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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农广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验交流会

时间:2024-11-04 02:41:38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

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部署要求,交流研讨各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新阶段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广校工作,6月27-28日,农业部召开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验交流会暨农广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经验和成效,研究分析“十三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了新阶段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广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江苏、陕西、山东、湖南、河北、湖北、广西等七省市代表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本期专题将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的讲话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与人物刊出,敬请关注。

这次会议是自2013年西安会议之后农业部再次专门研究部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经验和成效,研究分析“十三五”形势和任务,部署新阶段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广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加快培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韩长赋部长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高度重视,刚才廖西元同志宣读了韩部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这次会议选择在苏州召开,主要是考虑江苏省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先导区,江苏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创造了很好的经验。今天上午,我们参观了苏州市御亭、吴江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体验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很有代表性,值得总结推广。苏州市政府陆留生副市长介绍了苏州市农业农村发展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相信大家听了以后会留下深刻印象。财政部农业司陈有方同志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出了明确要求,7位同志分别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介绍了经验和做法,听了很受启发,值得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总结试点示范,充分肯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成效

近年来,农业部与财政部一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启动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制定了工作指导意见,各地结合实际,完善培育制度,强化体系建设,增加经费投入,试点示范工作扎实推进。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2012年,农业部在全国选择100个农业县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2014年与财政部共同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国2个整省、14个整市、300个县开展示范培育,主要任务是探索建立培育制度、开展示范性培育和建立健全培训体系。2015年示范范围扩大至全国4个整省、21个整市和487个县,并会同团中央、教育部启动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

在中央政策指引和国家试点示范推动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陕西、湖南、安徽、云南、山西、广西、江苏、四川、上海、山东等省(区、市)由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出台了专门文件,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很多市县级党委政府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列为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制定专门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级农业部门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扶持政策,推动试点示范深入开展。一大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骨干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主动参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经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产业带动、农民主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良好工作格局。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各地按照中央部署和农业部、财政部要求开展试点示范,在完善培育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在培育环节上,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环节,突出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把规范管理作为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重要手段,以素质能力、生产规模、经营效益、带动作用为参考要素,分产业制定认定条件和认定标准,将新型职业农民分为初、中、高三级,开展认定工作,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把政策扶持作为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重要保障,支持职业农民创业兴业。在培育对象上,坚持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兼顾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在培育模式上,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按农业生产重点环节,分阶段安排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实现产业周期全程覆盖。这些农民田间课堂、教学实训基地、培训示范区、创业联盟(创业园区)打造的过程,也是促进知识技术加快转化集成应用的过程,因为农民培育就是要将最新的技术成果传授给农民。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培育与农技推广是一个相互促进互动并进的过程。在培育层次上,既有培训,也有学历教育的试点。2015年农业部与教育部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福建省、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北京市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和农广校,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中职、高职教育试点工作。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实践,基本确立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

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很多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代表性强的经验和做法。例如,江苏省委省政府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纳入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省农委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增长率纳入全省农业系统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各市县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目标考核重点内容。通过指标引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已上升为政府行为,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有力抓手。陕西省、湖北省和山西省各级农业部门和相关机构深入村组开展摸底调查,了解掌握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求,建立培育对象数据库,实现了培育对象的精准化。山东省临沂市、河北省平泉县、河南省夏邑县将培育工作与主导产业紧密结合,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安排培训内容,主要在农民田间学校就近就地开展培训,实现了教学与生产过程有效对接,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三)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快构建

各级农业部门着力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院校、科研推广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了以农广校为主体、多方资源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各级农广校承担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门职能,负责需求调研、学员遴选、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直接承担或组织了大量教育培训任务,是职业农民培育的主导力量。例如,陕西省加强农广校体系建设,组建了5260多人的专兼职师资团队,2015年启动县级农广校标准化建设,投入600万元,2016年增加到2000万元,有力提高了农广校体系建设水平。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专家、成果和体系的优势,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涉农院校发挥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实训场所等方面的优势,主要开展青年农场主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浙江、广西、山东、湖北等地依托涉农院校建立职业农民学院(农民学院),创建“学历+技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河南、重庆等地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建设农民田间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走进产业、服务产业。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农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在教育部支持指导下,近两年来,中国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现代农业装备和都市农业五大职教集团相继成立,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联合培养农业高技能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与新型职业农民的路径和模式。一些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隆平高科与中央农广校、湖南省农委合作,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指导服务,实现基地基层联动、线上线下互补、育种育人一体。荃银高科在安徽农业大学设立“荃银班”,探索培养本科层次的青年农场主。中化化肥、金正大、中联重科、先正达等涉农企业也加强与农业部门合作,建设农民田间学校,提供农资、农技等服务,受到农民的欢迎。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费投入实现突破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中央财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2014、2015年分别安排11亿元专项资金,每年培训100万新型职业农民,2016年中央财政投入增加至13.9亿元,增长了26.4%,将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提升培训质量。

在中央财政的示范引导下,各地也纷纷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投入力度。如,近几年江苏省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省内不少市县级财政也在加大扶持力度,去年苏州市安排财政专项资金800万元。山西省财政每年整合1亿元专项资金。陕西省财政每年投入4000万元,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塑造工程和县级农广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安徽省财政过去两年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今年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省民生工程,整合各类资金1亿元。福建省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工程,今年新增3000万元,用于全省全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两年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资金超过20亿元。

(五)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在各地蓬勃涌现

随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深入开展,一批新型职业农民逐渐成长起来。一批高素质的青年农民正在成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领办人,一批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一批“戴眼镜”的新型职业农民正在涌现,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据对2015年申报的1.3万青年农场主统计,其中,高中、中专学历占58.9%,大专及以上学历占34.7%,整体素质较高。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兴业典型层出不穷,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历史进程中一道靓丽风景。这方面的成效值得进一步加大总结宣传。

这几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也积累了许多弥足珍贵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一是坚持产业导向抓队伍。各地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着力构建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引导主导产业发展。二是坚持机制创新抓效果。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培育机制,培育对象由普通农民聚焦到专业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内容由单一的技术培训拓展到技术培训和经营管理并重,培训形式由课堂教学转向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培训手段由面对面培训转向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实行精准培育,提高了培训效能。三是坚持过程规范抓管理。各地在培育过程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信息管理系统,锁定培育对象,制定培训指南,确定认定标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夯实基础抓能力。各地扎实做好对象摸底调查、师资队伍遴选、优质教材开发、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条件和能力。

这里我想引用刚才山东省临沂市鞠局长发言中的一段话来概括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成效:实践证明,新型职业农民从根本上提高了农业的内在潜力和发展动力,是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典型代表,成为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虽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的要求、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广大农民的愿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认识有待提高。部分省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还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有的农业部门没有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一把手”工程,甚至内部也没有形成合力。二是质量有待提高。当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以“培训”替代“培育”的现象,有的就项目论项目,单纯完成培训任务,既不开展认定管理和跟踪服务,也没有落实扶持政策,培育的质量亟待提高。三是条件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培训手段单一,现代化、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教学设施简陋,基地建设滞后,师资水平不高,严重影响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效果。四是典型宣传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不注重总结宣传,没有形成良好氛围。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奋发有为,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进展。

二、科学把握形势,明确“十三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面临的任务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我们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必要性、紧迫性要有更深的理解,只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才能保证针对性、精准性和高效性。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事关“三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把“谁来种地”作为“三农”工作的五个重大问题之一作了战略性地深刻阐述,强调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今年4月,在安徽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要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2012年以来,连续5个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中办、国办多个重要文件都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出了全面部署。特别是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单列一条强调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文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三农”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事关农业现代化的方向性问题,也是精准扶贫脱贫的基础性工程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出,“十三五”农业现代化要取得明显进展。目前我国农业正处在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农民职业化是农业基本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再过10到20年,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将是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依靠力量。但是,总体来看,我国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规模不大,结构不优,素质不高,难以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只有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快构建一支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才能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力基础和保障。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性问题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民,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农民要小康,收入要连涨,虽然这几年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收入相对差距有所缩小,但是绝对差距不断扩大。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1422元,城镇居民高达31195元,相差近两万元,而且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低,公共服务少,特别是农民还是一种“身份”称谓,没有真正成为体面的“职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其打造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领办人和农业企业骨干,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使农业经营有效益、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另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也是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性工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能帮助他们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成为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在这方面,临沂市、平泉县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变压力为动力,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十三五”时期,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总的考虑是,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大力实施“两项计划”,突出抓好“三大环节”,努力实现“四个提升”。

“一条主线”,就是“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要始终面向现代农业发展,着眼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支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育,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立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两项计划”,就是要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一是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农业企业骨干为主要对象,利用5年时间轮训一遍,每年培训100万人。其中对5万名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实行轮训,从今年开始,每年培训1万名。重点培训生产技能与经营管理知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跟踪服务和政策扶持,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新”并行、“两新”融合、一体化发展。二是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现代农业建设需要一大批有志青年参与。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是着眼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未来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农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吸引留住农村优秀青年在农村建功立业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期间,要继续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每年遴选1万名具有产业基础和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经过3年左右的培训指导、创业孵化、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形成一支创业能力强、技能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青年农场主队伍。

“三大环节”,就是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一是教育培训环节。要锁定对象、精准培育,创新机制模式和方式方法,培育理念、方向,课程体系,教学组织模式、方式、手段,全面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规范管理环节。强化对职业农民队伍的管理,建立信息档案、教与学科学考评和认定、评估标准体系,分级分类开展认定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保持职业农民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三是政策扶持环节。要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的创设力度,并与各类计划项目协同配套支持,比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农技信息化工程),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推动农业补贴和项目建设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帮助新型职业农民解决贷款难、生产辅助设施用地难等问题,不断增强其综合实力与自主发展能力。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争取让新型职业农民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待遇。

“四个提升”,一是有效提升农民职业化素质能力。通过培育和自身发展,农民的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以农为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新型职业农民的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得到普遍提高,农民逐渐成为体面的职业。二是有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通过培育,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骨干的科学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组织生产经营,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有效规避和化解市场风险,实现科学发展和快速发展。三是有效提升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保障能力。要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信息化手段等基础条件建设,健全完善“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为大规模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供支撑。四是有效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管理服务能力。围绕培育各环节,建设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审核、管理和服务一体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为农民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管理考核和全程跟踪服务。

三、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国家加大了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这样的支持来之不易,大家要倍加珍惜。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落实培育环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系统性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十三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保险等部门参与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来。要发挥好农广校主体或基础作用,各地各级农广校要因地制宜,有条件有能力的可以“直接教”,也可以“组织教”,即发挥专业化统筹组织协调作用。要积极创新机制,聚集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职教集团和农民合作社等资源优势,吸引多方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培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抓好示范培育,提升质量效能

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规模进一步扩大到8个整省、30个整市、800个示范县。各地要突出重点,加强培育对象库、师资库、教材和基地建设,创新培训方式,丰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培育质量。要抓好示范培育工作,注重机制创新,善于总结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尤其要充分利用和结合现有各类项目计划、工程、示范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地要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模式,形成新的亮点。

(三)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兴业

强化政策扶持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关键环节,中央加大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协调与整合现有政策,积极创设新的政策,将这些政策落实到新型职业农民身上,加快构建支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产业扶持、金融保险、人才激励、社会保障等衔接配套的政策扶持体系,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加强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

从今年开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度将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考核,各地要加强规范管理,细化考核指标,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水平,同时要积极探索将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纳入农业现代化考核指标,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上台阶。今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将纳入中央财政项目绩效管理,绩效考核结果与下年度任务和资金分配挂钩。各地要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分类考核,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审计,强化绩效管理的引导监督作用,提升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

四、健全农广校体系,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坚强支撑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定向培养职业农民。这是中央立足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了农广校体系建设目标,确立了农广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重要地位,为全国农广校体系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近年来,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农广校体系开展了大量的摸底调查、建档入库、师资遴选、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基础性工作,承担了全国50%以上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任务,是定向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主渠道、主力军。但是,也应清醒看到,各地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地区)农广校体系在机构职能、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基地建设等方面还很薄弱,与中央健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需求不相适应。各级农业部门要站在现代农业发展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健全农广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农广校体系建设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抓手和紧迫任务,摆上日程,列入计划,抓出成效。各级农广校要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住机遇,争取支持,健全体系,增强实力。

(一)要着力加强农广校机构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加强机构职能建设,赋予农广校培育基础工作职能、教育培训统筹职能和认定管理事务等承办职能,把农广校建设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门机构。没有建立农广校的,要尽量单独建立农广校,或依托农口部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建立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广校力量薄弱的,要强化工作职能,加强人员队伍和条件能力建设,充实人员编制,改善教学条件,提升协同培育能力;农广校基础较好的,在履行好专门机构职能外,要指导其承担更多的教育培训任务,巩固主体地位,提升发展能力。在当前事业单位改革大局中,各地要抓住机遇,主动谋划争取,进一步强化农广校的公益性定位,努力做到“三个不变”,即农广校(中心)由农业部门主管的体制不变、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变、独立设置的办学格局不变。

(二)要切实加强农广校队伍建设

这是当前农广校体系建设最紧迫的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支持农广校重点建设好三支队伍。一是要建立敢于担当的校长队伍。选派综合素质过硬、勤奋务实、勇于开拓的干部担任校长,选齐配强校级班子,加强校长培训,提升能力水平,打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新农广管理团队。二是要建立高效精干的专职教师队伍。健全选聘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知识更新培训,打造高水平的专职教师队伍。三是要建立类型多样的培育师资库。遴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广机构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等加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队伍,依托农广校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供本地区各培训机构统筹使用。入库师资的专业要涵盖当地主导产业,满足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销售、融资等各个环节的需求,确保农民有需要就能请到人、讲得清。要强化入库师资的动态管理考核,建立能进能出的良性运转机制。

(三)要大力加强农广校条件建设

这是学校发展的根本保障。各级农业部门和农广校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培训能力。要改善教学条件,充实设施设备,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对接“云上智农”职业农民信息系统,要与“农技推广服务信息系统”或“移动农技”衔接,开发地方特色优势教学资源,强化教学资源传播利用,把农广校建设成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基础平台,为农民提供灵活便捷、智能高效的信息资源服务和在线教育培训。支持鼓励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托主导产业,建立农民田间学校,将其建成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强化管理,统一命名,规范挂牌,发挥作用,努力打造农业部门和农广校体系在基层看得见的影响力。

(四)充分发挥农广校定向培养职业农民的主体作用

各级农业部门要发挥好农广校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中的组织协调、服务支撑作用,明确和支持农广校做好培育需求调研、对象库建立、学员选派等基础性工作,参与培训组织实施、培训过程管理、效果考核评价等关键性工作,负责受理审核、建档立册、证书发放、信息库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对接农技推广机构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使农广校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专门机构。各级农广校要发挥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主体作用和基础平台作用,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制定教学计划,配齐师资队伍,开发教学资源,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能。

新形势意味着新机遇,新阶段意味着新起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目标明确、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再创佳绩,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打造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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