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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 32

时间:2024-11-07 11:22:08

庞大的昆明让她兴奋得像匹小马。我们连续泡在热闹繁华的顺城、昆都、金马坊,让她了解起码的常识:双层公交车、血拼MALL、KTV、慢摇吧、躲在角落里抽大麻的时尚青年、各式各样的甜点和火锅、旋转餐厅、地铁、3D电影……王胜红恨不能整夜不睡,跟着困得要死的我从城市这头奔向那头。她尤其喜欢金马坊——在糅合了少数民族商业符号、时尚餐厅和酒吧茶馆的混乱基础上,还有大量不知疲倦的年轻人整夜守在广场上发呆。我以为她这个年纪的女人绝不会喜欢这些,可我错了,遍地的城市荷尔蒙让王胜红欲罢不能,似乎让她确信自己没有错过余生,终于像个大人物一般“活出来”啦;她说她终于理解她的男人干吗非要离开户撒跑去保山了。可他还是傻,干吗不直接来昆明?她好像一点也不难过了,好像她男人早就死了并且死得挺活该。后来我精疲力竭,已无法继续支持她接二连三的城市历险:看电影、消夜、KTV;我太老了,早就是90后们的眼中钉,只想待在我的小屋里盘算如何摆脱财政赤字和生意危机。你别忘了我的惨重损失!我对下一步究竟怎么走还没个想法——很大程度上,我似乎被户撒之行搞得焦头烂额。她建议我开一家户撒刀精品店,每把标价五千,不出一年我们就赚翻了。她可以帮我建立昆明至户撒的供销渠道,一把普通户撒刀的当地售价不过两三百,哪儿找这么挣钱的生意?一旦打出名声,就满世界地开分店吧。咋样,我这个思路,你觉得咋样?她说。我困极了,趴在滚石酒吧的木桌上睁不开眼。王胜红继续灌着德国黑啤,抽一种店内兜售的雪茄烟,看起来就像跨界混搭的女匪。我奇怪她干吗没在陇川芒市也开一个户撒刀店,干吗容忍自己的男人背井离乡打工挣钱。直到凌晨三点我们才走出滚石,拦下出租车返回吴井路;夜里她继续求欢,我只好鼓足全身气力奋战。次日,我中午才醒,她不在床上。我下了床,从冰箱里找出剩下的牛肉和莴笋。她回来时竟手捧一束香水百合,顿时花香四溢;她问我能不能先去附近一家超市打打工?——她昨天就问过老板啦,他们刚好需要成熟稳重的女店员。工资还行,每月一千二。比她男人强多了。我觉得他死得不值,真不值。她说,你说他为哪样不来昆明?到处都是机会。偏偏给保山人卖苦力盖房子,真是傻到家了。

我告诉她,过几天我们去民俗园见证一把好刀问世——据说是真正的七彩刀。王胜红说咋个可能?那你大老远跑到户撒去找它干哪样?我说那个刀匠就是你们户撒人,大老远跑来打刀,一心打出七彩宝刀。王胜红说走出户撒的阿昌人太少啦,她笑了,现在我算第二个。我说那你更应该去见见这个打刀的景瓦。她哈哈大笑,是他呀,景瓦!不就是躲在树上偷看薛老八打刀那个?丢死个人啦!后来户撒待不下去,没想到一口气跑昆明了。我说是吗?还有这一出?她说当然,全户撒都晓得,不信你自己问他。人哪,真是不好说,那句话咋讲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看看人家现在混的!我埋头准备午餐,各种各样的念头从模糊的景瓦滑向清晰的王胜红本人。我说你想好了?她说想好哪样?我说打工啊,就是街口那家浙江人开的涌金超市?她说对头,就是那里,老板慈眉善目的,像个弥勒佛。她凑上来,两手抱住我,沉甸甸的乳房顶住我后背。王胜红其实挺耐看的,身材一级棒,和好吃懒做的城市女人最大的区别在于,习惯乡间劳作的她没一点赘肉,浑身紧绷绷的,捏上去如结实的小羊腿。当然啦,她那两只大手布满茧子,有些蠢笨地抚摸我下面时总硌得我头皮发麻。她问我今晚还出门嗨皮?——她已经很快学会了这个单词。我说顶不住啦。她笑着说不去就不去嘛,只要给她买点好吃的,巧克力、薯片、开心果之类,再给她找一部好看的古装片就行。

龟缩不出的生活持续了三天。我记得一清二楚。再过两天就是石胖子邀我见证奇迹的日子了。下午我们赖在沙发里看了一部大片,她抱怨说看不太懂,强烈要求晚上出门嗨皮,我说我们做爱吧。她兴奋得直叫唤,主动占据沙发显要位置,用座头鲸一般的身体将我征服。我累得像条死狗,顺理成章表示晚上还是待家里吧。她想了半天,说好吧,派你下楼买点好吃的。我说还有什么好吃的你没吃过?她说你看着办。我穿好衣服下楼,直奔她即将投奔的涌金超市。

一个油头粉面的小子为我结账,找零。我问他老板呢?他说,出去了,打麻将,找朋友喝酒,他玩场多呢。我问他,老板是你爹?你们长得真像。他操着浓重的江浙普通话回答说是的,正是他老爸。我问他涌金超市是否有分店?他说当然有,多了去啦,但不再叫涌金超市而叫别的,什么爱民、红马之类。我深感奇怪,问他都叫涌金不很好吗?他神秘地笑笑,摇着脑袋不再吭声。我拎着一袋子零食回来,门虚掩着,一推就开。电视正播放《甄嬛传》。王胜红不在。哪儿都不在。小小的出租屋巴掌大块地盘,她还能藏哪儿?我走进卧室,她那个仿款阿迪达斯旅行包果然不见踪影。茶几上连张字条都没有。她一定嫌麻烦,或者不会写。我坐进沙发,看了一阵电视,待了半天还是不得要领。之后,我撕开一袋她从没吃过的又咸又甜的小虾米,一只只揪出来,塞进嘴里细嚼慢咽。区区十天,我失去的实在不少。夜里,我找出那把购于户撒火红山菜馆的小刀——真是一把七彩刀,可它被视为当地最差劲的水货,薛老八说任何一个刀匠都能打出它,只需在某道工序上玩一点小小的把戏。可为什么说它绝迹三百年?如果它身上的七彩光芒不是真的那什么才算真的?这把刀究竟假在哪里?我想不明白。大概永远也想不明白了。

至于王胜红,我隐约知道她跟谁走了。我无权责备一个突然出现的阿昌女人。再说,她是个好女人,能为自己的丈夫哭成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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