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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书籍名:《彼得原理》    作者:[美]劳伦斯·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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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有的武器,足以毁灭大批人口,严重破坏大气

层,阻碍农作物生长,因而摧毁人类文明。

        失去和平,这个世界令人困惑。

        ——古夫德金(Ormiy  Gumfudgin)

快速成长

        我们已经从彼德金字塔的例子,说明一座金字塔如何耗费时间、人力,而一步步建造完

成、接下来,我们来看,一座金字塔如何靠着不毛之地上的一颗种子,建构起来。

        我本来想在这本书里说明我们该如何避免彼德金字塔带来的一些问题。一九七四年九月

二十八日那期的《商业周刊》(Business  Week)中,有一篇名为《修伯伦的经理有一个应

急的职位》的文章中,就提到了“彼德原理”的因应之道。这篇文章讲到,修伯伦公司设计

了一种叫“应急的职位”(fallback  posi-tion):如果公司主管获得升迁,在移交原有的

工作之后,升迁命令忽然又不管用了,此时“应急的职位”就可以派上用场。这么做可以防

范主管阶级的冗员愈来愈多,因此避开了“彼德原理”,也抑制了彼德金字塔的成长。而我

想在我这本书中,引用这篇文章。

        一九八三年年初,我写信给《商业周刊》,希望获准翻印那篇文章。信中我还放了一份

影印稿,清楚地说明我的请求。

        《商业周刊》版权部的艾琳诺·杰洛蒂(Eleunore  M.Ger-aghty),在一封日期为一九

八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的信中,批准了我的要求,但以使用一次为限,而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付清版权费一百美元。收据已附在内。

        2.这篇文章必须完整翻印,不能有任何增减、划线、做记号,或其他的改变。

        3.翻印时,不可附加广告或是推销性的文字。

        4.如果你在翻印文章上有公司名称、商标,或是行销部的资料,你必须在这些资料上划

线,并加上“ADV”的缩写Qī.shū.ωǎng.,表示这是广告用途。

        5.在来源出处部分,要注明“经特别许可翻印一九七四年九月二十八日的《商业周

刊》,纽约麦克劳——希尔公司保留原文的著作权。”

        讽刺的是,这篇文章提到“彼德原理”,引用的是我的话,现在我要引用,还得付费取

得许可。不过,同意书上的这些字眼,我大致还可以接受。只是,有一些疑点需要澄清。第

一,出版界一般要等到实际使用才付费,为什么我立刻收到一张编号243875,由拥有《商

业周刊》的麦克劳——希尔公司所开的收据呢?当时我才刚着手这本书,等到出版可能是好

几年后的事了。我都还没完全同意《商业周刊》同意书上的规定,他们就要钱了。第二,我

希望和我的编辑霍华德·凯蒂(Howard  Cady)确定,这份同意书确实了解我的需要,足以

保护我和出版商威廉马罗公司。

        在一封日期为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五日的信中,我告诉霍华德·凯蒂我的疑惑,请他直

接向麦克劳——希尔公司联络,看看他们是否有一份能让我和威廉马罗及《商业周刊》都很

满意的同意书。

        经过霍华德·凯蒂和《商业周刊》版权部的艾琳诺·杰洛蒂在电话中讨论后,费用等到

书出版那天再付就可以了。谈话中还有一段警告说明:杰洛蒂提醒,帐单已经由电脑记录,

我最好“不要理会那张收据”。

        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的信中,霍华德·凯蒂向艾琳诺·杰洛蒂简述我们将如何使用那段

引述的文章,并且解释我们会如原文一般,将之放在一个框栏中,列在书中的最后一章  。

        麦克劳——希尔出版公司的信用部门,在一九八三年六月九日发出了一封“付款截止通

知”,总款一百美元。该通知提醒我“马上付款可保证贵公司维持良好信用。”

        收据和催款通知不断地寄过来,最后我收到一张日期为一九八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的通

知,由一家名为“电子收款”(COUECTRONICS)的电脑控制收款公司所寄来的。该通知表

示,我欠麦克劳——希尔的款项,已经转给他们。电子收款公司留下一个位于纽约州希克斯

威尔的地址,电话号码是609一448一1700,署名珍·凯芮根(Jean  Kerrigan)。我打了电

话,他们换了号码。我试了新电话好几次,可是都接不上电子收款公司或是珍·凯芮根。于

是我就写信给珍·凯芮根,告诉她我现在并没有欠麦克劳——希尔公司一百美元,她应该把

付款通知退回给麦克劳——希尔。

        我的信没有收到回单,但是我收到一封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一日发出的“紧急通知”,由

电子收款公司的法伯所寄出。部分内容如下:

        已经通知麦克劳——希尔出版公司,我们将对你采取一项法律诉讼,因为上述款项(加

上税金、法律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的缘故。

        如果麦克劳——希尔出版公司接受我们的建议,你可能被迫自付诉讼费用。如果诉讼失

败,你可能被判不履行债务,县保安官或联邦保安官会扣押你的财产。

        除非你在七十二小时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我们认定你无意付款,我们将诉诸法律行动。

        这封法伯的信看起来很紧急,再加上霍华德·凯蒂正在度假,我就打电话给威廉马罗的

董事长罗伦斯·休斯(Lawrerice  Hughes),告诉他来龙去脉。他表示,威廉马罗现在是赫

斯特集团的子公司,所以他将委托赫斯特集团的律师理查德·舒格曼(Richard  Sugarman)

代为处理我的案子,我也应该告知“电子收款”公司我将采取的法律行动。一九八三年八月

十四日,我寄了一封信给法伯,部分内容如下:

        我告诉你。麦克劳一希尔公司搞错了,你却仍然以法律诉讼威胁我。这已经造成了不合

理的骚扰。

        透过我的出版公司威廉马罗,我已告知赫斯特集团的律师理查德·舒格曼(地址为纽约

市第八街959号),采取必要的法律诉讼。如果你继续对我骚扰,并恐吓破坏我的名串和财

务信用,我将采取控诉,并要求赔偿损失。

        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二日,我接到珍●凯芮根打来的电话,才发现她是麦克劳——希尔

的信用部门督察。她对于我取消翻印版权,仍继续收到帐单感到抱歉。我跟她解释,我并未

取:取得版权的请求,只是我已透过《商业周刊》的艾琳诺·杰洛蒂达成协议,书出版之前

才付费,凯芮根否认有这种协议存在。这个时候,我真是摘迷糊了,她为什么要因为没有承

兑一项她宣称不存在的协议,而对我道歉呢?

        霍华德·凯蒂休假期间,威廉马罗公司的莉丝·克罗比(Liz  Crosby)负责处理我和麦

克劳——希尔出版公司之间的一百美元许可金。这件事以及我早先和电子收款公司珍·凯芮

根的沟通,则在一封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寄出的信得到了回应。这封信由麦克劳——希

尔的信用部门督察珍·凯芮根所回复:

        经由你的通知,和威廉马罗公司的莉丝·克罗比的电话,上述的付款通知已经取消。而

你仍然收到电子收款公司的信,我对此向您致歉。

        请您相信,付款通知此时已经取消,您不会再收到任何寄自麦克劳——希尔出版公司的

信了。

        为了得到版权许可,至今牵涉了《商业周刊》、麦克劳——希尔出版公司、电子收款公

司、威廉马罗公司和赫斯特集团,耗费了数十封书信往来,以及八个月的交涉过程。动用的

人力包括《商业周刊》版权部门的艾琳诺·杰洛蒂、麦克劳——希尔信用部门的珍·凯芮

根、电子收款公司的法伯、编辑助理莉丝·克罗比、资深编辑霍华德·凯蒂、威廉马罗的董

事长劳伦斯·休斯,以及赫斯特集团的律师理查德·舒格曼,还得加上其他不知名的助理、

秘书和电脑。

        即使这件风波已平息,但是先前的经验让我觉得,再让金字塔膨胀的风险太大,所以最

后决定还是不要引用那段文章。

        解脱束缚的欲望和迟钝的法令制度这两者之间的冲突,正是这个时代的印记。

        ——戈登纳(John  Gardner)

        从对金字塔的研究,我见到了一个一成不变的准则。种种规定刚开始简单又有效,后来

都变碍大而无当;种种计划刚开始小而精致,后来都变成大而纠结的醉八怪;种种方案刚开

始清晰可解,到后来都变得复杂混淆;种种计划刚开始都是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最后都变

成不人性、累赘、笨拙的繁文缛节;刚开始是简单的设计,到头来免不了变成复杂、含糊、

无用的结构。这种倾向需要更进一步的解析和调查。为了帮助大家了解这种组织结构上的特

性,我下了一个简单明晰的定义,彼德全字塔:制度开始时报小,后来不断膨胀,占据我们

所有的时间和空间。

        如果你在一点儿之上,不断地加上一点儿,这一点儿马上就会变得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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