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的一天夜里,北京某处平房发生火灾。熊熊大火不仅烧毁了平房和周边搭建的简易房,还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赵清香因伤势过重死亡,儿子龚亮被重度烧伤。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中确认,该起事故是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龚亮一家人在火灾发生前已经在此处居住了两年多,他们住的是平房周边搭建的简易房。当初龚亮是从一个姓张的男人手中承租的房子,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就是因为房租便宜,龚亮当时一次性交了3年的房租,张某没给他们打收条,拿到钱后就再也没有了联系。
发生火灾后,龚亮才意识到自家租住的是违建房屋,谁是房屋产权人不知道,自家一死一伤该找谁赔偿也不知道。通过老乡介绍,龚亮得知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就赶来求助律师。
由于龚亮了解的信息极其有限,律师就来到他们租住的地方周边进行调查。调查还没有结束的时候,没想到龚亮突然告诉律师,他们收到了某政府部门的起诉传票,要求他们承担火灾造成的损失。原来,该部门就是此处平房的所有人,而平房实际上是该部门的宿舍房屋。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所显示,这一片平房大部分为砖木结构,房屋本身耐火等级较低,并且已经建成多年,存在一定的木质腐朽、电路老化等情况,再加上房屋外围又杂乱搭建了不少简易房,更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
律师认为,某部门作为房屋产权人应当对相关场所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补救。但该区域的违建却存在多年且规模庞大,电线排布混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该部门提交的证据还显示,其委托了某物业公司对宿舍平房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应当对宿舍平房院落进行巡视检查、制止小区内的违章建筑、及时协助该部门共同处理违建、更新检查灭火器材等。但是很显然,物业公司对其管理区域内已存在多年形成规模的违建不作为,未尽到管理职责。该政府部门与物业公司严重失职,应当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查清房屋产权人、管理人和事故经过后,律师帮助龚亮也起诉了某政府部门及其物业公司,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开庭期间,律师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对方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因此主动提出协商解决此事,最终该政府部门和龚亮分别撤回了起诉,协商解决了赔偿问题。
律师提醒:违章的简易住房选址随意、布局凌乱、质量低劣,加上居住的人口较多,因此这些地方往往环境卫生差、火灾等安全隐患极大。因此,千万不要为了省钱就住在违章的简易住房,一旦发生事故将难以弥补。
□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