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儿说“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但对于一般男性而言,瘦且长发的时期八成不是人生最成功的阶段,但一定是令人最想回溯而不得的时代。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在钱包的透明夹层里放张照片成了种习惯。最开始放的是艾弗森的比赛照片,暗蓝色的76人队球衣松松垮垮地兜着风、45度后仰跳投,肌肉紧绷在出手前的那一瞬,透着股轻灵迅捷、赏心悦目的劲儿。可是这场景毕竟跟我的生活没什么交集,赏心悦目的也只是单薄的影像之美,时间久了,就看着乏味起来。后来换成了一张跟爸妈去深圳旅游时照的合影,三个人都笑得开心,三口大白牙,屡看不厌。
电影世界里,无论纵横四海的大哥还是百战余生的老兵,温柔地看着家人照片的场景几乎是一个必死的flag(旗),下一个镜头不是暴尸荒野就是喋血街头。像我这种没事就看看钱包里的合影还能平平安安毫发无损的,要是混进哪部影片,最起码也得是个“风暴降生坦格利安”级别的主角。
小时候我不怎么爱照相,一是出于小男孩儿对于这种“臭美”行为的天然抵触,二是那个年代照相留影远不如现在方便,稍有纪念意义的照片通常要在照相馆完成。于是嘴唇上的红色、额头上的小红点和脑袋上的博士帽作为著名的“中国审美三元素”,总是反复出现在不同年份的照片之中,令人烦不胜烦。
以前每年过生日,妈妈总是郑重地让我去照相馆照相,说是每长一岁都要留个纪念。我不爱去,小孩子嘛,总觉得时光漫长,未来久远得一眼望不到头,哪里用得着年复一年地留影纪念。现在看来这种念头真是太天真幼稚了。
万事屋的老板曾经说过一段话,大意是人越长大就越会觉得时间过得快,对他这个年龄来说,时间已经快得像F1赛车一般了。我也早有同感。越觉得光阴易逝,就越想回头抓住点什么,但是刻舟求剑、缘木求鱼,终究只是徒劳而已,于是只有过去留下的照片和影像,能带你一遍遍回溯那些注定回不去的过往。所以每次翻看老照片,我都十分感谢当年总是执拗地抓着我进行各种摆拍活动的妈妈。
现在对照相一事早已不再抵触,每次和家人朋友出行游玩,都是手机相机齐飞,摆拍也好、随手拍也罢,不讲构图,没有技法,只求留下过往时光的一鳞半爪,让每张照片都能勾起一段活色生香的回忆,就很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