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开始也较早,起源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半工半读教育模式。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教育者学习国外先进办学经验,在“八五”和“九五”期间在全国进行“工学结合”模式试点。1991年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在文件中已明确提出教育需要“产教结合、工学结合”。在我国教育改革浪潮中,工学结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得到社会及教育领域的高度认可和广泛应用。2010年国家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再一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因此,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对于培养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已运行多年,但还存在学生动手能力不强、解决问题能力较差等问题,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发展需求,这也客观反映出学校和企业对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认识不足、管理不到位。因此,本文从职业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现状入手,分析人才培养质量不佳的原因,进而探索和分析笔者学院多年“工学结合”成功的实践经验,以此来解决学生就业和企业发展的需求问题,也为其他职业院校继续开展“工学结合”提供实践经验。
一、职业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现状
1.校企双方对于工学结合认识不深刻
部分高职院校和合作企业对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内涵理解不深刻或认识错误,没有充分发挥双方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导致“工学结合”过程中学生培养质量差等后果。具体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重“工”轻“学”。过分强调“工”在人才培养上的重要作用,出现了“以工代学”现象,最终“工学结合”演变为“放羊式”的顶岗实习,更有甚者,学生成为企业的廉价生产劳动力,“学”几乎被忽略。
(2)重“学”轻“工”。过分强调以“学”为主,出现“以学代工”现象,学校认为学生应接受完整的知识体系学习后,才有能力进入企业工作,最终“工学结合”演变为“见识实习”或“参观学习”。学生没有深入接触并参与企业真实工作任务学习,综合技能得不到训练和提升。此模式切断了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搭建的桥梁,未来学校培养的人才也不能直接为企业所用。
2.校企双方对于工学结合管理不到位
在工学结合过程中,必须做到工与学同时进行,校企双方都要发挥教、导和督的作用,相关人员对于此繁琐工作有抵触情绪,或者对于工作量与报酬不满意等,导致工学结合过程管理不到位,因此很多校企都将工学结合的考核集中在末端阶段的检查上,缺失过程的实时监控管理,失去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初始意义。
二、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工学结合”的探索与实践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也是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校。笔者学院积极探索和实践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办学模式,先后与国内外百余家知名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摸索出一套适合笔者学院专业发展特色的工学结合管理模式,也得到行业和企业的高度认可。
1.职能部门与院系共管理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实行系组根据学生教学任务安排,提前制订本系学生工学结合学习计划,并提交教务处、招就处和学工处审核,经教育教学院长和就业院长审批后,最后院长批准的制度。其中,系组和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共同负主责,主管院长全程监控,全力确保工学结合顺利、安全、有效进行。
2.加强工学结合企业的筛选
为确保工学结合质量,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对于工学结合企业进行严格筛选,要求企业必须为:笔者学院的优质订单班企业;在本行业有较强的影响力或者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型企业;企业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校企合作基础较好或有合作前景;实践岗位与学生专业匹配;能够提供学生工学结合学习所需的设备设施和指导教师;能够解决学生工学结合学习期间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到位。
3.明确工学结合学习的内容与形式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工学结合学习要求学生按照企业标准,结合本学期教学任务,开展实际工作岗位与学校教学任务相结合模式的学习。在工学结合过程中,实行“学校和企业指导教师全程指导”模式,学校和企业都需配备指导教师,采取生产现场指导、实践操作与教学任务相结合、专题讲座、小组研讨、技能培训、参与产品测试与生产等,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
4.加强过程管理
(1)做好工学结合前准备工作。为让学生及家长了解学院有关工学结合学习的企业选择、程序、管理、纪律要求、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学校提前向工学结合的学生及家长下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学生实习安全保证书》和《学生实习协议书》,并要求签字确认。
学生工学结合前两周内,学校对所有即将参加工学结合学习环节的班级进行全员的工学结合学前教育,包括安全、职业素养等内容,并进行安全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才准许参加工学结合学习环节。此外,学生还须接受学院组织的校内面试工作,面试合格的学生方可进入工学结合学习环节。
学校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及时签订工学结合协议,明确学生工学结合学习时间、地点、内容、期限和双方的责任。
(2)加强对工学结合的监督与管理、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为加强对工学结合过程的监督与管理,班主任配合指导教师将学生编成学习小组,确定组长,由组长组织组员完成工作日志,同时监控其他学生的异动情况,并要求组长当日上班半小时之内以QQ、微信、电话等方式向班主任及指导教师汇报组员情况,包括工作日志完成、出勤、纪律、住宿安全、组员思想等,如有异动和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电话上报班主任,班主任立刻上报学管部长,及时解决问题。
校企指导教师作为学生工学结合的专业教学和监督责任人,必须每周检查学生的学习日志、周记等,学校指导教师(每个班级1名学校指导教师)每周至少安排一天时间到企业,与企业指导教师沟通,听取企业指导教师的反馈意见,了解学生动态,检查学生工作日志等学材,对工学结合学习的学生给予现场指导,确保教学过程正确、顺利、有效进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材材料负主责,现场指导后,还需认真填写《工学结合学习学生随访表》《工学结合学习企业随访表》。
此外,职能部门——教务处和学工处也要定期到学生工学结合学习的企业进行巡查。系组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按月检查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的检查与指导记录情况。
为确保学生按时出勤,学校要求学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实践企业请假,并同时向系指导教师汇报。工学结合学习结束后,企业提供盖章的学生按日出勤原始记录,如有请假,还应提供经企业批准同意的事假书面原始证明及提供由医院出具盖章的学生本人病假原始证明。如学生无正当理由,在工学结合学习期内学习天数少于规定天数90%的,视为不合格。
5.建立完善的工学结合评价体系
为综合、全面考核学生工学结合的成果,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工学结合评价体系。学生工学结合评价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包括平时成绩(60%)、终结性考试成绩(30%)和总结报告(10%)。在平时成绩中,企业指导教师评分占40%(出勤10%,任务学习30%),学校指导教师评分占20%;学生工学结合学习结束前一周内,企业根据学生工学结合学习内容组织实施终结性考核。企业应以培养为主,不应完全按照产线任务对学生进行考核,应结合笔者学院的教学任务,对终结性考核内容进行严格筛选。终结性考核模式可为专业技能考试与理论考试相结合,也可只为专业技能考试;总结报告中企业指导教师评分占5%,学校指导教师评分占5%。
6.加强安全管理
为确保学生在工学结合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学生在去企业学习前,必须全员上实习险,否则不予安排学习。学生进企业后,要按照企业要求上医疗、安全类保险,不得要求企业停止上保险,将费用打入个人卡内。学生在企业工学结合学习前,企业也要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小结
在新时期,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方向,也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基本途径。职业教育需进一步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和企业准确定位并融入其中,发挥最大作用,以此来推动社会的经济发展。
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学校需要及时跟进理念,通过持续不断的实践与发展,优化与综合利用各类教育资源,不断地尝试、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才能充分发挥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作用,使其在教育改革中彰显特色价值。国家、学校和企业三方共同努力,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才能顺利完成“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战略任务。
(作者单位:刘影、李曙光,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张金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