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2001年去世前,乔布斯展示给世人的,从来不是一个“完美企业家”形象,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光芒四射的人物。
常理来说,在人们眼中有些不入流的“混小子”,怎么可能成为世界之骄子?
苹果“源于对抗流行观念的一贯倾向”
乔布斯曾自称是个反主流文化的孩子,一生都认为自己在精神上属于60年代。
1960年的旧金山,正掀起一股轰轰烈烈的“嬉皮士运动”。“嬉皮士”在西方,代表一种叛逆精神。当时有一部分年轻人蔑视传统,有意识地远离主流社会,以示他们对现实社会的“反叛”。而乔布斯出生于1955年的美国西海岸库比蒂诺,离旧金山很近。
1967年,代表反主流文化的嬉皮士运动进入高潮期,此时,相伴而生的计算机热潮也开始盛行。在两股潮流的交织进行中,乔布斯和他的另一位小伙伴,也就是苹果联合创始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在一间车库里,开始共同栽培一个日后大名鼎鼎的“苹果”……
和乔布斯一样,史蒂夫·沃兹尼亚也是长头发、光脚板的另类代表,他们是那个时代彻头彻尾的极客。在“对抗”美国主流文化中,二人反而成为具有革命精神的代表符号。
《叛逆精神:乔布斯与企业文化》一书作者卢克·多梅尔,长期追踪、采访苹果员工期间发现:苹果在那个时代的崛起,不是追随其他公司的模式,或者把革命热情简单挥洒到市场中,而是“源于它对抗流行观念的一贯倾向”。
这一点,在乔布斯一手将苹果带入巅峰的过程中,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
从反主流到主流
对于苹果的成功,人们很难将它归入到“叛逆者”之列。
直至今天,“果粉”们对于苹果的痴迷与狂热,可能更多停留于其开创性的产品创新,以及引领全新的消费需求上。
然而,最初的苹果成功于重新定义了创新,也创造了一种独有的文化。尤其是作为创始人的乔布斯,其“离经叛道”无形中给苹果的企业文化注入了极客式的“反主流文化”,形成了苹果富有灵魂性的东西。
后来,这种反主流文化已经变成了主流。
“墨守成规者不属此列。”这从苹果一贯的广告宣传中可以看出:产品不为迎合大众消费者追赶时髦而推出,而是为一部分追求个性自由的反叛者而设计。但是,它却拥有了越多越多的拥趸以及模仿者。
基于“与众不同”的信念,乔布斯和他创造的苹果,完成了对现实世界的改变与引领。这正是反主流文化赋予他的“叛逆”基因,所孕育出来的成果。
1977年的美国西海岸计算机展上,乔布斯第一次穿上了西装,似乎表明他从赤脚嬉皮士向主流企业家转变。
然而,如果没有1960年反主流文化的熏染,就没有叛逆的乔布斯,也不可能“长”出一个独特的苹果。
责任编辑:谢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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