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布车船税减免新规:节能车减半,新能源全免
7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四部门表示,此举旨在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
其中,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一是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二是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相关技术标准;三是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四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纵横点评】
在我国,车船税是以车船为特征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此后,为鼓励促进节约能源,财政部等曾于2012年1月1日起多次下发通知,对节约能源的车船作出减免车船税的要求。
经查阅,上一次发布的相关政策是于2015年5月发布的《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比两份“通知”发现,今年7月31日下发的《通知》主要对符合减免车船税的车辆标准进行了更新,比如,对于新能源乘用车,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标准中I型试验的限值标准”的内容。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许海东认为,车船税是国家征收的一类使用环节的税种,此次下发的《通知》内容对汽车产业的推动更多地体现为汽车消费的导向作用。
许海东表示,一方面,汽车市场的销售情况目前处于正常发展水平,今年上半年汽车销量的增长率保持在5.6%左右,并不需要提供刺激性政策;另一方面,对1.6升及以下的节能汽车和纯电动商用车作出减免优惠,实际上还是为了鼓励节能汽车和小排量车发展,对于推广纯电动商用车和燃料电池商用车也是一种利好,但相对来说,减免额度并不大,对汽车市场的销量影响有限。
工信部将建立乘用车双积分配置ID号
8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下发通知,将建立乘用车产品双积分配置信息库,创建《公告》产品双积分配置信息序列号(简称“双积分配置ID”),通过乘用车双积分配置信息库对应的积分配置ID在合格证信息系统中提取对应产量,对有关企业实施双积分核算和审查。
工信部发布第8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
8月2日,工信部发布第310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本批公告中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8批)》,共包括111户企业的385个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07户企业353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9户企业13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9户企业19个型号。
工信部发布第19批免购置税车型目录
7月31日,工信部公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九批),本批次目录包括343款车型,其中纯电动汽车315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25款,燃料电池汽车3款。乘用车方面,纯电动有61款,插电式混合动力有9款。本批目录中,纯电动乘用车共31家企业生产61款车型,包括北汽EX3、知豆EX1、哪吒N01、前途K5O等车型;插电式混合动力方面,由北京奔驰、比亚迪、汉腾、上汽大众和吉利汽车带来9款车型,包括比亚迪宋MAX、比亚迪秦、TIGUAN等车型。
中美两国再次同步加征25%的进口关税
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又公布了对价值约160亿美元中国产品加征25%关税的清单,从8月23日起正式实施。作为反制,8月8日,我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160亿美元自美进口产品加征25%的关税,并与美方同步实施。根据征税清单,中对美征税的商品包括了褐煤、柴油、润滑油、石油沥青、大型客车、轿车、越野车等333个税目。值得注意的是,清单的第148-325项,均为各类车及车类用品,占了整个清单的一半以上。
此次调整对于美国产进口车来说,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此前关税就已经达到了40%,此次加征25%后,美产进口车的关税提升至65%。除此之外,此次“加税”列表中,增加对汽车领域细化的产品类型,可以说汽车品类无一幸免、也无一漏网。
两部委:消费升级三年计划发展车联网
8月10日,工信部、发改委印发《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其中提出要深化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推进技术测试等支撑平台建设,制定车联网产业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推进车载智能芯片、自动驾驶操作系统、车辆智能算法等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构建一体化智能车辆平台,培育多元化应用。推进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和智慧交通应用项目建设。到2020年,建立可靠、安全、实时性强的智能网联汽车计算平台,形成平台相关标准,支撑高度自动驾驶(HA级)。
工信部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7月25日,工信部发布“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达到80%。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工信部确定新能源车蓄电池回收试点地区
7月25日,工信部发布通知称,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与周边地区建立联动机制,破解影响和制约协作开展的瓶颈问题。结合各自产业基础和特点,充分发挥区域互补优势,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的集中回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促进形成以点带面的协同发展格局,实现跨区域产业链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