR”戳盖销。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基层邮局并没有严格执行这些规范要求,而是各行其是,随意性很大,如对所粘贴的邮票就没有按照规定分开盖销日戳和挂号戳。

四、大清邮政挂号邮件收据在大清《管局供事规则》③中,对各项邮政业务做了具体规定,如挂号业务:

“第53条寄件人挂号邮件执据。交局挂号之件,管局供事遂备双页执据一份,于该执据上写明该件之种类并收件人姓名、住址、挂明若干号数,加盖日期戳记,然后于执据上画押(必须亲笔书写)交给该寄件人收执。挂号邮件上所书之号数须与该件之执据相符。原寄局所备挂号执据之副页应粘贴于该件之上一同寄发。挂号执据之存根底簿必须详细,更须注明寄件人姓名、住址,以便该件若无法投递时,即可交还原寄件人。”

图4就是挂号邮件执据的式样,共三联,第一联为“存根”;中间是第二联,是由邮局填写画押后交给寄件人的收据,寄件人执此可以查询;第三联由邮局填写后粘贴于挂号邮件上,一同寄发到收件人处。

“第54条收件回执。寄件人如欲索取收件人回执者,每件须另加邮费。原寄局须用收信回执填写,随该挂号之件一并寄发。待该件投到,经收件人在回执上画押,然后缴还原寄局交回寄件人”(《天津邮政史料第二辑》379页)。

图5就是收件回执的式样,共三联,右边第一联为“存根”;中间是第二联“收件回执”和第三联“回执收条”。邮局将中间两联粘贴在挂号邮件上一并寄发,收件人收到挂号信后,要在第二联“收件回执”上签名画押,然后退回原寄局,投递寄件人;寄件人要在第三联“回执收条”上签名画押,然后邮局存档。

五、发往国外的邮件必须加贴外国邮票

当时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外国人经办的所谓“客邮”在中国强行设立。英、法、美、日、德、俄等都先后在中国设立了自己的邮局。这些“客邮”局在中国领土上行使其本国的邮政章程,使用本国的邮票。因此,大清邮政的国际函件除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以外,寄往外国函件的邮资,还要贴用各口岸所设外国邮局的邮票,并由这些外国邮局转发国外。

大清《挂号章程》规定:“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外,凡寄往外国之挂号信函,其邮资和挂号费,可贴用各口岸所设外国邮局之邮票,并将由这些外国邮局转发国外。例如:贴用香港邮票之国际挂号信函,即通过英国邮局转发外国;贴用法国邮票的,即通过法国邮局转发外国。寄往外国之信件,如贴用中国邮票,须粘贴在信封背面,由邮政人员负责盖销,并在信封正面粘贴等值之外国邮票(如香港和日本邮票)。如国际信件是在冬季封河期间寄自或寄往中国北方者,须加收国内信资,并用中国邮票粘贴在函件上”(《天津邮政史料第二辑》335页)。

这在海关邮资表的备注中已经作了要求。例如:附表1中就有“寄往外洋各国之信件,倘于交寄时已贴有付足外洋邮资之外国邮票,则于海关及寄件人便利实多。盖此项信件,只须再按前列甲项中国境内所规定之邮资,贴足海关发行之之邮票即可交寄矣。”

实际上,外国在华各邮局也都发布了中文资费表。例如1884年12月31日浙海关税务司葛显礼呈赫德第151号文中提到:“英国领事馆邮局1884年4月14号邮资,发往上海平信墨洋2分,折合制钱23文;寄往通商口岸、香港、日本、朝鲜、马尼拉和安南等地墨洋5分,折合制钱57文”(《中国海关与邮政》第28页)。

图6为1902年6月25日从福州寄德国的挂号明信片⑧,贴“慈寿”小字改值10分邮票及“蟠龙”4分邮票各1枚,符合明信片4分+挂号1角的资费标准。盖福州6月25日汉英单线戳及“R”英文挂号戳,贴中国香港“维多利亚女王”2先时邮票2枚、10仙邮票1枚(1880年发行),并盖大型福州“I.P.O.”戳,经中国香港中转并盖7月2日挂号中转戳,有德国8月4日到达戳。图6参考文献

①仇润喜《天津邮政史料第一辑》北京航空学院出版社1988年5月

②编委会《中国海关与邮政》中华书局1983年8月

③仇润喜《天津邮政史料第二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1989年8月

④编委会《山西邮电志》山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3月

⑤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013春季拍卖会目录

⑥上海东方国拍2013年7月5日春季邮品拍卖会拍品

⑦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017年秋季拍卖会拍品

⑧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017年秋季拍卖会拍品
   

热门书籍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