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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海关邮政与驿站的合作

时间:2024-11-08 01:59:43

内容提要:许多学者认为中国古老的驿递与洋务的海关邮政是竞争关系,并且驿递最终被现代邮政所取代,这种论述有点过于简单化。其实,同是负责递信的国家机构,不可能只存在竞争关系,两者之间还存在着长期和广泛的合作关系。笔者与前辈游乃器先生在《大清驿站为邮政起源说》一文中,曾详细介绍了清代邮政在蒙古、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利用驿站经费、人力、网络开展业务的情况,而本文要介绍的是清代海关邮政与驿站在传递外交邮件上的合作。

众所周知,冬令邮路是早期海关邮政重中之重的大事,津海关和江海关流传下来的文献资料也不少,关于冬令邮路每年的起止时间和费用,被中外学者广为关注。可是,关于清代海关邮政与驿站在传递外交邮件上的合作,笔者仅在海外邮学研究文章上见过简单的描述,而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恕笔者孤陋寡闻,尚未得见。故不揣菲薄,草此笔记,以就教于方家。

关键词:驿递海关邮政外交邮件

一、海关邮政之缘起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被迫分别与英国、法国、俄罗斯和美国在1858年签订了《天津条约》,在1860年与英国、法国、俄罗斯签订了《北京条约》。英、法政府开始在北京设立使馆,对于使馆和外交公文,条约都定有专章,如《中英天津条约》第三款则订明,“大英钦差各等大员及各眷属可在京师,或长行居住,或能随时往来,总候奉本国谕旨遵行……”,第四款,“大英钦差大臣并各随员等,皆可任便往来,收发档,行装囊箱不得有人擅行启拆,由沿海无论何处皆可。送文专差同大清驿站差使一律保安照料;凡有大英钦差大臣各式费用,皆由英国支理,与中国无涉;总之,泰西各国于此等大臣向为合宜例准应有优待之处,皆一律行办”。英国已经注意到了大清的官方邮政机构——驿站。

而《中法天津条约》第二款规定,“……凡进京之钦差大臣公使等,当其暂居京师之时,无不按照情理全获施恩,其施恩者乃所有身家、公所与各来往公文、书信等件皆不得擅动,如在本国无异;凡欲招置人通事、服役人等可以延募,毫无阻挡。所有费用,均由本国自备”……

而《中美天津条约》第四款规定,“因欲坚立友谊,嗣后大合众国驻扎中华之大臣任听以平行之礼、信义之道与大清内阁大学士交移交往,并得与两广、闽浙、两江督抚一体公文往来;至照会京师内阁档,或交以上各督抚照例代送,或交提塘驿站赍递,均无不可;其照会公文如有印封者,必须谨慎赍递。遇有咨照等件,内阁暨各督抚当酌量迅速照覆”。美国已经点明了驿递外交公文。

《中俄天津条约》第十一条更为明确,“为整理俄国与中国往来行文及京城驻居俄国人之事宜,京城、恰克图二处遇有往来公文,均由台站迅速行走,除途间有故不计外,以半月为限,不得迟延耽误,信函一并附寄。再运送应用物件,每届三个月一次,一年之间分为四次,照指明地方投递,勿致舛错。所有驿站费用,由俄国同中国各出一半,以免偏枯”。更明确了驿递外交公文的费用分担的问题。

《天津条约》换文过程中,又生纷争,1860年改增订为《北京条约》,条款对清政府更为不利。条约通过后,1861年1月清政府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统管外交事务。又根据条约任命英国人李国泰为总税务司,统领各通商口岸新设海关,隶属于总理衙门,各国也加紧在京筹建使馆。

由于沿海口岸已通商有年,英法轮船穿行中国沿海和长江口岸,“客邮局”也次第成立,所以,英法有底气在条约中明确,来往公文费用自理。1862年末起,英国在香港的邮局发行了邮票,又在各个通商口岸的“客邮局”推广使用。1863年,法国也在上海开办了“客邮局”。其他各国纷纷仿效,对清朝的邮权构成侵夺和威胁。

但是,冬季渤海封冻,船只无法进出,需要改行陆路。由于路程长,加之各使馆的邮件数量都不大,即使组织起来成本也十分昂贵(即便是京津之间的短途,法使馆原来用驴车运邮,后来也难以为继,1895年起,也交由海关邮政了)。所以,各国使团提出要由总理衙门解决,而总理衙门则责成海关负责,这就是交由海关代办邮政的初衷。

总理衙门对冬季邮路外交邮件的处理,属于履行条约义务的,由海关移交驿站转递;其他私人的和非公文类邮件,由海关组织运输,并收取相应费用。从北京到镇江之间沿大运河干道,由驿站传递,镇江至上海一段,船运更为便捷,镇江关自然而然成为了中转站。

图1笔者所藏北京寄法国实寄封(1876)二、冬季封河期间驿站传递外交邮件

清代海关是1866年开始介入邮政事务的,而海关与驿站在传递外交邮件上合作,最早可见1866年12月19日海关总税务司赫德致江海关税务司的19号函:

1.总理衙门已经承担发运住在北京的公使与上海往来的邮件,在冬季每月发运两次。

2.发往上海的邮件在本署包封处理,发往北京的邮件在上海你处处理。

……

5.邮件包封重量每件应设法使不超过十斤,……封面上都应该用英文写明寄给我收,并用汉文写明寄交总理衙门。然后你再把这些十斤装包封打成总包寄交镇江税务司……

6.这样封装的邮件必须纯粹是信函和公文,新闻纸和杂志都不包括在内。……

同时,赫德也将此函另副本抄送镇江关税务司,并指示:

1.这里封好的邮件将交由总理衙门运交镇江道台再转交给你,此后即由你负责利用最早的机会发交上海海关税务司。

2.上海封好的邮件将由上海税务司发寄给你,一经收到,应立即转交镇江道台以便毫无迟延地转运到此地总理衙门。

此公函详细列出往来邮件交收程序,又附来邮件一包,要求转交上海海关税务司。海关是业务部门,无权直接发驿,所以要通过道台衙门走一道手续。这可能是最早一批通过冬季邮路由驿站转递的外交信函。镇江关随后报告,26日下午签收,交28日开航的轮船发往上海。

1868年12月3日赫德进一步指令镇江关,“关于陆路发北京邮件,轻件重件应分别处理”。按邮局习惯,凡信函、明信片称为轻件,包裹、印刷品等称为重件。赫德指示:“上海局在收到欧洲发来的邮件后,将先把轻件发给你,三天之后再寄发一般重件。你应该注意照料,别让这两批邮件同时交给道台,你务必努力设法使轻班邮件至少提前三天从镇江发出。”

冬季冰封期内,非外交邮件又如何递送呢?且看1867年11月30日天津关致赫德的第69号呈文,“有人请求我代此间社会人士,于冬令冰封期内,传递此间与上海取道镇江的信件。由于自己雇用邮差直接开办这一业务的经费开支将非常巨大,为此备文呈请可否转饬您的镇江邮差代为传递天津信件。如属可行,并请核示此间社会人士应如何缴纳费用。在您的邮差出发前一天,可以每次从天津先派去一个特别邮差,而在邮件到达后,再从北京派出一名邮差,随带来津的邮件。如蒙核准,那么天津的社会人士将认为是莫大的恩典。”

赫德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在一个多月以后的1868年1月7日才指示,“关于冬季天津外侨要求转寄邮件一事,你可以按照总办已经通知你的规定日期,随同北京发上海的邮件,附发邮件一袋。这个邮袋的重量以英制十磅为限,只准收寄信函,汉文信件一概不收。邮袋上应写明驻上海的天津外侨代理人姓名地址。”

赫德为什么迟后一个月才回复天津关呢?大概因为冬季邮路外交邮件实际上是由驿站传递,赫德需要通过总理衙门和兵部交涉,需时一个月以后才有结果。

针对天津关提出的非外交邮件如何缴纳费用问题,赫德没有回复。海关与驿站两个衙门之间,一定会涉及费用结算,但当时外侨邮资都是定时结算,所以在具体信封上无从反映,如图1所示的1876年1月17日从北京关发出寄往法国的信件,是通过冬季邮路转递无疑,而信封上未有附加费痕迹。直到1878年邮政对公众开放以后,才反映在冬令邮路附加费上面。

三、海关和驿站就外交邮件界定之争

清朝海关邮政与驿站在传递外交邮件上合作了12年之后,1878年12月18日,镇江关邮局正式对外营业,邮件数量大增,邮局无法全部搭驿站的便车,邮局组织了大车运输,单程费时约17至20天,比较迟缓,信函还得依赖驿站。

镇江关在1879年7月14日的呈文中报告如下:

“本埠从来没有和(华洋)书信馆订过正式的合同,书信馆每隔一天用骑差发运邮件一次,但所雇的马匹数目完全不能担负这项任务,因此只用了一个极短的时间之后,我只好几乎完全依靠海关道台的驿差发运,可仍偶然地交一袋给书信馆寄。凡寄交驻北京的官员们以外的无数新闻纸及定期出版物,我都用大车运往天津。”

“英法来的邮件,除报刊外,凡寄交外界人士收的,都像过去几年一样交衙门驿差运递。这一冬季初期,有一些信函及报纸夹在一起的邮件曾交书信馆代运,可是他们传递邮件的效率证明极差,因此以后就把一切去北京、天津、牛庄的信函都随同寄交各使馆及总税务司署的报刊通过衙门驿运。其余的报刊则由大车或者专差运送,由我们负担费用。为此花了关平银57.60两。

关于冬令运邮问题我提不出多少建议。不过,在我看来,似乎有两条出路。第一条是把一切信件连同去使馆及总署的报刊,仍像过去一样交衙门驿差运递;而把去天津、牛庄及北京非官员的居民的重班邮件交大车发运,例如每周一次。这样做,花费不大,大车大约可以在17至20天之内运往天津。这种情况下,去烟台的邮件仍交轮船运。另一条路是在沿线分站都用马匹接力传递,在冬季三个月内,要维持足够数目的马队来承运如此大量的邮件,这笔费用是非常巨大的。”

因此,镇江关建议走第一条路。请注意,这时镇江关所移交给道台的邮件,是“一切信件”而并非仅仅是外交邮件,这真是省钱省事呀!可是,压力都转到驿站来了,而且公器私用,不符定制,驿站不干了!

1879年12月13日镇江关致总税务司署呈文162号报告如下:

昨天上午7点到达镇江的“江福号”轮船,发来上海海关邮局(原译文为上海海关书信馆,下同)的邮件:

去北京的邮件4袋(注明“特种”字样)(按:即衙门或使馆的邮件)。

去天津的邮件7袋,另外还有上海海关邮局公函内未经说明的去天津邮袋1袋。

关于如何转发去天津的海关邮件,迄今尚未奉到指示,我终于决定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还是把它们全部交给衙门转递。这一批邮件就于昨天1点钟,按照平常的办法全部送交道台,到了晚上,这8袋邮件被退回了,理由是这是去天津的邮件。我告诉关道这事的经过,这批邮件全是上海税务司发来的,在没有其他办法之前,我认为似乎只好也应该当作衙门邮件处理,因为这些邮件全是从英国来的。今天早上,海关监督把这8袋邮件又给退回来了,说是可以把这一批邮件全给转发出去,可是邮袋上标明的地址要加以更改,至于那4袋标明“特种”字样的,已照发无讹。

因此我把昨天所写通知发出邮件12袋的公文撤回,改为通知发出邮件4袋,即本日的161号呈文,其余8袋,改换了地址,连这件公文一起发出,这批邮件中,有1袋去天津的邮件,更改袋牌为“北京·公使馆邮件”,应该径发到北京去的。

我承认这样做法在我脑子里引起一些波动,不知这样办是否会得到您的同意;当我问起这批邮件由政府驿站转递究竟要多少时间才能到达时,我了解到由于沿途驿站缺乏转运这样大批邮件的准备,且鉴于邮件重量庞大,连一个到达的时间也不能提出时,我想最妙还是坚持我原来的想法,利用道台的建议,把它当作例外的方法,把这批邮件也当作衙门邮件寄出去。

在这件事情上,明明白白是非外交邮件被当成外交邮件交驿站转递了,而且数量较大,也超过了真正的外交邮件的数量,虽然道台已经看出了端倪,而且也将不合规的邮件退回了,最终还是妥协了。

当然,海关邮政也明白,不能长期蒙混过关,从1878年对外营业以来,冬令陆路除了重班邮件由大车运输以外,也对邮差邮路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例如,津海关税务司好博逊在1882年11月1日致赫德的第157号呈文报告,“天津—镇江间干线:天津发班南行的邮差,上年为每周二次,本年改为三次。”到1890年冬,效率也有所改善,11月17日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第789号呈文,报告总税务司署,“……沿途情况良好,无论从天津或镇江出发走班,冬令邮件均可在13天的限期内到达。……从12月10日起,邮差就已经准备好随时可以开始走班。”1894年12月20日,津海关报告总税务司署,“在1893-1894年冬季内,共有28名邮差发到镇江去,有30批从镇江发到天津来。”而且在1890-1895年间都是交由承运人胡永安运输的。

图2中国海关博物馆收藏并展出的邮袋

图3邮政便条四、海关与驿站合作的实物佐证

驿站传递外交邮件的实物,可以举以下各例佐证。

第一件是中国海关博物馆收藏并展出的邮袋,直观地反映出清代海关邮政与驿站在传递外交邮件上的交接程序,邮袋上的年号从同治改为光绪,反映使用年代跨越了两朝。邮袋上文字如下:

内紧要公文敬烦

镇江关税务司转请

镇江关道台立饬驿站飞马驰递

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告投转交总税务司查收

光绪年月日江南海关椷

第二件是镇江关致总税务司署呈文,其161号附件内容为:“监督镇江关沈为收据事,今于十月二十九日戌刻收到寄京外国公事包封大四、小一个,当即发驿递呈总理衙门查收转给。须至收据者光绪五年十一月一日(钤印)”

第三件是笔者收藏的POSTALMEMO邮政便条,便条中所述的OverlandCourier(陆运差役),其实就是驿差。便条主要内容简译如下:

重件邮政便条第33号

日期:(镇江关1880.2.4日戳)

致:天津关邮务处

请接收本日由陆运差役送来五袋(邮件),其中:一袋送北京,四袋送天津……总重77斤

1882年12月21日总税务司第665/9391号令重申对外交邮件(“特别邮件”)和非外交邮件的不同处理:

1.普通邮件运达镇江以后,在包装上要进行一些改装,然后交海关邮差运到天津转口或投递;特别或加班邮件在上海就封装完毕,不再改装,运到镇江后,由海关交镇江道台通过政府的省办驿站直运北京投递。

2.普通邮件包括各种官方的或私人的普通邮件,寄往烟台、天津、北京及牛庄的;但特别邮件或加班邮件只寄到北京一地为限,虽然也可以附带一些别的寄北京的邮件,但主要是专为交寄北京使馆收的英、法、美邮件。

3.这种特别或加班邮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以前所称“使馆邮件”,但与使馆邮件也有区别。使馆邮件是北京及上海两头可以互寄,而这种却只从上海发出,而且内装的一切邮件都要按普通邮件一样地照付邮费。

这件令文对邮政史研究特别重要,说明冬令通过驿站转递的进口外交邮件是在上海直封直发北京的总包(closemail),需要付费。但是,几十年来,英、法、美使馆都是和海关定期结算邮费的,所以,通过驿站转递的进口外交邮件除了上海和北京海关日戳以外,不会有镇江中转日戳,更不必加贴海关邮票以支付国内部分邮资。

至于普通邮件,也包括少量进口外交邮件,或者英、法、美使馆以外的外交邮件,或者已过了直封直发的时间,也有作散发(loosemail)处理的,就在镇江中转重新封包,就有可能在镇江盖上中转日戳——不过几率不大。如果上海直封北京的总包重量不大,镇江关也会乘便交驿递送,否则就由邮差通过陆路邮路发往天津再送往前程投递,这些信件,或者盖上天津的ToPay(补费)戳记(这种情况较多见,图4),而贴上海关邮票支付国内部分邮资的,就比较珍罕了。

从1878年海关邮政开始对公众服务以后,一直到1895年到1896年冬,前后18年,镇江海关邮政交收衙门驿递邮件的文档前后不断。图5就是1893年2月13日经天津关走冬季邮路寄往巴黎的信,也就是说,从1866年海关接办外交邮件递送起,海关邮政与驿站在传递外交邮件上合作了近30年,并不短浅。至于1896-1897年的冬季邮路,那已经是清代国家邮政的事务了。待有机会,且听笔者下回分解。

图4

图5参考文献:

1.《咸丰条约》

2.中国邮政文史中心编《海关邮政档案译稿》时代文献出版社·北京2013

3.游乃器·王剑智《大清驿站为邮政起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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