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书

杂志

保存到桌面 | 繁体人人书 | 手机版
传记回忆文学理论侦探推理惊悚悬疑诗歌戏曲杂文随笔小故事书评杂志
人人书 > 杂志 > 步行的欢畅

步行的欢畅

时间:2024-10-31 01:47:27

约翰·巴勒斯(1837—1921),美国自然主义者,散文家,热衷于环保运动,代表作包括《醒来的森林》《鸟与诗人》等,被称为『美国乡村的圣人』。在人行道上众多敏捷地快速移动的高跟靴和高帮松紧鞋当中,我偶尔瞥见一个人的赤足。它灵活地踩着地面往前走,脚趾伸开,脚边放平,脚跟突出:它扣在边缘,随不平的路面而屈曲——既好看又充满活力,好像对它接触或经过的一切都能注意到。要是跟这样的人做伴,那似乎是多么粗野而不文明——在客厅里的一个名副其实的野蛮人。我们对人体解剖学是如此不习惯,对朴实无华的自然是如此不习惯,以致这看起来有点不登大雅之堂,但不管这一切,赤脚依然是一种美。虽然它是黝黑的,也没有洗,可是应该得到我们的赞扬。它是穿着皮革中的有生命的东西,在受约束的环境中的自由精神,在樊笼中的野生小鸟,在肺病患者中的田径运动员。它是我的品级的象征,步行者骑士团的品级。

从人体解剖的角度看,那最不受限制,最生机勃勃的,是步行者这一类人。人类回归到一些基本的原则上,跟大地和自然的元素进行直接的接触和交往,他的所长得到发挥,他的头脑变得灵活,他的身体得到锻炼,他的心情变得轻松,他的灵魂变得豁达;同时那些拥挤在小牛皮与小羊皮内遭到扭曲的成员是注定要受马车和垫子之困的不幸的可怜虫。

我不是鼓吹不穿靴鞋,或放弃先进的旅行方式,我不过是代表步行者竭力宣传,表明所有光辉的天使如何支持和伴随那迈开步伐走路的人,而那些妖魔鬼怪则总是睁着眼看有没有骑马乘车的机会。要是我看到身体强壮的美国人不愿走一英里或半英里的路,而宁可忍受种种不便,鼓励那种陋习,在气温稍微有所下降或是天下了一两寸雪时,挤在市内有轨电车内,人满为患,抓住皮带前后左右晃动,踩着彼此的脚趾,呼吸相通,压坏妇女和儿童,拼命死守那出入上下的方寸之地,使手足冒险,车子遭殃——我就想街头最普通的流浪汉有充分的理由庆幸自己难得的步行特权。

确实,假如一个民族忽视或者鄙视这种原始的天赋本领,害怕踉土地接触,没有人行的小径,不跟别人共享他们所指的土地的所有权,把步行者当作闯入者加以警告,除了大路、公路就没有别的道路,忘记了旋转式栅门、人行桥,甚至忽视行人在公共道路上行走的权利,除了沟渠或堤岸,不给他栖身之所,那么这个民族,平心而论,就是走向比较严重的堕落退化了。

人体是一匹骏马,它在一个轻松的骑者的驾领下走得最为自由,所有的骑马者当中,心情欢畅的人是最轻松的。你如果心情悲哀痛苦,闷闷不乐,心事重重地坐上马车,那么可怜的坐骑,你的肉体,准会在开头一英里的行程内垮掉。确实,世界上最沉重的东西莫过于一颗沉重的心。

其次,对一个步行者最沉重的负担则是身心的南辕北辙——心情勉强甚至不心甘情愿。马与骑马者不单单是要心甘情愿地走同一条路,而且骑者要带路,把他的轻松愉快和满腔热情灌输进他的坐骑。无疑,我们的麻烦就在于此,亦即这种崇高的艺术在这个国家里衰退的原因之一。我们不是心甘情愿步行。我们不是把步行当作一种享受的质朴单纯的人。我们已经从步行的能力意味着享受的高雅地位上掉下来。不能说作为一个民族,我们由于缺乏构成我们祖先的性格特点,像动物那样喜欢活动和精力过剩,而这是从丰富和谐的生活——健康的身心一致——产生的,就认为我们是绝对悲观的,愁眉苦脸或患上忧郁症。人必须把时间精力用在手边或顶普通的事情上。倘若他愿意明白心情欢畅的幸福,那么徒步游历地球一周后还必须满足于稳当而一般的收获。这是有待于美国人去学的一课——在低层次上从事游乐活动的能力。他希冀迅速而不同寻常的报酬。他愿意要自然规律付高利贷。他对散步没有什么投入;那太慢,太便宜。我们渴望惊人、令人兴奋而又鞭长莫及的东西——这往往是信仰腐朽和头脑简单的标志,我们看到了神明给我们指点的大道却懵然不知。如果我对我的邻居说:“跟着我走吧,我要让你看看许多伟大的奇迹。”他准会竖起耳朵走过来。但要是我一边领着他在火热的太阳下翻山越岭,或在星月的照耀下沿着乡村的道路前行,对他说:“看吧,这些就是我说的奇迹,这些就是神的路线,我们现在脚踩的地方是一颗晨星。”他会立即觉得上了当,好像我对他玩了一个花招。但只有这种夸张和热情才正是一位散步大师的标志,再没有别的东西了。

如果我们不伤感,我们就受忧虑的折磨,匆匆忙忙,心怀不满,拿现在作将来的希望的抵押品。要是我们去散散步,那就好比吃药,含义差不多,目的也差不多;越是疲乏,我们对药品效果的信心越大。

我们当中大部分人对在春天去游山玩水,冬天去远足,到那些每一步都能带来快乐的地方去旅行,空气清新犹如鲜美的混合饮料,越走下去,力量越增加,精神越愉快,一路上田野、森林和路旁的景物比世界上一切图画和艺术都赏心悦目——这十或十二英里的路程不知不觉地一晃而过,不过是体力洋溢的表现——对这样迈步在朝天大路上所带来的健全的、怡情悦性的乐趣,我认为我们当中大部分人都知道得很少。

我惊讶地注意到我们时兴的矿泉疗养地无人散步;在众多的为健康而锻炼身体的人当中,或乡村风味的爱好者当中,你绝对找不到一个在田野上或树林中散步,或由于鞋子上的尘土和手上脸上晒黑的皮肤而泄露出在乡村长途步行的人,唯一的娱乐是吃喝打扮,或坐在饭店里彼此观望。男人看起来烦闷,女人看起来倦怠,所有的人似乎都想叹一口气:“主啊!要幸福而不庸俗,我们将怎么办呢?”

这跟我们隔洋相望的堂兄弟英国人大不相同,他们在户外的疗养地消磨大部分时间,溜达啊,野餐啊,划船啊,登山啊,轻快地散步啊,显然不怎么害怕被太阳晒黑,或有失“高雅”,因此他们大量地享受欢娱和乐趣。

英国人散步是如何从容和兴致勃勃,那确实令人惊异。美国人觉得那似乎到了一种迷恋的地步。要是狄更斯在美国,想得到跟他一同散步的荣誉的崇拜者恐怕不多。在一名美国人写的徒步英国的游记中,我读到:“在跟教会牧师共进早餐后,他跟我们一同出城在大路上走了六英里。三名男孩和女孩,最小的六岁,也陪同我们。他们始终嬉嬉闹闹,漫步逍遥,一早晨步行了十五英里之多;但是他们认为这无所谓,在我们分别时他们依然像出发时一样精神焕发,也不愿回去。”

我还怕由于脚的尺寸萎缩,美国人会逐渐丧失掌握步行这种男子汉气概的艺术。他珍惜他的这部分身体器官,显然以为脚小可以培育良好的趣味和教养。一双整洁的小脚,穿上体面合适的靴子或高帮松紧鞋,是一种民族性虚荣。我们是如何盯着看外国人的大脚的啊!美国人纳闷在别的国家里皮革的价钱是多少呢?所有的贵族血统到哪儿去了呢?为什么这些平民化的极端行为会压倒一切呢?如果容许我们把美国鞋匠心里的秘密透露给女王陛下和亲王殿下,我们无疑将修正我们的后一观点。一种真正的高贵豁达的天性的成长是绝对不会受到极端行为阻碍的。一双小脚当然到现在为止也从未支撑过一个伟大的人物。

据说初到美国的英国人曾经都产生过美国妇女的脚通通是畸形的这种印象,她们为自己的脚而感到如此腼腆,得小心翼翼地把它们藏起来。两国妇女在这个问题上的歧义令人惊讶,每个旅行家都能作证;在步行的习惯与乘车的潜力之间的差别同样令人吃惊,这也是肯定的。

英国的步行者,无疑,在气候方面较我们有利;尽管英国的天空历来是阴沉晦暗的,可是却没有我们这里如此之多的懒散、消沉、委靡不振的日子,尤其对妇女的体格是个考验,它使背部和腰部疲软乏劲,走路吃力。拿英国的天气跟其他国家的天气相比,产生一种说法:“一年当中,甚至一天当中,吸引男人到国外去的时间比让他们安心在国内的时间要多。”

英国密布吸引步行者的小径,它们的重要性一点也不亚于公路。

我曾听说伦敦附近的一位乖戾的贵族曾想封闭通过他的庄园的一条行人的小径,而在稍远处另辟一条。这遭到行人的反对,纠纷上告法庭,经过旷日持久的争讼,这位贵族败诉。小径不能封闭或挪至别处。人们回忆不起来小径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开始有的,每个行人仍然有权从那里通过。一个人在朝天的大路上步行,那意味着他终于有了一个蛮不错的生活开端。没有什么阻碍,可以放心地把脚伸出去,那里有人类最广阔的发展前途。这是在创造一切伟大的定律与英雄的业绩的水平上。从这个平台出发他有资格去争取好运。他不是向往那黄金时代吗?让他步行去吧。每一步都使他更接近目标。人世的黄金时代不过若干天路程之遥。真的,我认识一些人,他们认为通过步行又回到了从前的早春时节或秋高气爽、风和日丽的星期天。上午他们的面颊感觉到了它的气息的吹拂,傍晚,在幽静的溪边,林中的小径上或什么山头上,他们坚信听到了种种天籁而感觉到了那是远古的人类为之陶醉的奇迹与神秘。

我想,倘若我走遍一个国家,我不但会见到很多世面和经历到一些探奇猎异的机会,我也会跟那个国家以及它的男女公民直接接触,这种方式将使我深感满意。因此,我羡慕所有徒步者的幸运,非常想参加找上门来的每个走遍天涯的机会。我嫉妒前些日子读到过的某教士的经历,他从爱丁堡步行到伦敦,大部分路程上,都把鞋子脱下来拿在手里,徒步走过强健的文豪本·琼森曾经走过的一些地区,一直玩玩耍耍地走到英格兰。我羡慕地读到大学青年学生的步行成绩,尽管他们脚上穿着粗劣的鞋子,背上背着背包,然而心情轻松偷快。要是跟随鸟类学家威尔逊在冬天崎岖的雪地里从尼亚加拉走到费城,那也是十分过瘾的。

我认为我没有夸大主张步行的重要性或诱惑力,或作为一个民族培育这种艺术的需要。我认为它对我们这个民族会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教导我们闲暇的意义,使我们熟悉户外空气种种可爱的好处,培养和加强民族与土地之间的联系。再没有比步行者如此好心善意地看待世界的人了;再没有比步行者对他经过的地方付出和得到同样多的人了。步行者跟土地的紧密关系仅次于劳动者:因为他更自由,他的头脑更清闲,他跟大自然也就保持更密切更富有生气的关系。

人在他的脚上生根,在他的房子或屋子里他至多不过是一株盆栽的植物,除非他用带有爱心和磁力的脚跟和土壤接触,跟它建立亲切的关系。这种不可分割的纽带一旦形成,然后生长出许多看不见的纤维和细根,通过它们,人才有了一点土壤的气味,这使他成为他生活的那片土地的亲属。

你在冬夏走过的大路和小路,你在轻松愉快的心情下眺望过的田野和山冈,清新的思想进入你的心扉或崇高的远景在你面前展现的地方,尤其是你跟你的朋友温馨地交谈时走过的幽静的道路,暂息过的树荫,汲饮过的泉水——从此以后都不一样了;它们增添了新的魅力;在那些地方产生的思想是常在的,和你的朋友走过的地方是永远难忘的。
   

热门书籍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