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诚
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一定会赶到老余的小饭店里吃汤瓶鸡。小饭店在大山深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才能在那里吃上一顿。
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但老余最好的本事,在书法上。40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是村庄里小学的代课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他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开始练字。后来,他出門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放下了。
老余1985年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春天的燕子飞回来了。就此,老余开启了他作为一名厨师的生涯。从此以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老余的日子充满了人间烟火,充满了踏实的幸福感。
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我问老余:“‘途中怎么解释?”
老余回答:“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的厨艺不错,但是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就一天不痛快。那我为什么还要写字呢?这是为了过得充实。写字是我的爱好,是我心里真正喜欢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和线条来,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是不是我做每件事都是在途中?”
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拆开看就是,余,在走路。这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烟火气就消失了,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临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相通之处吗?”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这么一想,老余说得还真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都得有一种悟性,要对工具熟悉。当你对菜肴与水火的关系,或者对笔墨与纸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你表达内心情感的工具。这时,工具不再重要,内心变得重要。
这就是境界,这也是人生。
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那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都是“在途中”。
(世明摘自《人民日报》,曾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