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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电商发展和网络消费维权机制建设调研报告

时间:2024-11-01 11:18:05

为全面掌握我省农村电商发展和消费维权机制建设状况,促进农村电商的健康发展,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精准扶贫,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夯实农村电商维权机制和规范发展的基础,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山东省民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了山东省农村电商发展和网络消费维权机制建设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形式与内容

本次调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书面问卷、调查员随机拦截访问以及网上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各市工商、商务、消协组织下发了调研通知,明确了调研内容和题目,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94份,调查员随机采访146人次;网上调查参与人员1350人次;召开座谈会12次;省消协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组成四个调研组,聘请有关专家,按东、中、西划分,实地考察了济南天桥区、青岛胶州市、潍坊高密市、滨州博兴县、泰安肥城市、菏泽曹县等六县(市、区),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特色,每县选取2-3个电子商务示范村(淘宝村)作为调研对象,就农村电商经营现状、市场监管执法、诚信机制和维权机制建设情况等开展了调研、座谈讨论和问卷调查,并对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统计、梳理、汇总、分析。

二、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概况

(一)农村电商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

据商务部最新数据,2017年全国农村实现网络零售额1244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1%。其中,农村实物类产品网络零售额782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1%,占农村网络零售总额的62.9%;农村服务类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4622.2亿元,同比增长46.6%,占农村网络零售总额的37.1%。截至2017年底,农村网店达到985.6万家,较2016年增加169.3万家,同比增长20.7%,带动就业人数超过2800万人。从区域分布看,2017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农村分别实现网络零售额7904.5、2562.1、1700.5、28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4%、46.2%、55.4%、60.9%。其中,东部农村网络零售额占比达到63.5%,优势依然明显。中西部及东北农村网络零售额合计为454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4%,高出东部农村增速17个百分点。

山东省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发展潜力逐渐释放,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全省共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541.9亿元,增长43.39%,较全国增幅高出4.29个百分点。全省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4193.15亿元,农村网络零售在全省占比为12.92%,较去年提升了0.36个百分点。全省各地依托当地资源和特色产业发展电子商务,网商数量快速增长。目前,农特产品在线经营企业和商户10万多家,全省电商平台达3000多个,阿里平台活跃用户2200多万,阿里零售平台上山东省农产品网商数量列全国第五位。

山东邮政的买卖惠平台自2013年立项以来,截至2016年,全省17地市共注册零售商9.6万户,供应商8181户,上线商品32万余种,交易额达14.24亿元,建设了124个县级电商运营中心、2000多个镇级电商服务中心和9万余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形成“县、乡、村”三级邮政农村电商运营体系。山东省淘宝村的数量由2015年的64个发展为2016年的108个。各地也建设了本地农村电商平台,例如,莘县农产品产销网平台、济南市章丘市的百农汇电商平台、泰安市肥城市的微农商、农拍拍、肥城原产汇等独具本地特色的自主电商平台。山东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稳步推进,各地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园、孵化中心等各类园区建设,2016年山东省已建和在建园区达200多个,其中6个电商园区获得商务部认定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在寿光,依托于寿光软件园建立的寿光电子商务产业园已经入驻企业40多家。

本次实地调研的六个县(市、区)中,济南天桥区现有网络经营主体5811户,仅2017年前三季度全区的电商零售额就达到230亿;青岛胶州市比较活跃的网店卖家数量近2万家,2017年全市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约300亿元;潍坊高密市各类电商网店超过3000多家,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实现190亿元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24亿元,同比增长40%;滨州博兴县电商业户突破1.3万户,2017年农村电商交易额达20亿元,直接从业人员4万人,间接带动周边从业人员12万人;泰安肥城市2017年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60亿元,网络零售额20亿元,同比增长20%和25%,全市网商达到6000多家、网店15000多个、电商从业人员4万余人;菏泽曹县网店数1.8万余个,从业人员2.6万余人,带动近3.6万人就业,2015年就已实现销售额14余亿元,现电子商务销售额和网络零售额均有大幅增长。综合看,全省农村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农产品上行成为县域电商的着力点之一,电子商务已成为促成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协调发展和实现精准扶贫的主要动力。

(二)农村电商战略效应更加凸显

电子商务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和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调研的整体情况看,多元化发展态势进一步放大了农村电商的战略效应。从市场主体看,除了部分本地农民变身网商“触网”外,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投身电子商务,在当地农村电商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带动作用。一些传统的供销社、百货商场、连锁超市等零售业也在探索转型发展,逐步涉足电子商务,扩大产品销路。从交易内容看,除了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产品等实物商品的网络交易外,一批具有电商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也为电商交易提供网站设计、运营、优化等服务。各地电商园区发展渐成规模,有力带动了当地农村电子商务集群发展,形成和带动设计、包装、物流、培训、餐饮、旅游等服务业共同发展,电商驱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良性产业生态初步形成。从电商发展模式看,各地均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电商发展模式,包括以独特的优势农产品要素驱动形成的资源带动型,如青岛胶州市的辣椒、滨州博兴县的草柳编、泰安肥城市的肥桃等;以原有产业集聚优化资源配置驱动形成的产业带动型,如济南天桥区的手机产业、潍坊高密市的劳保用品产业、菏泽曹县的演艺服装产业等;以电子商务服务商为基础平台驱动形成的服务带动型,如滨州博兴县的镀锌网络交易平台、厨具网络交易平台等。上述农村电商发展模式,正在拉动经济增长、促进转型升级、推动创业就业、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农村电商发展体系逐步完善

1.区域品牌特色更加鲜明

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以示范城市、示范县、示范基地、示范企业为龙头的电子商务发展典型示范体系,品牌示范带动效应日益明显,农村电商发展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县域内优势产业集聚,区域品牌培育和发展加速。淘宝村、淘宝镇、电商园区等,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经济合作组织为联盟,生态圈营造为重点,逐步向电商特色小镇、特色县(区)转变,初步形成小空间大集聚、轻资产高效益的电商发展格局,区域品牌特色更加鲜明。济南天桥区涉及规模较大的行业主要是手机、护肤品、服装等,仅山东*****公司一家,每天网上销存的手机近八千部,为全国最大的手机电商在线销售企业,全年交易额达18亿左右。青岛胶州市胶东于家村辣椒市场、胶东大店口罩村、胶西鲁戈庄手套村、洋河大相粉条村等专业村通过注册商标,依托特色口碑效应向网上经营延伸,实木家具行业也纷纷打造自主品牌,中国驰名商标企业联谊木业、省市著名商标企业宏洋木业和喜之林家具等都在电商平台占有一席之地。潍坊高密市已形成多个电子商务特色村,其中张鲁社区劳保鞋电商聚集区已经形成全国最大的劳保鞋电商聚集区,目前已发展劳保鞋网络卖家200多家,实现了传统销售向网络销售的转型,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滨州博兴县全县4个淘宝镇、22个淘宝村,以草柳编、老粗布、藤制木制家具、厨具为依托的四个特色淘宝村集群初步形成,成为全国重要的淘宝村集群和电商基地。泰安肥城市新城街道被评为中国“淘宝镇”,新城街道东尚里村、西尚里村、沙沟村、石横镇旅店村、仪阳街道刘容村、边院镇余村5个村被认定为中国“淘宝村”,富世康、益康肥桃合作社2家企业成功入选山东省重点培育的60家互联网品牌企业。菏泽曹县的大集镇常庙村、曹海村、大寺村和闫店楼镇杨双庙村、倪集办事处余楼村、庄寨镇冯寨村、古营集镇南李庄村、安蔡楼镇霍庄村等8个村达到中国淘宝村认定标准,演艺服装产业集群市场占有率长期稳定。

2.电商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当前,各地均把发展农村电商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全民创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引导扶持政策,为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在此背景下,农村电商加快提质升级,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也在强力推进,物流等要素市场得到扶持,电商监管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各地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普及率、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硬环境,通过加强政策扶持、人才培养、营造良好市场氛围优化软环境,农村电商正由“成长期”向“发展期”转变。济南天桥区推动建设山东黄台电子商务产业园,重点构建以B2B、B2C为核心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通过引进与电子商务发展有关联的配套设施和配套服务项目,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化发展。青岛胶州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规划,提出以实施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工程、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工程、跨境电商创新提升工程“三大工程”为举措的工作方案,安排专项扶持资金2000万元,切实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潍坊高密市依托高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熟的为农服务网络体系,推动建立了农村电商服务中心,通过引入“互联网+”理念,促进线下产业发展与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的结合,依托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供销e家”,实现了“实体+网络”的运营模式。滨州博兴县通过强化组织保障、要素保障、舆论宣传、资源对接等“四大支撑”,初步构建起“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科学管理、服务高效”的电商工作机制。泰安肥城市借助市、村公共服务中心,全面置入电商培训、农村电商物流配送、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电商集聚、农村电商宣传、电商精准扶贫6个平台建设,形成资源共享、开放接入、高效配置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菏泽曹县通过提供优质登记服务、扶持电商转型升级、引导电商注册商标品牌、开展网上创业培训等,推动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三、我省农村电商诚信体系和维权机制建设情况

(一)信用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企业发展要以诚为本。诚信也是电商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全省工商系统以加强电商市场的监管和规范为切入点,积极探索网络监管的新方法新机制,信用监督体系日益完善。如:济南天桥区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普法宣传,对辖区内入驻三个电商产业园的经营主体进行分批次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主体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针对一些高发的投诉类型,进行专题的法律解析,帮助经营者厘清法律边界,避免经营活动走进法律禁区。青岛胶州市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年主题的含义、工作目标,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倡导网络经济诚信经营,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号召社会各界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诚信经营行为进行抵制,共同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潍坊高密市积极督促电商业户亮证亮标,加强对网络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督促已登记网站经营者按照规定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主动亮明身份,让消费者了解电商经营者的真实情况,提高网络交易的可信度,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滨州博兴县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指导电商相继成立了全县电子商务协会、草柳编电子商务协会,引导芦苇种植户和淘宝业户成立专业合作社,通过制定章程、组织培训、行业规范,实现行业自律、规范经营、抱团发展、防止恶性竞争,实现互利共赢。积极倡导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兴福黑白铁市场和顾家老粗布市场分别被评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和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泰安肥城市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结合区域特色,将桃木工艺品、家纺制品、服饰、肥城桃等特色农产品作为网络消费维权监管的重点,切实提升重点商品的质量和消费环境。同时完善电商信用信息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依法公示该市范围内所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同时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截至2017年12月20日累计共有27户电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菏泽曹县倡导诚信兴商,在电商企业中广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选公示活动,重点培育扶持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品牌影响力强、合同履约状况好的电商经营户,推荐争创国家、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同时实施信用监管,以省工商局“一网一平台”为基础,建立完善的全县电子商务主体动态监管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完善奖惩机制,对诚实守信行为的企业免于定期检查,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重点监管。

(二)网络消费维权机制更加健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监管工作中,全省工商系统立足职能,锁定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为促进网络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合力逐步形成。济南天桥区根据行业特点,提高处理消费投诉举报工作的专业化,通过专业分会的权重提高消费投诉办结效率和质量。同时,在黄台电商产业园进行探索试点,利用云视频会议系统建立了远程视频调解室,对处理纠纷过程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为创建大消保、大维权的社会共治格局实现再助力。青岛胶州市重视消费者教育引导工作,通过联合胶州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发布消费提示、编发消费维权知识手册等途径,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消费知识、法律常识,提醒注意理性消费、防范消费陷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潍坊高密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与市人民法院联合成立高密市消费维权纠纷调解中心,对消费纠纷实施行政、社团和司法“三合一”集中调解,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拓宽消费争议解决途径,提高消费争议解决效率,消协大力推行消费者协会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建设,目前,全市已有20家投诉和解联络单位。滨州博兴县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织大型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行风热线等形式深入宣传“七天无理由退货”“欺诈行为惩罚性赔偿”等涉网消费维权常识,提醒消费者防范网购风险。充分利用12315、12365投诉举报平台受理消费投诉。通过梳理投诉举报线索,发现涉网行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约谈、指导等形式规范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泰安肥城市通过完善投诉调解对接机制、组织消费维权网络,建立联动机制,推动网络维权便利化;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联动和部门协作、推动电商信用信息公示,完善信用监督体系,形成网络维权监管合力;依托电商协会加强对电商经营者的自律监督、深入推进12315“五进”活动、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监督作用,借助社会力量,推动网络维权社会化。菏泽曹县在淘宝村以及电商企业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规范电子商务售后服务行为,及时处理网络消费申诉举报,以方便快捷的消费维权渠道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2017年以来,共受理涉及网络的消费咨询200余件、申诉(举报)20件,调处纠纷1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

四、调研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电商发展要素仍需加大供给

部分农村电商经营资金、人才、场地等关键要素缺位。主要表现为:一是融资存在困难。由于缺少可抵押物、不动产和资产担保,农村电商企业很难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融资难以成为制约其规模扩张的瓶颈;二是人才存在断层。网站设计、网络营销、平台管理等具有快速适应行业背景、视野与敏感度的复合型人才短缺,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电商市场,不能最大限度提升产品价值和企业运转水平;三是空间存在限制。农村电商企业所在单个村往往非农用地指标稀缺,受限于土地政策,电商发展面临生产、仓储条件的约束。另外,农村物流体系仍有盲区,末端物流配送网络不够健全,物流成本相对较高、覆盖面和配送效率有待提升,普遍且长期存在的冷链物流供给能力不足问题,与农产品季节性、易腐性、品类多、成熟度不一等特点仍不相适应,由此导致的物流成本和损耗成本畸高问题亟待关注。

(二)电商法律法规相对滞后需加快完善

电子商务相较于传统业态,仍是新生事物,有关电商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尚不完善,对电子商务贸易买卖双方及第三方平台的权责无清晰划分。由此造成的情况如下,一是从卖方市场看,在此不明朗的时期内,部分电商业户借机钻空子,谋取不当利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从买方市场看,个别“职业索赔人”瞄准商机,以“消费者”为幌子,大肆敲诈敛财,部分电商企业声誉无故受损,修复成本较高;二是从交易平台看,当买卖双方发生纠纷,部分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以无相关规定为由,推卸责任,对买卖双方的相关利益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三是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给监管部门执法带来了现实困难,虽然新修订的《消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都明显对平台加大了责任和义务要求,但是实施细则和行政处罚标准、方式不够明确。

(三)农村电商业主职业素养仍需进一步提升

伴随着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对相关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农村电商持续发展的内部管控仍需强化。一是个别电商从业者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一方面部分电商企业过于追求快速发展和获取利益,忽略了守法、诚信经营的底线,图片抄袭、产品雷同、标识不规范、夸大宣传、普通商品宣传医疗功能、虚假宣传、冒充注册商标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另一方面,大部分电商企业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运营风险增大。本次调研过程中,调研组共向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94份。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中10.8%的农村电商从业人员未注册登记,16%的农村电商从业人员未注册商标,且仍有9.6%的农村电商从业人员未主动制定商品质量保障有关制度。二是对消费投诉的处理方法仍需改进。根据调查数据分析,仅86.2%的调查对象建有消费者投诉调解机构,对消费投诉态度方面,完全依法依规处理的仅占71%,按消费者要求处理的电商从业者占14%,抱着息事宁人、不影响经营者信誉的原则处理的占15%。三是视野仍需拓展。部分农村电商发展中紧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缺乏与同行业同区域电商的有效交流,未形成发展合力,个体业务拓展和抗风险能力较弱,影响了区域内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运营效率。

(四)农村电商标准化体系建设仍需加强

目前农村电商市场已从“蓝海”转向“红海”,标准化体系建设亟需跟进,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一方面,部分地区农村电商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经营主体数量少、规模小、经营散,不乏家庭式、作坊式经营,普遍存在产业链条短、深加工不足等问题,且没有统一标准,缺乏管控措施,品质参差不齐,质量得不到稳定保障,信誉度不高。另一方面,进入“红海”后,因农村电商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包装、配送、验收、质量等标准体系不健全,品牌意识不强,使农产品等生产销售过程出现无标可依或有标不依的情况,质量和公信力受到影响。山东省地域品牌特色农产品很多,例如烟台苹果,只要是烟台地区生产的苹果都可以称烟台苹果,缺乏相应的产品标准规范,不仅造成同一种商品质量差别可能很大,也不利于品牌的保护,外地苹果运到烟台后也可以冒充烟台苹果销售,影响了品牌的长远发展。再加上无底线的价格战、假冒伪劣等愈演愈烈,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发展趋势,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农产品电商同质化竞争激烈

由于电商准入门槛相对较低,趋同投资、重复建设非常普遍,农村电商产品同质化日趋严重,尤其在淘宝村,在产业集聚效应下,同一村镇内的网店大多经营种类和品质相似的商品。同质化必然会导致以低价为主要竞争手段的无序竞争,部分农村电商网店亏损经营。例如曹县大集镇淘宝村从2015年的17个到2016年8月底的27个,而其产业主要以演出服装和节日特色服装为主,在本次调研中,淘宝村网商普遍反映存在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利润下降等问题。加之政府“多头”推动和市场“扭曲”混战,缺乏良性互动和差异化经营,疲劳促销使得营销环境变得恶劣,优质农产品不能优价或者卖不出去,资源浪费严重。

(六)农村电商行业监管水平仍需提升

电子商务交易相较于传统市场交易,虚拟性和即时性特点突出,目前的行业监管手段和机制,与电商发展速度和水平表现出不相适应的局面。监管存在现实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主体资格难以确认。大部分电子商务网站都允许个人自由地开设网店,无需提供任何经营资格证明,基层工商部门很难确认经营主体的真实身份。二是监管模式滞后。各级工商部门已探索建立了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但受普及面的影响,对电商市场的监管模式整体相对较落后,尤其是在农村基层工商所,硬件环境和技术手段远不能满足监管需要。三是违法事实取证困难。电子商务交易全程都是在网上进行,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记录都是网络数据,网络数据变化快,具有实效性,且可后期修改,目前缺乏有效的数据保存手段。四是管理体制存在一定弊端。承担农村电子商务监管职责的有工商所、食药所、派出所、通信等部门,由于各部门间分工界限模糊,重叠与疏漏并存,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

五、意见建议

当前,我省正以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为重要抓手和牵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中明确提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一方面,农村电商作为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引擎,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措施;另一方面,高质量发展对农村电商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农村电商在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着力在提升农村电商服务环境、延伸产业拓展链、线上线下融合等方面下功夫。工商领域立足职能,着力规划布局。从短期规划来看,2018年起,我省全面启动“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用三年时间,切实解决日用品、食品等12个消费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建2万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上述组合叠加的政策环境优化,为电商企业发展提供新机遇的同时,也提出新的要求。我省电商企业,尤其是农村电商企业,以此为契机,通过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服务机制来提升整体竞争力,将大有可为。

为更好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战略布局,推动我省农村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解决农村电商发展要素短缺问题

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进入农村电商领域,探索开通绿色通道,提供符合网商特点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二是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孵化机制,依托各类院校、培训机构、电商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电商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培养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逐步解决人才匮乏问题,提升电子商务运营能力和网络营销水平。三是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当地重点电子商务项目用地,为农村电商产业发展提供稳定的经营场所。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物流快递、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着重探讨解决补齐冷链物流短板。

(二)加快促进电商法律和政策体系建设

一是结合目前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特别是针对农村电子商务监管,进一步明确网络平台提供商、交易双方的主体责任与义务,以及查处网络违法案件的流程和限制,为执法部门规范执法提供有利依据。二是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组织和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科研机构研究制定各类电子商务技术标准、经营管理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体系。三是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群众监督相结合,推动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和交换,形成有效的企业与个人信用监督约束机制。

(三)加快推动农村电商主体提档升级

一是引导电商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创新产品设计,拓展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对于网销地方特色产品,以协会或合作社名义统一制定指导价格,细化产品标准体系,改进产品包装,加强质量控制,防止低价无序竞争。二是促进农村电商主体提高商标软实力。通过全面宣贯、定向指导等,加大对农村电商主体在商标确权、维权和运用等方面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有效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和商业敏感度,降低企业触碰红线风险。三是加强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农业信息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养,积极扶持组建各类农产品经纪人协会,通过培训,逐步强化电商从业人员的信息意识与能力,提升电商的文化素养和科技接纳、运用水平。

(四)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

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核心标志,标准化是现代农业的必经之路,农产品品牌化和标准化是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必要条件。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制定一项山东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建立一套实体店与网店相结合的山东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二是强化农产品品牌保护和监管。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健全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三品一标”包装标识;研究制定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使用的授权和监管办法,对认证和授权的品牌产品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三是完善各类农产品标准建设。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需要,修改、完善、提升现有各类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加快制定完善农产品分等分级、质量追溯、贮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方面的标准。四是探索建立标准化生产补贴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示范。推动建立健全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杆杠作用,拉动农产品标准化发展。支持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当地品牌、营销等资源,推动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五)加快完善机制提升农村电商监管水平

一是加强系统内部沟通协作,提升专业素质,实现线上线下监管业务的覆盖融合,采用“双随机”的方式,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监督和抽查,提高数据库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建立与商务、财政、金融、农业、人社、公安、交通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结合行政执法、信用监管等手段,将监查结果与公安、街道、社区网格员对接,形成协同监管格局,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三是严格落实农村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持续开展农村网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事关农村电商行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四是“以网管网”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效能。依托中消协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绿色通道)平台或参照该平台模式,引导网商入驻,在原有投诉与咨询系统基础上,增设电商企业(平台)处理投诉链接通道,方便消费者就近维权,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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