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电视是音乐与电视艺术的跨界交融
1.打造独特的听觉效果
音乐电视是一种通过影视技术阐释音乐的形式。为了构建起有别于单纯音乐播放的听觉效果,在音乐电视的创作中,非常注重对视觉节奏的运用。影视拍摄也是讲求节奏感的,其节奏感的形成往往通过镜头的推、拉、摇、移以及升降来实现。这种最终表现在画面节奏上的视觉节奏能够帮助受众进一步感受到音乐节奏的美感。很多音乐电视的画面切换、镜头长短都和音乐的节奏相互匹配,人物的运动快慢以及摄像机的运动快慢等也相互协调,最终与音乐的节奏达到一致,使受众的眼睛仿佛“看”到了音乐的节奏。这种画面的视觉节奏既是拍出来的,也是通过后期剪辑制作出来的。在进行音乐电视剪辑的过程中,往往要根据音乐节奏的快慢决定镜头的长短,决定镜头的切换频率。只有镜头的运动节奏、剪辑节奏都和音乐节奏相互完美衔接,才能共同提升音乐的美感,带给受众焕然一新的听觉感受。
听觉效果的创新还有赖于音乐电视中色彩的表达。色彩是有冷暖之分的,犹如音乐情感有欢快和哀伤之别,而且色彩的冷暖应用差别不仅能够帮助表达音乐的高低起伏节奏,还能够表达音乐的文化内涵。如果音乐电视的画面色彩鲜艳明快,那么音乐的节奏通常是高亢而充满力度的;如果画面的颜色比较灰暗,那么音乐的节奏往往是舒缓且低沉的。画面的色彩会影响受众对音乐电视中音乐的感悟,也会影响音乐电视的听觉效果。
2.营造深远的画面意境
音乐电视并不是通过时间上完整的衔接、逻辑的合理转化或者空间的有序改变等进行叙事,其“讲故事”的方法充满了跳跃性、模糊性,往往是通过演员的表演、灯光的应用、场景的频繁转化、特技的应用以及摄影技术的变化等营造出一种意境,让受众在视觉和听觉的冲击中感受,通过想象力来理解故事内涵、补充故事情节,形成自己独特的审美体验。
音乐艺术与其他艺术形式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其所指的不确定性和不具体性。不同的人或者同一个人怀着不同的心情欣赏同一首歌曲时,其审美体验都是有所差异的。音乐是构成音乐电视的主体元素,所以音乐电视的艺术构成中具有鲜明的意象性特点,不是通过写实的方法进行叙事,更多的是表达一种情绪、思想,营造一种氛围。所以许多音乐电视作品中的画面与声音并不是以音画同步的方式出现,而是在音画平行中通过意境表达情感、表现音乐的内容。音画平行的叙事有助于形成两条线索,通过丰富受众的观看体验来完成故事的讲述。这种表面的声画平行叙事方式的构建并不是声音和画面彻底割裂,而是内涵的互通、主题的相互完善。
画面在音乐电视中既是载体,也是背景。画面语言既依托声音语言而存在,又有自己独特的艺术表现力。音乐的表现内涵是丰富的,为了避免对其产生干扰或限制,音乐电视的画面一定要留下充足的想象空间,供受众发挥审美想象。例如在《康美之恋》、《爱到春潮滚滚来》这些表现企业文化的音乐电视作品中,无论是采药还是酿酒,都是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工作,都需要热爱和保护大自然,所以在画面语言的选择上,既要契合歌词传唱的内容,还要通过大片的绿色来表达亲近自然的情感。而且绿色也代表着健康、生命等信息,这就使音乐电视表达的情感进一步丰富。饱满的绿色画面、矫健的少年、美丽的女子等构成诗情画意的生命图册,音乐电视所要表达的内容被诗意地呈现出来,既有艺术的美感,又有情感的触动。
二、音乐电视是科技与文化的诗意触碰
1.丰富了传统文化
音乐电视自上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后,在央视音乐电视大赛的强力推动下,得到了长足发展。诸多的音乐电视制作者也敏锐地意识到,要使这个“舶来品”在本土落地生根,获得受众的喜爱,就必须进行本土化的“改造”,为其注入鲜明的时代特点和浓厚的民族文化特色。民族化创意、时代化表达等一直贯穿在我国音乐电视的发展历程中,使音乐电视这一短小精悍的艺术形式具有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为了表达民族性,在音乐的选择上,很多创作者直接选择了能够体现我国民族文化的内容。例如茶文化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音乐电视《中国茶》就充分展现了我国茶文化中的诸多意象,如小桥流水、乌篷船、油纸伞下幽幽行走的女子以及茶水的氤氲之气。这些意象共同构筑起了中国茶文化的精神内涵,在含蓄内敛、充满生命力的表现中讲述了茶文化的发展。
2.强化了时代精神
为了给音乐电视注入鲜活的生命力,音乐电视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往往将时代精神注入其中。为了体现音乐电视的时代特点,首先是在制作技术上广泛应用了最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影视艺术的发展史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部科技发展史。影视技术的每一次进步,背后都离不开科技的发展。音乐电视在发展过程中,其制作水平不断提升,艺术表现力日益丰富,也是受益于科技的发展。例如在音乐电视《国歌响起》中就运用了大量的数字技术。宏大的战争场面和豪迈的歌声相互映衬,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其次,音乐电视在音乐选择上要注重对时代精神的弘扬。音乐电视传入我国时,正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的时期,可以说音乐电视在某种程度上记录了我国时代发展的足迹。众多有历史责任感的音乐电视创作者在选择歌曲时紧扣时代脉搏,传递出了时代特征。
随着我国互联网事业的发展,手机屏、电视屏、电脑屏之间已经构筑起了跨屏互动的视频传播模式。音乐电视的时长往往在5-8分钟之间,非常适合在新媒体上进行传播,因而有越来越多的优秀音乐作品选择以音乐电视的方式呈献给受众。可以说,科技对音乐艺术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要借力时代发展构筑的崭新平台,就必须在音乐创作中更加重视对各种艺术元素的应用,不断丰富作品的文化内涵,不断提高作品的创作质量,唯有如此,音乐电视才能真正拥抱又一个发展的春天。
(作者单位:西安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责编: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