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意见稿”,这次是真家伙
从“征求意见稿”到如今《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网约车的合法之路走了整整一年的时间。而相对于“征求意见稿”出现时所带来的巨大争议,这一次新政的主要改变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运营资格发生了巨大变化。“征求意见稿”要求车辆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而现在私家车只要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运输证》就可以合法营运。这带来的最大影响就是,按照“征求意见稿”的想法,网约车本来应该执行和出租车一样的报废标准,而现在则是规定60万公里报废,至于8年的时间限制则只是退出网约车经营而非报废。第二,在补贴活动上,原来的“征求意见稿”将定价权放在了政府部门,网约车搞优惠有可能被重罚,而现在这一限制也被取消。第三,在私家车申请成为合法网约车时,“征求意见稿”规定必须是驾驶员提出申请,而现在可以由网约车公司代为申请,从而大幅度提高了双方的效率。第四,新规还肯定了拼车与顺风车这样的模式,并允许司机与网约车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其归入劳动保障系统之中,为乘客和司机双方面的利益和安全都提供了保障。
诚然,虽然新政还不能满足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的全部要求,但是相对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新政的进步的确是可喜可贺。
新政将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新政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很明显,整个网约车行业将得以规范。同时,网约车的身份也得到了官方承认,只要各大网约车平台在各地申请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然后帮助车辆和司机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就能让自己的平台和旗下司机合法运营,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现在的网约车审批权交给了出租车管理部门,在此过程中网约车平台难免会付出一定的成本,并最终转嫁到司机和消费者身上。所以为了节约成本,未来的大规模竞价与补贴可能会告一段落。特别是滴滴出行与Uber中国的合并,更是让网约车平台之间的竞争减少了—平台与平台之间的竞争纯靠补贴已经很难成事。虽然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不是什么好消息,但是对于一直处于烧钱阶段的网约车平台来说,却重大利好。
此外,虽然看起来新政对出租车业“恶意满满”,但是换个角度看,“互联网+出行”回归市场主导的行为也让出租车行业的改革被提上了议程。出租车行业面临着网约车这个巨大的竞争对手,难免会流失越来越多的司机。这时候出租车行业为了留住这些司机,留住自己的利益,也许会做出一些让步。这对还留在该行业的司机而言,也应该是一个好消息。
最后,对于乘客来说,网约车纳入了政府部门的监管之中,从而让其安全性也有了保障。虽然这不可能完全避免一些网约车的违法行为,但相对于以往,政府部门能够更快地找到对应的网约车司机,并追究司机以及背后平台的责任,让用户获得更多的安全感。
不过,在新政为各方面带来了不少积极影响的同时,我们也要承认,现在出租汽车领域所存在的一些乱象并不会就此结束,各种外部矛盾和内部矛盾,还是会慢慢浮现出来。
乱象仍在,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出现
从新政的各个条款中,不难看出其对于网约车目前的种种乱象进行了针对性地限制,但是新政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这些乱象将就此结束,它们很有可能会改头换面,以新的方式出现。
比如,上文提到的出租车和网约车之间的矛盾就是如此。虽然政策变了,但两个阵营之间的矛盾却一直存在着。另外,新政出现后,网约车市场又会经历一个洗牌期。谁先拿到地方上的许可权,谁就能够先在本地市场中开展业务,网约车平台之间的新阶段竞争就此开始。最后,在安全和监管方面,虽然有了政策的约束,但是政府只能把控一个大方向。真正要在源头上保障用户的安全,还是要看平台对司机和车辆的约束力。
一种新生事物的出现,是不可能不伴随着任何波折和问题的。经过问题的磨砺后,对于整个国家、企业或者是从业者个人反而是一件好事。网约车市场真正走向规范化需要时间,在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之后,尽管步履蹒跚也总算是迈过了一个大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