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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政策

时间:2024-11-02 07:50:12

7月1日起进口汽车关税下调:整车税率降至15%,零部件降至6%

5月2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降税幅度分别为40%、2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平均降税幅度为46%。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此次降低汽车进口关税是我国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降税后,我国汽车进口关税税率介于3%至15%之间(平均税率为13.8%),已比同处于发展中的国家平均水平低。以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横向比较看,我国关税税率为15%,欧盟为9.8%、韩国为8%、印度为60%、巴西为35%。总的来看,我国汽车降税后的关税税率水平符合我国产业实际。

以在我国市场指导价约90万元的进口汽车为例,该车进口到岸价24万元人民币,关税税率25%时,关税税额为6万元。关税税额占厂商在我国市场指导价的7%。此次降税后,关税税率由25%降为15%,这款进口车将征收关税3.6万元,相比降税前减少2.4万元。受降低关税影响,汽车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也将相应降低。

相当幅度降低汽车进口关税,将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汽车产品提质增效,丰富国内市场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给国内消费者带来更丰富更实惠的消费体验。

【纵横点评】

降低汽车进口关税是我国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这已是我国第十次降低进口汽车关税,距离上次降关税的2006年已时隔12年,这项举措必然会给中国汽车市场带来诸多利好,包括消费者选择更多样、提升进口车市场竞争力、倒逼企业产品升级等,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发展。

可以看到,随着中国汽车进口关税的持续下调,我国进口汽车数量不断增长。数据显示,2001年我国汽车进口数量仅7万多辆,2017年我国汽车进口量达到121.6万辆,同比增长16.8%。

目前,中国已与2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6个自由贸易协定,已生效实施15个,涵盖8000余种零关税进口产品。自贸区协定之外,从2017年12月1日起,中国调降187项商品的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按市场开放的计划调降汽车进口关税,给国际市场带来正面信号。一方面显示出中国开放市场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为中国获得更多的贸易谈判筹码。而中国此次调降汽车进口关税已经开始刺激市场,如保时捷、宝马、奥迪、沃尔沃等纷纷表示,已开始评估中国汽车关税新政,并先后宣布调价措施。受此消息影响,欧洲STOXX汽车股指数盘初涨0.9%,创近4个月新高,领涨欧股;其中宝马涨1.5%,戴姆勒涨1%,大众涨0.7%。

从短期来看,降低汽车进口关税对国内车市冲击不大。因为从制造质量看,国内整车厂的硬件条件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产车的制造质量不输于进口车。从中长期看,降低汽车进口关税,有助于压缩国内车市的超额利润,给中国的汽车消费者更多福利。但同时也要注意到,在高端车型的国产化进程和自主品牌的打造上都会不同程度地遭遇压力,同时,国内车企还要积极提升自己的全球竞争力,开拓海外市场,否则很难实现用中国制造的规模优势拉动全球汽车工业成本下降的目标。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5月17日,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按照要求,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对新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新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含进口新能源汽车)实施溯源管理。对本规定施行之日前已获得《公告》和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含进口新能源汽车),延后12个月实施溯源管理。汽车生产企业(含进口商)对已生产和已进口但未纳入溯源管理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在本规定施行12个月内将相关溯源信息补传至溯源管理平台。

工信部发布第3批特别公示,58家整车生产企业面临劝退5月8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规定,工信部正式对《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3批)》予以公告,据统计,第3批特别公示车企共有66家,其中,整车生产企业5家,客车及运输类专用车生产企业53家,摩托车企业8家。

根据政策规定,特别公示期从2018年5月4日起,至2020年5月3日止。特别公示期内,不受理被特别公示企业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同时,在此期间,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但是,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

发改委印发《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这份管理规定所涵盖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所有在中国境内的汽车整车和零部件投资项目,而且投资准入标准也制定得相当严格、细致,尤其是对于纯电动车型方面,投资门槛变得更高。据悉,此规定将于2018年正式出台。

该意见稿表明,国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企业投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领域;同时,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开展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联合研发产品,共同组织生产,提升产业集中度,支持国有汽车企业与民营汽车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强联手,组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汽车企业集团。

根据意见稿内容,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管理项目需要在所在省份、企业法人、研发资金等方面满足一定要求。其中,意见稿要求新建项目所在省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桩车比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能源僵尸企业和僵尸资质清理工作全部完成;现有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工信部将核查131家乘用车企双积分数据

5月23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2017年度双积分数据核算审查工作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装备中心将开展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审查核算工作。通知指出,装备中心依据《公告》、合格证、油耗系统等相关信息,对乘用车企业双积分数据进行核算,核算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相关企业。对核算结果确认无误的企业,于6月1日之前提交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确认材料。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企业,按照核算结果进行自查,并于5月25日前向装备中心申请复核。

工信部发布第4、5批新能源车推荐目录

5月22日,工信部发布了第4、5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囊括了1987款车型,第4批《目录》共有10款车型,第5批《目录》共有1977款车型,其中乘用车348款,包括纯电动乘用车294款、插电式混动乘用车54款,客车1150款,专用车479款。这些车型中除了比亚迪、北汽、江淮等传统新能源车企外,还有小鹏、蔚来等新势力造车企业。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以上目录中的车型都是符合新的新能源补贴政策的,也就是6月11日之后开始施行的新补贴政策。

第308批新车公示,461款新能源车型上榜

5月17日,工信部发布第308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公示。其中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461款,新能源乘用车55款,新能源客车209款,新能源专用车197款。前途K50,云度ππ,威马威阔,北汽EU5R550,比亚迪秦ProEV,比亚迪宋插电混动,比亚迪新e5,东风EJ30等新车型上榜。

1882款新能源车型从免购置税目录中撤销5月22日,工信部发布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1882款新能源车从免购置税目录中撤销,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方面,江淮iEV6S、江淮iEV5、北汽绅宝EV、E150EV、EV260、EU300、EU260、EX300、EX260、EV200、EV160、EU220、比亚迪秦、比亚迪宋、比亚迪元等84款车型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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