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大雪封村,我把老师布置的寒假作业写完了,也把从学校里订的《中学生阅读》看完了,百无聊赖,到处借书。我有一个远房祖父,说是祖父,其实比我父亲还小两岁,只是辈分比较高。他读过高中,是我们村识字最多的文化人,家里藏有一些书。在他家里,我借到一本《儒林外史选粹》。
既然是“选粹”,当然不是全本,不过今天看起来,那本书收录了《儒林外史》当中六成以上的内容。我记得我读到了“王冕放牛”,读到了“范进中举”,读到了“马二先生逛西湖”,读到了“野羊塘将军大战”……这些篇章都不连贯,故事也算不上扣人心弦,再加上很少有打斗场面,按说对青少年的吸引力是很小的。只是那时候没有别的书看,只能拿它打发时间。
寒假过完一半,快要过年的时候,我祖父去世了。出殡前的一个晚上,我父亲和叔伯们忙着准备葬礼上欠缺的家什,堂兄弟们都回家吃饭去了,剩我一个人守灵。我坐在棺材旁边,就着长明灯的微光,翻开那本《儒林外史选粹》,继续往下读。就是这个晚上,我读到庄征君辞官归来,投宿民家,撞见诈尸那一段情节:
到三更半后,只见那死尸渐渐动起来。庄征君吓了一跳,定睛细看,只见那手也动起来了,竟有一个坐起来的意思。庄征君道:“这人活了!”忙去推那老爹,推了一会,总不得醒。庄征君道:“年高人怎的这样好睡!”便坐起来,看那老爹时,见他口里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已是死了。回头看那老妇人,已站起来了,直着腿,白瞪着眼。原来不是活,是走了尸……
我小时候号称胆大,但是读到这里,浑身汗毛仍然不由得直竖起来,赶紧合上书本,往怀里一揣,连滚带爬出了灵堂。我父亲回来,问我为啥不守灵,我撒谎说:“饿了,出来找点儿吃的。”
后来读高中,在语文老师那里借到全本的《儒林外史》,直接翻到诈尸那段,仔仔细细重读了一遍。不知道为什么,已经完全没有恐惧感了。
全本的《儒林外史》比“选粹”多出三分之一内容,更重要的是,前后情节是连贯的。从第二回“周进教书”到第五十四回“聘娘出家”,每个篇章都有勾连,适合从头到尾再读一遍。
事实上,我不是重读了一遍,而是重读了很多遍。我在高中阶段开始读《红楼梦》,一口气读了十七遍,直到读出了“妊娠反应”。可是读《儒林外史》,无论读多少遍都不会吐,甚至每次都能读得食欲大振,非常非常想吃东西。
我认为,这本书最能激起食欲的情节有三处。
第一处,王冕给人家放牛,人家煮些腌鱼、腊肉给他,他不舍得吃,用荷叶打包带回家,送给母亲。
第二处,马二先生仗义帮朋友,花光了积蓄,逛西湖时没钱买吃的,在湖畔酒店里瞧见透肥的羊肉、滚热的蹄子、极大的馒头,直往喉咙里咽唾沫。
第三处,匡超人做小生意侍奉双亲,白天杀猪、卖豆腐,晚上等病床上的父亲睡安稳了,掏出马二先生送给他的书,轻声念文章。生意做得好时,在集上买些鸡鸭鱼肉,为父亲改善生活。
无论按照古代的道德,还是根据现代的标准,孝顺和仗义都是极好的品质,而王冕、马二和匡超人在当时都是穷人,穷人的孝与义尤其不易。我年轻时看武侠小说,会忍不住将自己代入,把自己当成主人公,历经磨难,终成高手;看《儒林外史》时也是这样,会忍不住将自己当成王冕、马二、匡超人。我能感觉到他们的饥饿,所以我也跟着饿。中午去食堂打饭,本来吃三个馒头就饱了,因为看了《儒林外史》,结果吃了四个。
我读书不算多,评判好书的标准也比较俗气。在我心目中,好书分为两种:一种让人想喝酒,一种让人想吃饭。《水浒传》属于让人想喝酒的好书,《儒林外史》属于让人想吃饭的好书。好的诗歌也是如此,李白的诗让人想喝酒,杜甫的诗让人想吃饭。有些诗,有些小说,读者极多,销量极大,但我不喜欢,因为它们既勾不起酒瘾,也勾不起食欲,看了只想吐。
《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是安徽人,我初中读“选粹”的时候和高中读全本的时候,对他并不了解。前年为袁枚的《随园食单》做注评,研究跟袁枚有交集的那些清代作家,才对吴敬梓有了点了解。
吴敬梓比袁枚大十五岁,二人中年以后都住在南京,可能因为性格和人品的差异,从来没有直接来往。如果非要说有来往,那也是间接的:袁枚当过两淮盐运使卢见曾的座上客,吴敬梓也当过。袁枚在卢见曾府上吃过饭,回家大书特书,将在卢府见到的所有美食都写进了《随园食单》;吴敬梓旅居扬州时,也曾受卢见曾款待,但他不屑张扬,后来他死在扬州,还是卢见曾派人把他的遗体送回南京的。
袁枚出身师爷家庭,天资聪明,精打细算,既有很好的文采,又有很强的交际能力,他通过做官、贪污、打秋风、跟盐商合伙做生意、为达官显贵写墓志铭,将小小家业不断做大,靠一人之力养活了庞大的亲戚网络。
吴敬梓出身官宦世家,少年豪富,中年家道败落。他隐居南京,与一帮同样不屑于钻营的文朋诗友过着穷苦日子,一边种菜,一边写他的《儒林外史》。但他绝对不是为了自己的清高而不顾家人死活的迂腐之士,他把儿子当成知心朋友来看待,自己反对走科举道路,却把儿子培养成了一个颇有操守的文职官员,一个精通数学的学术干部。
让我选一个古人当朋友的话,我会把袁枚一脚踢开,只选吴敬梓。
(秋水长天摘自新浪网作者的博客,刘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