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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价值影响下的差别定价:社会企业定价问题研究

时间:2024-10-27 02:19:11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上海200444]

摘要社会价值从无偿的公益观念转变为收费的公益观念促使社会企业追求高社会价值回报、低商业利润回报的双目标行动,这与经济学中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价格歧视行为有着重大区别。在此影响下,社会企业的商品定价呈现出依据成本定价、有条件的差别定价和引进第三方进行资助支付的特点。而这种定价方式,实际上扮演着区分商业市场和公益市场、区分消费者类型、维持和界定当前交易关系的角色。

关键词社会企业;公益可持续;价格歧视;社会价值

经济市场中,差别定价现象无处不在,如航空公司的商务舱和经济舱的价格差别、中国移动的梯级流量套餐,甚至包括菜市场中菜价的朝夕变化。在经济学中,这被称为价格歧视理论,意指同一卖者的同一产品对不同消费者或对同一消费者不同购买数量或不同购买顺序,收取不同的价格(王玉霞,2000)。其本质是为了追求商业利润的最大化行为。然而,市场活动中,某些企业在定价的过程中实行价格歧视却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为前提,而是追求多种目标的混合,比如社会企业。

概念界定

社会企业是指既追求某种社会价值目标以使得某些社会问题得以缓解,也追求利润以保障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且这两个目标存在一定程度的替代关系,即追求社会价值目标的同时会损失商业利润(刘世定,2017)。实践中,社会企业呈现出两个重要的特点:第一,追求高社会价值、低商业利润回报的行动;第二,追求某种社会使命,使用市场活动中的商业模式。

从无偿到收费:公益观念的变化

近年来,中国的公益观念经历了一个从公益无偿到公益收费的可持续的发展过程,这使得原本在第三部门领域活跃的社会组织逐渐让渡到社会企业的状态,即利用商业手段追求社会使命的实现,而不单单依靠政府、企业或者个人的捐赠。这使得社会企业的形态与社会组织相比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表现为:①专职员工出现,并且支付低于市场价格的工资;②商品通过市场途径进行售卖,赚取的利润用于再生产;③商品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但收获社会声誉。正是这些变化,使得社会企业必须采取市场定价进行市场竞争以“自我造血”,支付由工资、生产等带来的成本。

社会企业商品定价的特点

社会企业商品定价的特点表现为三个,分别是:成本定价原则、有条件的差别定价和引进第三方进行资助支付。

成本定价原则。在社会企业双目标的约束条件下,社会企业采取实现社会价值的市场活动,其商品定价呈现出成本定价的特点,即商品的价格与成本价格基本相同,这意味着社会企业损失了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差值部分的所有即期利润。尽管社会价值难以比较,但是有理由相信这部分利润越大,意味着社会企业实现的社会价值程度越高。因此,在成本的约束下,社会企业采取弥补成本最大化的方式,这与价格歧视理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有着较大差别,尽管二者在形式上都是采取某种“最大化”的倾向,但是社会企业是“弥补成本即可”,而商业企业追求的是在遵循市场价值规律的前提下“越多越好”。

有条件的差别化定价。在成本定价原则的约束下,社会企业对所有的服务对象采取差别化定价的方式,与经济学定价中单纯依据消费者的支付能力不同,社会企业依据消费者的公益属性和支付能力两个标准。满足公益属性的标准意味着消费者能够接受社会企业提供的“低价”服务,且公益属性越强,价格越低。这些因素使得社会企业遵循的不是市场价值规律,而是公益领域的公益可持续原则,这就构成了泽利泽所谓的经济市场中的“非经济因素”在发挥着作用,公益可持续、志愿性等文化特性,使得社会企业的定价逻辑偏离了市场价值规律,走向了社会价值为主、商业利润为辅助的状态。

引进第三方进行资助支付。既然社会企业是采取追求高社会价值实现、低利润目标的行动,且定价依据消费者的公益属性和支付能力,那么其就要“照顾”到社会企业的社会价值、商业利润,消费者的公益属性、支付能力总共四个维度,在消费者难以支付同质等价商品的时候,创新公益价值支付机制,依据消费者公益属性的强弱来降低消费的支付价格,差额部分寻找第三方进行资助,即完善成本弥补机制。这种第三方支付具有互利的性质,一方面资助方提供资金,另一方面,社会企业反馈多种“实惠”。这种方式被社会企业成为“羊毛出在猪身上,狗来买单”,“羊毛”即支付价格,“猪”即消费者,“狗”即作为资助支付的第三方。

社会企业差别定价的社会意义

美国经济社会学家薇薇安娜·A.泽利泽认为,金钱与金钱的运用于社会关系联系在一起,偿付的形式是划分出不同社会关系的重要形式…人们用货币界定一系列的的社会关系类型,并试图维护这种关系(泽利泽,20092016)。社会企业采用的差别定价本质上是在区分公益市场和商业市场的界限,使得社会企业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质美价廉”的商品是用于公益活动,而不是盈利活动,并且社会企业与消费者、资助方形成了特殊的社会关系类型:在这种社会关系类型里面,公益目标的实现是最重要的追求,商业利润仅仅作为一种实现公益的手段,然而低价行为更能体现社会企业的社会价值取向。

参考文献:

[1]薇薇安娜·A·泽利泽;姚伟,刘永强译.亲密关系的购买[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2]王玉霞.价格歧视理论中若干问题[J].财经问题研究,2000(11).

[3]刘世定.社会企业与牟利企业:来自经济社会学的理论思考[J].中国第三部门研究,2017(1).

[4]薇薇安娜·A·泽利泽;高崇,李兴华译.关联取向的经济社会学家以及如此转向的意义[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

作者简介:

冯约那(1991年—),男,汉族,安徽省亳州市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方向:组织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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