萱花草 第四部
时间:2024-11-07 10:21:15
记不清有多少次,我们一边喝着热乎乎的米酒,一边聊着天,对一名高考落榜生来说,喝酒不失为一种鼓舞士气的好办法。我们的下酒菜,要么是一碟油炸花生米,要么是一碟扑克牌大小、两面发黄的烤豆腐,运气好一点,还会有一盘烤糯米肠,运气更好一点的话,会有一块荷叶包裹起来的白切羊肉。我们喝酒时,你总是不声不响坐一边,要么捏一块浆过的布,用剪刀剪着鞋样,要么认真地对付一只鞋底,要么就是膝盖搁一面篾箩,捏一把发亮的锥子,捋着一根老玉米,掉在篾箩里的玉米粒,发出竹筒倒豆子的声音,像是在为外公的话热烈鼓掌。对于外公的言论,你极少抗议,最多不以为然地笑笑,像是在感谢他的吹牛,你一向认为他不过是在说大头天话罢了。对于外公的身份,我一直难以描述:吃货?酒鬼?资方?钓鱼高手?四类分子?在一九四五至一九七六年期间,东阳县无论哪个乡或村的无论哪一名乡干部或村干部,只要一听到赵金川这个名字,都会神色诡异,面露困惑,挠耳摸腮,不置可否,这不仅仅因为他曾是同泰布店的合伙人,在特定年代,他还当过保长,更有人举报这个身份扑朔迷离的裁缝,是蒋介石为反攻大陆安置在上宅的一枚定时炸弹。让我困惑的是,外公打探的究竟是什么?是向蒋家王朝定期报告各鱼塘里的鱼虾繁衍交配情况吗?他们之间又是如何联络的呢?如果他是一枚定时炸弹,土改工作队当初为啥没将他直接引爆呢?凭良心说,我的外公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且不说他那一头不知是否真的通过乱搞男女关系,常年保持黑亮的乌发,据我观察,以下情况至少确凿无疑:他常常习惯性地、非常洋气地叫我“亲爱的塌鼻”;能说一口流利的、带点儿东阳北乡口音的普通话;他的嘴里时不时地,会像金鱼吐泡泡似的,蹦出若干英文单词,如:“也斯!奥夫拷死”、“稍瑞稍瑞!”、“瑞士”(米饭)、“路灯”(面条)、“三块肉扔给你妈吃”(谢谢),等等,不一而足,而这些通常是上海人比较爱掼的派头。他拿起酒壶,倒了一杯,把嘴贴在杯边,仰脖,伸脖,又倒了一杯,又仰脖,又伸脖,来来回回,差不多有三四遍,酒过三巡,他的情绪就像棉花糖一样饱满起来。亲爱的塌鼻,喝老酒有没有菜,无所谓,有好的酒搭子,才要紧,有好的酒搭子,喝下去的酒,才会像冬天的炉火,痛快淋漓,才能掏人的心窝子,你说是不是?他撂下杯子,用魔法师一般飘忽的眼神,几乎感人地冲我微笑着。我敬了外公一杯,我们让手里的小酒盅,持续发出声声脆响,对我这个酒搭子,外公向来比较满意。一梦醒来,我都快八十了!他妈的,时间真是太快了!想当年,我每顿能喝两斤,现在不大敢喝了,人一老,胆子就会变小,就会很怕死,你说奇怪不奇怪?想当年,我啥个酒没喝过?啤酒、香槟,只能算是毛毛雨,一喝,嘴里淡出个鸟。伏特加、杜松子酒,粗鲁、没品位,像个浑身长毛体味很重的洋鬼子。哦,还有葡萄酒,据说象征什么爱情,中国人的脾胃,哪消受得了那种破玩意?呵呵,去他娘的吧!酒的王国里,只有我们老家的红曲酒,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儿,让人一辈子做着单相思的梦!他搁下酒杯,心满意足地咂吧着嘴,慢慢舒展开额头。宋朝酒鬼叫陆游,也是一个诗人,就是写‘红酥手,黄藤酒’那家伙,那家伙每天眼睛一睁开,就喝酒,酒一喝,诗就冒出来了,所以他的诗,写得特别多,比李白、杜甫还多,他光光为东阳酒,就写过好几首诗,比如有首叫《东阳郭希吕、吕子益送酒》,外公背给你听一听:“山崦寻香得早梅,园丁又报水仙开。独醒坐看儿孙醉,虚负东阳酒担来。”外公摇头晃脑地背完诗,我鼓掌完毕,双手举杯,敬了他一杯酒,然后开始习惯性地,向外公打探一些历史钩沉,他爽快地一扬眉毛。“亲爱的塌鼻,你想了解什么?北伐军?国民党?还是共产党?我只能说,其实差不多!历史就像一块布,可以裁了又缝,缝了又裁,可以披挂,可以遮羞,也可以染色,更可以他妈的付之一炬!老子这一生,就像是活见鬼,新中国成立前,跟毛祥蟠、陶维渭等人入股,在现在解放路口,开了同泰布店,新中国成立后,布店成了国营的,老子成了资方,戴着白袖章、高帽子游街,游完,站在店堂挨批斗,过往的人,都朝老子身上吐口水。那次挨完批斗,经过麻车头,老子望着桥下的水,走不动了,老子想,老子害过什么人吗?入股那些钱,都是挣的血汗钱,老子去江西挑过盐,到黄田畈背过毛竹,没错,老子还当过两年保长,那是国共合作时期,老子也从来没做过坑害百姓的事。老子坐在江边,想了大半天,硬是没往江里跳,东阳江流了这么多年,它什么苦难没见过?老子扯下胳膊上的白袖章,扔进江水里,拜托东阳江把老子的历史漂漂白!”尽管我从未见外公做过旗袍,却常听他谈论旗袍。八十年代末,县里曾派人请他出山做旗袍,他推托眼睛花了,没法做了。至今我仍记得,外公用他机智低调的嗓音,对我传授的金玉良言:“一个女人卖相好不好,要看她穿上旗袍的样子。“如果说狐狸精,是拿来诱惑痴呆书生的,那么,旗袍就是拿来诱惑狐狸精的。”对于女人的身材和衣着,外公有着非同一般的鉴赏力。电视上,正举办“俏江南”旗袍模特大赛,美女如云,美腿如林。一个面无表情、浓妆艳抹的女人,甩着腿,盛气凌人地扭过来,大红色旗袍的衩儿,几乎从脚踝开到腰际,看上去十分风凉。女人扭到台前,叉腰、俯身,露出胸口两只蒲瓜,摆了一个呆若木鸡的造型。外公嘭的一声,撂下酒盅,鼓起的眼乌珠里,几乎要冒出火来。“OMG!别开玩笑好不好,老底子上海滩操皮肉生意的,都穿不成这种样子!”T台深处,蹦出一个嫩模,圆脸、长发,瓷娃娃般的肌肤,上穿粉蓝色中式雪纺绸无袖短衣,腰缠同色系齐B小短裙,贴着亮珠片的肚脐眼若隐若现,撩着头发蹦跶而来。“这种破烂还叫旗袍?设计师是吃屎的吧!咳咳咳……”外公指着电视机,喉咙口一阵翻滚,少顷,把一口带着呼啸的浓痰,吐在一蓬凤仙花下。你正纳着鞋底,用中指上戴着的金属顶针,顶一下针尾,不时地抬起胳膊,把针拿到头皮上,擦一下,似乎打算从那儿获得继续听下去的勇气。“没听古人说过吗?犹抱琵琶半遮面!旗袍的好处,就在于遮蔽,看上去严严实实,密不透风,实际上销魂蚀骨,勾人心魄!这个道理都不懂,还做什么旗袍?还欣赏什么旗袍?还举办什么鸟赛?好比一个女人家,自己把自己脱个精光,往床上一躺,你说还有什么意思?嗯哼?你说还有什么好白相的?嗯哼?……”外公睁着眼,鼻子里哼哼着,冲我连连反问,手里的筷子,像啄木鸟一样,咚咚咚地一个劲儿敲着桌面。我一时语塞,不知如何作答。“要死了!对孩子讲这种没脸没皮的话作甚!”你扬着眉毛,搁下鞋底,谴责的目光直逼外公,还用鞋底梆梆梆梆地敲打着簸箕沿。“OK!OK!同你们讲这些,也是鸡同鸭讲,对牛弹琴!”他对你并不理会,反而显得有些洋洋得意,笑眯眯地抿了一口酒,放缓态度,重新关注起了电视。一个瘦骨嶙峋的女人,迈着猫步,没好气地从T台深处扭来。外公摇起了脑袋,刚刚平复下去的心情,又翻滚起来,这回,他批评起了穿旗袍的人。“这种货!哪是穿旗袍的料?像鬼干一样的,要胸没胸,要腰没腰,要屁股没屁股,真是糟蹋了衣裳!要知道,旗袍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穿的,穿旗袍,可是得有资本的!肩要溜,腰要细,屁股要丰满,脖子要细长,胳膊要紧致,胸脯呢,不能大,也不能小,个头呢,不能高,也不能矮……”“外公外公,你快看,她是穿旗袍的料吗?”听了外公的阐释,我连忙指住荧屏一个妆容精致、身穿青色旗袍款款而来的女人问。“NO!NO!NO!”他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这个女人的眼神,不配套,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一个目光充满贪婪的女人,永远都穿不出旗袍的精髓。”他意味深长地说。“哎呀,外公,什么样的女人,才是穿旗袍的料呢?你快告诉我呀!”我心急地问。“……唉唉!没有了,真的没有了……亲爱的塌鼻,现在的女人,统统不是穿旗袍的料了!这年头穿旗袍的,不是迎宾就是小姐,就算既不是迎宾,也不是小姐,总归也带着风尘相,没法看,真的没法看了啊!……”他失望地长吁短叹完毕,滴溜溜的眼珠子,转到你身上。“话说回来,你外婆年轻时,算一个!”他语气肯定地说。你并不作声,头都没抬一下,手中的针尖,从鞋这面扎进去,白白的棉线,从鞋的反面,不断地噗噗噗扯出来。我见过你们的结婚照,在那张挂在八仙桌上方发黄的照片上,你目光柔和,一件剪裁合体、质地轻柔的旗袍,裹住你苗条的身材。“不过呢,你外婆虽有穿旗袍的身,却没穿旗袍的命啊,唉……”他呷了一口酒,慢条斯理地说。“可不是!我只有一辈子跟你受苦的命!”你看了看他,轻蔑地接了一句口令。对你的话,他看上去并不在意,而是饶有兴致地点了一根烟,在我们之间升起一阵烟雾。“亲爱的塌鼻,想当年,你外公可是上海滩,响当当的一把金剪刀!我给中国最有魅力的女人,做过一件旗袍,还给她的老公,做过一件马甲,西安事变时,他老公身上穿的那件中式马甲,就出自我的手!哎呀呀,那位迷人的女士,啧啧啧,即使闭上眼睛,我也历历在目……她当年的三围,我也一清二楚,同你外婆差不多……”外公压低着嗓门,眉飞色舞地说。“呸!吹牛也不打打草稿,你就慢慢地吹吧!”你把鞋底朝簸箕里一扔,豁然起身。“他的话,只有鬼才会相信!”临走前,你扔下这句话,就去准备晚饭了。“噢!外公,我要听整个儿的、原原本本的故事!”我央求着。“也斯,奥夫拷死!亲爱的塌鼻,外公的秘密只同你分享!哦,那可真是一桩意外之事,称得上天方夜谭,真是不可思议、无与伦比、如假包换……”外公在吐出一连串的成语之后,干咳几声,开始对我讲述起那段前尘往事,他的脸上泛出油脂一般的光,像灵魂出窍一般。这个故事,的确颇具传奇色彩,怪不得多年以来,他一直守口如瓶,我尽量按照外公的口述,将它一字不漏记下来。哦,上海,一个有腔调的城市,它像一个巨大而神秘的花园,有着比东白山还要高的摩天大厦,比东阳江还要宽的柏油马路,蛛网一般密密麻麻遍布各处的里弄短巷;霞飞路和外滩上的脚步,迈得比走马灯还要快;塞满大街的人,比初夏时水面上的蚊蝇还要多;饭店、咖啡厅、时装店、珠宝行,比衣服上的针脚还要细密。那里有时尚的别墅和洋楼,开到凌晨的影院和戏院,闪闪发亮的霓虹灯,五花八门的广告牌,震耳欲聋的跳舞厅、跑马厅和跑狗场。在那个每天都在产生奇迹的地方,每个人都忙忙碌碌,有的忙着跳舞唱歌,有的忙着打牌设局,有的忙着掏糨糊,有的忙着当老大轧苗头。只要在那里待过,你就晓得,无论晨昏,那里时常阴风嗖嗖,雾霾茫茫,那阴风不知从哪儿吹来的,从头颈或肚皮里灌进去,又从肚皮或头颈里头钻出来,即使阳光灿烂,依然让人冷彻心扉,风一吹,弄堂里那些晾衣竿上的衣物,像吊死鬼一样在空中拍打。那雾霾更像一个弥天大谎,不晓得何时才能揭晓。一到冬天,阴风追逐着阴霾,阴霾交织着阴风,更是令人产生胸闷、心烦等一系列噩梦般的联想。逢着春秋两季,绵绵雨水把墙壁的颜色弄得很深,像一道道抹不去的伤痕。在那座城市,女人搂着富豪,富豪搂着官员,官员搂着大亨,大亨搂着女明星。在那座城市,有钱就是爷,有奶便是娘,我是流氓我怕谁,男人的皮鞋擦得镜子一样亮堂,女人的嘴唇抹得鲜血一样红,他们的面孔就像被熨斗压过似的,一副欠多还少模样。淞沪抗战爆发前,那里的一切——人群、服饰、口音和饮食,就像一锅煮沸的汤,充斥着暧昧不堪的气味:柏油路面升腾的沥青味,下水道弥漫的恶臭味,菜市场里的臭鱼烂虾味,街道上的面包咖啡和酒菜面饭味,电车和小汽车屁股后冒出的汽油味,黄包车和鞋子扬起的尘土味,女人刺鼻的香水味,男人释放的烟草味,人跟动物的体味和唾沫味,谋生者和享乐者的汗酸味和腐败味,以及一年四季风霜雨雪所形成的、难以分辨的各种的气味。这些气味常年阴魂不散地,缭绕于城市上空,徘徊于大街小巷,在马路上追逐,在空气里搏杀,互相替换和交集,循环往复。那座城市像一个华丽而巨大的垃圾场,集纳着各式各样的东西:打翻的酒杯、溅湿的罗裙、牌桌上的骰子、阴暗的石库门、安了弹簧的跳舞厅地板。那里有绅士和赌徒,暴发户和叫花子,脑满肠肥的买办,西装革履的嫖客,狐假虎威的赤佬,多如牛毛的阿飞,他们的眼里透着贪婪,牙缝里喷着烟圈,手里敲着文明棍,挥着屠刀或是正在磨刀霍霍。在那些数不清的大厦、洋楼和老虎窗内,有人正在纸醉金迷,有人正在痛哭流涕,有人正在歌舞升平,有人正在流离失所,有人正在宽衣解带,有人正在举杯痛饮。人们就像苍蝇一样苟且偷生,豺狼一样算计日子,蚂蚁一样讨生活。在那座城市,你很容易找到一种垂死的、空荡荡的感觉,像一片枯叶飘浮于海上,无论你在那座城市混了多久,都像异乡人一般陌生。也斯,奥夫拷死,这就是上海,伟大的魔都,中国人说它最洋气,外国人赞它最东方,它既像是天堂,又像是地狱。霓裳服装店位于霞飞路西段,对面有一间鞋帽铺,隔壁有一家咖啡店,门口有一棵歪脖子梧桐树,落地玻璃窗内,常年站着一个模特儿。店堂小得可怜,铺着地毯,有一张沙发和几只软垫,墙壁上的月份牌,每页都有一个身穿旗袍咧着樱桃小嘴的女人。沙发对过,有个试衣间,用四折木雕屏风隔起,里面时常充斥着穿脱衣服的窸窣声、急促而惊喜的低语,以及各种活跃的手势、漫长得仿佛没完没了的打量。靠墙处,有一张长得仿佛可以将整个房间拦腰截断的工作台,台上堆着零碎料子、一只朝天搁置的新式电熨斗、几摞有大有小的裁剪图纸,好几把大小不一的张小泉剪刀,全部头朝内,插在木制剪刀架内。一个首饰盒模样的木匣子,盖子已经不知去向,收纳着各式各样的东西:五颜六色的划衣粉、大小不一的缝衣针、颜色复杂的线团、挤作一团的纽扣和暗扣。桌上还有一部电话机、一本厚厚的黄页簿,霓裳服装店的电话号码,在第一千二百零九页上。一只成色较深的檀木笔筒内,插着红蓝铅笔和一杆深褐色的、摸上去又凉又光滑的尺子,尺子的末端,刻着两个比蚂蚁还要小的字:福珍。这是我的父亲赵守义的名号。一次,我背脊起了疹子,就拿着这杆尺子当痒痒挠,我的父亲知道了,大发雷霆,罚我一天没饭吃。笔筒旁边,有一本棕黄色的牛皮面笔记本,里面用端端正正的小楷,记录着这样一些事:“张太太,臀围六尺三,既要遮小肚子,又要好看,伤脑筋。”“白牡丹,最近减肥,胸围、臀围,要再收一公分,作孽,这种肥还是不减为好。”还有一些鸡毛蒜皮、稀奇古怪的内容:“周太太喜欢吃水煮蛋和豆浆,喜欢豆浆里面加蜂蜜。”“做旗袍,好比女人家生小人,急勿得……”工作台后有道边门,穿过地面凹陷的昏暗过道,是个小天井,搭出来的厨房桌上,铺着格子布,旁边有一道通向阁楼的窄梯。我和王小毛的铺位,挨着门,一上一下,是张双层木床,透过小窗,可以随时仰望星空。一张皮质发硬变白的牛皮折叠床,是我的父亲的下榻处,他每天晚上把沙发拉开,早上折拢,把用品藏到床屉里。每当东方既白,店堂的柚木店门,就会被无声推开,一位腰系围裙、身材瘦小的小老头,一手持鸡毛掸,一手拎一把铁皮水壶,踩着黑布鞋,脚步轻快地来到门口,他就是我的父亲赵守义,皮肤柔滑,鼻梁架一副圆框镜,颈上挂着软尺,胸口飘着一把白胡须,长度恰好与软尺两端齐平。我的父亲把地面打湿,举着鸡毛掸,把招牌细细地掸一遍,没有放过那块深棕色门牌:霞飞路九百十一号。我的父亲是一个得体的人,有一张十分能够取悦女性的嘴巴,这张嘴巴,不仅会叼琥珀烟嘴,说各种美妙动听的吹捧的话,更会吹各种舒薄轻柔的面料,真丝雪纺纱香云纱或乔其纱——像吹口哨似地噘起嘴,嘴贴着工作台的桌沿,将一大片云彩般鲜艳,湖水般润泽的衣裳料子,用自己缓缓吐出的气息,将它们吹平整,再飞速下剪,轻快得就像是在剪着空气。我们店的客人,不是有钱,就是有闲,要不就是既有钱又有闲,个个大富大贵,人人光鲜体面,一年四季,服装、发型与行头,都有专人打理。她们喜欢按月份,搭配旗袍盘扣上的花形:春配兰,夏配荷,秋配菊,冬配梅,要是穿着白天的旗袍,参加晚上的派对,跟被人剥光游街差不多,或许还要糟。有的客人,一路打探着,冲进店堂,神情可怜地拉住我父亲的手,打开小坤包,指着一本散发着油墨味儿的《良友》画报封面,要求我的父亲立即为她量体裁衣。有的客人拿出一张某部刚刚上映的电影海报,要求我的父亲为她做跟女主角一式一样的旗袍。这种时候,我的父亲总是眯缝着眼,侧着耳朵,笑眯眯地倾听客人们的每句话。只有在我的父亲面前,她们才会收起平日目中无人的表情,仿佛巴儿狗转世,变得低声下气,渴望把自己整个儿地,交给一位双手四季绵软、略显腼腆的小老头,任凭我的父亲量遍三十六个尺寸,面露惬意和满足,仿佛已经听到换上新衣时,众人口中发出的惊叹和赞美。当客人试好衣,从屏风后走出,惊奇地或是出于严密地,呆呆地瞪着镜子,在得到我的父亲评价之前,她们通常显得优柔寡断,嗓音发颤,热泪盈眶。这种时候,我的父亲立即放下手中的剪刀、卷尺或划衣粉,子弹一样发射过去,黄牙齿上做做样子似的,叼着烟嘴,单膝跪地,帮助客人扣上几颗不易觉察的嵌扣,或者扯一扯衣角。“哎呀!刘小姐,你真是比《天涯歌女》里的女主角,还要灵光一百倍!”“天哪!丽莎丽莎!你是想同全上海滩的女人别苗头吗?”我的父亲评判起衣裳,总是无拘无束,亲切愉快,令人如沐春风。每个月总有几天,我的父亲显得比平常兴奋,整个人神秘兮兮的。他会提前三天禁食葱、姜、韭菜,不沾一丁点辣椒、胡椒,对洋葱、大蒜更是敬而远之,连红薯、萝卜和汽水也不碰。他会提前让我打理好出客服,一件半新不旧、浆得十分硬挺的烟灰色纺绸长衫,我把长衫摊开,重新检查一遍,抹平每一寸,熨烫妥帖,系上薰衣草香袋,挂在衣橱里。特定日子一到,我的父亲洗漱完毕,脱下身上龙头细布的黑工作服,换上出客服,对着镜子照了又照:理一理下巴上的胡须,聚精会神地拔去一根新长出来的杂毛,观察鼻尖上毛孔的大小,咧开嘴,检查齿缝,轻快地掸去肩上并不存在的头皮屑。处理完这些,他吩咐我取下做好的成衣,用一块印着荷花的真丝缎子,小心包好,装入一口发亮的深棕色手提皮箱,揿下按钮,啪嗒一声响。我的父亲拎着皮箱,跳上一辆停在门口的小包车,探出圆脑袋,面孔看上去,像新铸的钱币一样闪闪发亮。“我会女朋友去啦!”他用轻声细气的嗓音,朝我潇洒地挥挥手。小包车穿过抹着白石灰的树干,拐弯,渐渐消失,这种时候,我的心里总是空落落的。我的父亲会在两三个时辰之后回来,哼着曲儿,从手提箱里取出一些料子,都是少见的上等货,有的还是贼骨挺硬的洋牌子,偶尔也有一袭貂毛坎肩、一大坨重磅真丝,甚至是一块包着牛皮纸的牛角面包或法国奶酪,这些都是那些香气扑鼻的客户送他的。有的客人把一件簇新的旗袍,让他带回来,重新拆掉,给新衣服当里子,因为对她们来说,再高级的衣裳,穿上一次或者说看上一眼,就够了。洗衣、煮饭、搞卫生,是我到店里的生活,自从王小毛,一个四肢纤细的同村人,来店里做学徒之后,我开始给父亲打下手:练毛笔字、学心算、打算盘。我不但待人接物老到,账房事也顶得起,拨拉起算盘珠,看得人眼花,一些简单的剪裁,包括盘扣、绲边和上线,也做得像模像样。我的工作还包括做知会,现在的话也叫迎宾,毕恭毕敬立在门后,身上散发着古龙水气息,头发看得出梳子滑过摩丝的痕迹,谁见了我这副头势,都会产生愉悦感。我会姿态优雅地,为客人开门,送上一个九十度鞠躬,其他店里厢,通常只道一声:欢迎光临。但是客人到我们店,听到的欢迎词,还要多两个字:欢迎您的光临。尽管在上海和江浙一带,并不常用“您”这个字,但从来没客人表示过反对,礼多人不怪嘛。我用不亢不卑的声音,问候完毕,抬头,脸部肌肉微微上扬,恰到好处地,露出上下总共八颗牙齿,一颗不多,一颗不少。我曾专门跑到十三层楼偷学手艺,十三层楼在哪?就是锦江饭店啊,也叫华懋公寓,你在南京路上,只要一问十三层楼,叫花子都晓得。在十三层楼那扇发亮的旋转门内,进进出出,扎台型的,都不是等闲之辈。十三层楼的迎宾,是一个红头阿三,身上那股咖喱气味,三站电车外都闻得到,史蒂文的迎宾动作,不是一般的潇洒,他会把盘在头上蟒蛇一样的胡子,取下来给客人欣赏,他的胡子摊开来足有两米长。史蒂文并不为每个人展示胡子,只有大人物到来时,他才这么干。什么样的人,才是大人物呢?全靠史蒂文两只布满血丝的眼珠子和一只嗅觉灵敏的狗鼻头。有次,我尾随着一个派头十足的大块头,进了门,那个大块头,剃了个光榔头,大热天的,穿一身燕尾服,胸口露一截白手绢,领头像硬纸板一样,贼骨铁硬朝上翘,一直顶到下巴颏,活像一只帝企鹅。史蒂文一见大块头,立即点头哈腰地取下胡子,拉面似的展开,大块头看也没看,捏着手心里两颗发亮的铁球,扬长而入。一见我,史蒂文立即收起了胡子,凶巴巴地盯牢我,厚嘴唇还一个劲儿翕动着。老子一下子就懊恼了,用同样的眼神回敬他,直到他垂下眼皮。老子想好了,史蒂文要是再有什么不礼貌的行为,老子就对准他的骷榔头,来上一脚,扯断他的鸡巴胡子。要知道,这毕竟是中国人的地盘,你老什么老?妈逼!来我们店的每一位客人,都值得好生伺候,我为她们奉上茶水,英式红茶或是西湖龙井,客人若想喝咖啡,我就跑到隔壁的圣罗兰咖啡店买。我曾替一位体形像一条鲳鳊鱼的客人,买过一种猫屎做的咖啡,那位客人喝了很高兴,不但赏我小费,还请我去城隍庙吃小笼包。那位客人吃小笼包,交关有派头,筷子轻轻拎起小笼包,嘴巴在包子上咬个小口,把汤吸掉,小笼包就不碰了,她见我把两客小笼,连汤带皮吃得精光,嘎嘎大笑起来,脸上搽的粉,都笑脱一层。我的工作自然也遭遇过瓶颈,一次,我接待了一名戴阔檐帽、怀抱小花狗的客人,那只小花狗,身穿花衣裳,嘴里嘬着一只橡皮奶奶头,简直快要亮瞎了我的眼,那位客人一边量着尺寸,嘴里一边嘀咕:“囡囡喔,小囡囡喔,姆妈量好衣裳,等一歇就带囡囡去国际饭店吃西餐喔……”“太太,你的狗狗好可爱!”我讨好地说。女人惊叫一声,脸腮上松坠的肉,一个劲儿乱跳,抵着双下巴的几道很深的颈纹,也一起弹跳起来,咋咋呼呼道:“十三点!把未出阁的小姐叫太太的,真勿懂事体……”打烊之后,店里才安耽下来,在电灯泡的照明下,我们三个各干各的,有的手持镊子盘着花扣,有的拿着刮浆刀往布料上面刮糨糊,有的对着磨刀石磨剪刀,地上的碎布料,快把脚背都盖住了。空气渐渐浑浊,眼皮开始打架,我的父亲通常要忙到十点钟,我们也偷懒不得。当我把身体平放在双层小床上时,觉得劳累不堪,我会做一个深呼吸,告诉自己,这就是我的世界,我的工作,不管喜欢不喜欢,都得这么过下去。上海夏天的夜晚,很不好过,空气热燥燥的,待在鸽子笼一样的阁楼里,都快有忧郁症的前兆了。我下了楼,出了后门去散步。弄堂里都是乘风凉的人,坐的坐,躺的躺,在裤衩和乳罩底下说着闲话,椅子和竹榻摆得走路都不方便。我缩头缩脑地,穿过充满汗酸味和垃圾味的弄堂,七兜八转,来到了大街上。空气里的味道起了变化,充满了汽车尾气、柏油路的沥青味以及酒精和香水味。白天静悄悄的影剧院、跳舞厅,此时像是打了鸡血,霓虹灯闪烁。汽车喇叭声、音乐声和各种吆喝声,像炼钢厂出产的钢水四下蔓延。流淌的车灯和霓虹灯,像一条条血管,遍布城市机体,令人眼花缭乱,如同天上人间。国泰大戏院是一幢钢筋混凝土的大怪物,紫酱红外墙上,霓虹灯编织出一顶皇冠和“CATHAY”几个洋文。我曾去里面看过一部电影,里面的沙发很软,一坐下,整个人就陷了下去,找都找不到,坐在戏院里,像是被一只金灿灿的、放大了千万倍的玻璃杯,罩住了。那次我看的是一部国产片,银幕上的人,张着嘴,却听不到声音,那个长相柔弱、有两道弯眉毛的女主角,令我印象深刻。我蹲在戏院台阶上,像一只猿猴,打量着眼前这个充满诱惑的世界,看上去十分深沉,戏院里散发的丝丝冷气,吹拂着我的后背,这种时候,是我每天最为幸福的时刻。我所在的位置,是个三江汇合之地,正对着霞飞路和十三层楼,透过斜对面法国俱乐部的铸铁栅栏,望得到被灯光照亮的草坪。一个个红男绿女,影如鬼魅,在我的眼前晃动。那些在静止、行走或是一晃而过的女人,无论相貌出众,还是姿色平平,无一例外地身着旗袍。她们身上的旗袍颜色不同,款式各异,既有绫罗绸缎,也有碎花细格布,既有绣花的,也有不绣花的,既有衩开得高的,也有开得低的,既有露乳沟的,也有领口卡脖子的。身着旗袍的肉身令我神往,尤其令我神往的,是那些披覆于肉体之上,繁花一般华美的旗袍。纵目眺望世间,一切令我欢娱,我亦愉悦自己。我用狼一样灵敏的嗅觉,鹰一样敏锐的目光,把自己的全部心思,都集中在一件事体上:观察女人和旗袍。我有一双非同寻常的眼睛,看得清每棵树后趴着的流浪猫和流浪狗,看得清女人真丝旗袍内,黑色的吊袜带、粉色的薄纱衣、透明的长筒袜,自然也能一眼辨识出,男人裤裆里那玩意儿的大小。我的目光越来越敏锐,感觉越来越超常,什么胸围、腰围和臀围,什么肩宽、手长、三十六个部位的尺寸,统统去他妈的蛋,无聊的陈规陋习,令我厌倦与痛恨。是的,那会儿我的欢乐和痛苦,全部源于旗袍,我喜欢旗袍,甚于任何一个女人。也可以说,我将对女人所怀有的爱慕和热情,统统地投射到旗袍上面去了,老是想为一具完美的肉身,做一件无与伦比的旗袍。我开始在父亲完工的衣服上面做手脚,那种调整非常细微,几乎不易被肉眼察觉:肩线或胸部一次不为人知的修改、偷偷收了半公分的腰际线,那种不露声色的灵感,严丝合缝的精巧,我的父亲自然是浑然不觉。当我的父亲噙着烟斗,一遍遍聆听客人们的尖叫和赞美,脸上洋溢着得意扬扬,我心底的欢乐比他还要多三分。渐渐地,过度灵敏的视觉,让我感到惊悚和痛苦,我的眼力越是超常灵敏,内心却越来越纠结。凭借洞察一切的双目,我发现那些整天敲着文明棍的,其实全是一群装逼范,成天油头粉面的,其实全是一群拆白党。那些道貌岸然的达官贵人们,一天到晚轧姘头。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不是打桩模子,就是风尘女子,而达官贵人和风尘女子,都是一回事体。他们不管喷了多少香水,都盖不住尿骚味,不管翻了多少行头,也遮不住市侩相。每当我目睹那些锦衣之下的胴体,浓妆艳抹的尤物,她们唇上闪烁的欲望,眼中交织的贪婪,就觉得兴味索然。这些女人们不但喋喋不休,而且嫉妒成性。不但嫉妒成性,而且矫揉造作。不但矫揉造作,而且空虚懒散。不但空虚懒散,而且居心不良,就像政客一样难以捉摸,戏子一样冷酷无情,花瓶一样不堪一击,这让我对女人这种动物,彻底丧失了兴趣。我怀疑那个发明近视眼镜的人,一定是个不怀好意之徒,因为原本每个人,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观察世界,每个人对世界的认知,取决于各自视力的糟糕程度,但是近视眼镜的发明,却使人的视力上升,人与人看到的东西,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一致,万事万物一旦失却隐秘与朦胧,是一件多么可怕而乏味的事体。一到黄梅天,雨就下个没完,屋里潮得像是可以捏出水来。那天,记不得是星期几了,星期三还是星期四,总之已经打烊,王小毛在天井做饭,我的父亲熨着衣服,我摊着四肢躺在沙发上,两手搁在脑后,盯着天花板上转动的电风扇出神。我听到一辆小包车在门口熄火,一种下意识使我从沙发上弹起。透过玻璃窗,一个身穿白色长衫,拎着手提箱的男人,以敏捷的姿态从车踏板上跳下,他刚弯起两根手指预备叩门,我已为他拉开了门。他的口袋里插一支钢笔,眼睛很亮,这儿就是霓裳服装店吧?他用一种几乎是亲昵的声音问,态度温文尔雅,口音像是江浙一带。我点了点头,冲来客深鞠一躬,做了个请君入瓮的手势。我听到父亲当的一声,把熨斗搁回炉盖,紧接着脚步声从背后传来。没错,先生。我的父亲绕过沙发,抢在我面前殷勤回答。您就是大名鼎鼎的赵守义师傅吧?是的,亲爱的先生,鄙人就是赵守义,他是我儿子赵金川。神秘来客后脑勺那儿,刚剃过的头皮,泛着青色的光,他带着具有吸引力的目光和微笑,把手提箱准确地搁在带灯罩的茶几上,带着些许难以言表的非凡气宇,打量起店内陈设。我的父亲摸出一根烟,递给他,他竖起手掌,我的父亲犹豫了一下,算好似的把烟塞回口袋,从另一个口袋掏出烟斗,塞进自己嘴巴。他轻轻拍了拍我的肩,从我眼前走过,察看起了样品柜,脸上流露出惊讶,专注的神情似乎比女人更内行。他伸出手,蜻蜓点水一般抚过衣物表面,还把脸凑上去,似乎想确认它们是否存在,不仅如此,他对领子、绲边、暗扣、针脚等各个细节,都观察得十分细心,还腾出手,试试衣服后背或腋下的暗锁,仿佛他才是这方面行家。他总算坐下,端起我为他奉上的茶盅,虚拳清喉,用碗盖推出茶汤,吹去热烟,端至唇边,浅呷了一口。“先生是浙江人吧?”我忍不住问。他将目光从茶碗移到我身上,他的目光让人过目难忘。“是的,我是浙江奉化人。”他不温不火答。“啊哈,那儿有座雪窦山,风光迷人!”我的父亲打着哈哈。“那是当地最高峰,山上有一株银杏树,秋天时树叶被风一吹,像蝴蝶一样美丽。”他的眼里闪着温柔的光,打开手提箱,取出一个乳白色的布袋,打开,露出一袭宝蓝色的缎子面料,我眼前一亮,热血涌上脑门,像饥饿的狼见到了一块上等好肉,只想立即把它一口吞进肚皮。我的父亲将烟斗含在嘴里,身子弯得很低,他把面料在手里掂量着,嘴里啧啧地赞叹着。“我奉蒋委员长之命,前来寻访上海滩最好的裁缝,夫人急需一件新旗袍,接受《时代》周刊采访。”来客提到蒋委员长四个字时,还嚓地立正,来了个敬礼。看得出我的父亲,一点儿思想准备也没有,脸上的笑容凝固了,室内十分安静,只听得到电风扇页转动的声音。“这是预付的订金。”来客打开皮箱,朝我的父亲亮了亮,他的口气,听上去不容置疑。“不、不,亲爱的先生,请您原谅……”我的父亲声音发颤,“是这样的,最近我眼力不济,得了飞蚊症,恐怕无法接受这件美差……”他把含在嘴里的烟斗,拿进又取出,转过身,似乎打算一声不响地离开。“那就让我来吧!”我快嘴快舌说道,伸手按住了那块柔软无比、可亲可爱的料子。“你轧什么闹猛!”我的父亲颤抖了一下,用活见鬼一般的眼光望着我,尽管他老早就告诫我,这个样子看人,十分不礼貌。“快去把熨衣板上的衣服熨一熨,明早王太太派人来取!”我的父亲大声吩咐。我一动不动,像是聋了一般。“你还在等什么菜配?”我的父亲压低了嗓门,这是一句老家话,意思是:好事不会有,今天没有,明天没有,后天也不会有。一种强烈的欲望驱使我必须接这桩活,我没有理会父亲的暗示,攥紧衣料,挺起腰,不假思索地冲着来客微微一笑:“亲爱的先生,我的技艺是全上海最灵的!尺寸也不用量,只需瞄上一眼,我就能像熟悉自己身体一样,熟悉客人的尺寸。”我斩钉截铁地说。“滚一边去!”我的父亲喊了起来,头颈上的软尺和胸前的胡须一起乱抖,嘴角挂着冷笑,“裁缝裁缝,就是要先裁后缝!给客人量尺寸,好比医生给人看病,非得肌肤相触,不然如何确诊?”“阿爸,我真的可以!再说了,做人总该有点儿腔调吧?”我尽量语气平静地说。“腔调?你也配谈腔调?嗬嗬,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货!你知道这是给谁做衣裳?蒋夫人!当今国母!第一夫人!中国最伟大的时尚之星!稍有闪失你会把命都搭进去!”我的父亲近乎咆哮,仿佛店堂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回答他的是一阵漫长沉默,我的内心响起两个声音,一个声音说:赵金川啊赵金川,你是多么大逆不道、忘恩负义、卑鄙无耻啊,多年来你都是靠你的父亲为生,他传授了你一切,今天你却当着一个陌生人的面,出了他的洋相,使上海滩大名鼎鼎的旗袍高手,触了一个大霉头。另一个声音说:天降的时刻已经来临,对于内心神圣的勇气,其他算得了什么?那位不速之客,两条胳膊横抱于胸,若有所思的亮眼,如同舞台忽明忽暗的灯光,或许他已觉察到这个屋子里的神圣气氛,或许他正在掂量我的话语的分量。“相信我,做旗袍我才是一只鼎!”我像一个溺水的人,紧紧攥住他的手腕,不管他是否觉得我是一个神经病。事实上,对于我疯狂大胆的举动,他看上去并没有丝毫怀疑,或者说,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不会令他感到怀疑,今天回想起来,他信任的目光依然令我快活得发抖,我认定他是全世界最懂我的人。次日早上,小包车停在门口,并未熄火,那位朋友的装束,跟前一天完全不同,灰色棉布中山装,脖子上的风纪扣扣得一颗不剩,军帽下的目光炯炯有神,他坐在驾驶室里,冲我头往右一偏,似乎说,快上车吧。我提上父亲的手提箱,跟父亲道别,他像一只冰冷的牛蛙,看也没看我一眼。“我会女朋友去啦!”上车前,我撩起长衫,冲我的父亲挥了挥手。小包车经过人潮和车流,橱窗和路灯杆,不一会儿,在一座弧形的、两头相交的街心花坛前减速,驶上一条十分安静的马路,听得见车轮压在树叶上的声音,日光透过梧桐叶,在围墙和地面洒下斜斜光影。小包车向左拐了个弯,并未鸣喇叭,驶入一扇石头拱门,两个戴白手套的士兵,朝我们敬礼。我跟着他踏上一条铺着花砖的长廊,整幢楼像座迷宫,光线有一些暗,一路上,只听得到我们两人的脚步声,以及走路时全身筋脉的摩擦声,他回头朝我眨了眨眼,似乎在说,从现在起,你要听我的、他在一扇门前停下脚步,推开门是一个宽敞的客厅,暗红色地毯伸向圆弧形阳台,天花板挂着水晶吊灯,弧形的拱券与门楣呼应,深色的茶几和靠背椅上,铺着白色的手工绣花绸巾,茶几上,搁着一只玛瑙质感的烟灰缸、一盏装着方糖的银色小托盘。迎面有个壁炉,壁炉内残留着松木烧过后的黑褐色。壁炉上方,有一台嘀嗒走动的自鸣钟和许多大小不一的相框。我的朋友把一只手按在我的肩膀上,像是要给我某种看不见的力量。请稍等。说完这句他就走了出去。一位个头小巧、穿一身黑色香云纱大襟短衫裤的老太太,端着托盘走进来,把一杯咖啡、一碟巧克力慕斯蛋糕,轻手轻脚搁在茶几上,先生请慢用,小姐马上来了。她对我笑笑,也走了出去。一阵“南洋”咖啡豆的气味飘入我的鼻腔,为了打发时光,我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咖啡,走到壁炉前观赏照片。最中间是幅彩照,上面有一对并肩而坐的长脸男女,都很年轻,头挨着头,像一对交欢的鸟儿,女人的神态像是深知自己的魅力,她穿一件银色丝质旗袍,胸口别一支橙黄的花,手里捧一束淡红色的石竹花,头上戴一顶用橙黄色花编成的花冠,一袭镶着银线的白色软缎拖裙,从溜肩上瀑布一般垂下。紧挨着女人的是个身着燕尾服的清瘦男人,唇上留着小髭须,一只手搁在细条纹长裤的腿上,捏一副白手套,他那颗用脑过度的头颅上,几乎寸草不生。这对男女出现在众多相框上,女人一律旗袍、发髻、高跟鞋,旗袍的颜色,春夏为浅色,秋冬季为深色,要么披一件西式长外套,要么披一件悬垂感很强的裘皮或者呢子大衣。那个男人要么一身灰军服,要么一身黄色或草绿色毛呢军服,腰上佩的不是一柄短剑,就是一把指挥刀。三位眉眼长得极像的妙龄少女,待在一张合影上,一律的校服、圆脸蛋,性情柔顺、目光清澈。在另一幅照片上,她们已经出落成三位名媛,身穿旗袍,头发篦得分毫不乱,显示出东方人特有的气质。我认出中间那位身穿缀着暗花的软缎旗袍、外披羊毛短衫的女子,就是婚纱照中的女主角,她烫着发,比边上两位要洋气。一阵从阳台吹来的风,拂过半圆形落地长窗低垂的窗帘,吹开了铺着小方砖的过道上,一扇褐色百叶门。我走过去,想把门给关上,眼前的景象令我吃了一惊,这是一个标准的旗袍控的衣橱:金黄、大红、青翠、阴蓝、深紫、玫瑰红、鹅绒黑、蓝紫、赭黄、靛蓝、青黑、紫红、铁锈红、深粉红、苹果绿、中庸蓝、烟痕色……色彩堆砌到了奢侈,沉香的味道令人陶醉,每件挂在衣架上的旗袍,都是一个花瓶的模样,梦幻般的调子蒙着一层神秘的气息,看得出不少衣服,根本没有被穿过。当当当,自鸣钟响了起来,我惊慌地合上了橱门,看到自鸣钟的指针,正好指向了十一点。一阵轻盈的高跟鞋踩在远处冰冷地砖上的嗒嗒声,敲响了酣睡的空气,不知是否喝下去的咖啡起了作用,我的心跳加快,心脏像要蹦出喉咙口。我的朋友推门而入,用目光跟我打了个招呼,转身,朝着高跟鞋声音来的方向,挺胸敬礼。我急忙抓起帽子,站在门边,亮出职业精神,俯首、弯腰,仿佛一名等候女皇大驾光临的随从。根据皮鞋声,我判断来者身高不会超过五英尺五英寸,体重不到一百斤。我先是看到一双黑色缎子面鱼嘴鞋,鞋跟起码三寸高,透气的鱼嘴里,露出两只穿灰黑色丝袜的脚指头,两截瘦伶伶的小腿,一段藏青色的颜色很正的薄绸旗袍下摆,一条体形健硕的黑狗,冲我瞪着红眼珠。尽管低着头,我也能清楚感觉到她的目光在我身上巡视,当她把中指戴着一枚蓝宝石戒指的手,款款递向我,我伸手接住,并把嘴唇做做样子似的,按在那只手的手背上,她发出一阵黄鹂鸟似的笑声。请坐吧。一扬手,甩着胳膊,轻盈地走到椅子前,微微屈膝,往后掠平裙摆,把降低的身体落在靠背椅前缘,挺着腰,臀部只挨椅子三分之一,斜侧着双腿,黑狗蹲在她丝袜透出来的两只白膝盖旁。个头小巧的老太太,走进来,把一个套着银色杯套的玻璃杯,轻轻搁在茶几上。我的朋友冲我扬了扬眉毛,鼓励似的笑笑,随后关上了门。这时我才算看清楚她,二十六七岁模样,化着淡妆,鼻梁秀挺,颧骨较高,头发一丝不苟,我忽然对她心生了几分好感,仿佛她又是梳头又是化妆,全是为了我。听着自鸣钟嘀嗒的走动,我突然觉得房间狭窄至极,将扶手上的垫巾,抓起又放下,弄出了很多褶印。小师傅你是哪里人?她仿佛觉察到我的不安,打破尴尬,神情轻快地端起杯,把脸凑近,吹开热气。报告夫人,在下是浙江东阳人氏。听了我的回答,她唇角上扬,轻轻一笑,她的笑容极淡,连眼角也不肯皱一下。哦,你有烟吗?她身子往前一靠,一手支着下巴,目光从细长的丹凤眼角溢出,鼻尖和嘴角上几粒淡淡雀斑,给人一种亲近感。报告夫人,烟我是有的,不过味道有点儿呛。你给我一支吧。我摸出一包抽了一半的“美丽”牌香烟,取出一根,恭敬递上,并为她点了火。我平时习惯抽凉烟,但委员长是个闻不得烟味的人,当着他的面,我是一根也不敢抽的。她自嘲似的笑笑,一手夹烟,另一只手抚摩黑狗的背脊,黑狗娇懒地叫了一声。她擎着烟,仿佛获得活力,起身往阳台方向走了几步,在小柚木条拼嵌的地板上立定,拿烟的那只手,做做样子似的,搭在另一条胳膊上,背对着我,站在缀着木耳花边的窗帘前,像是静静谛听钟摆的嘀嗒声。从阳台吹来的风,在屋子里拂来拂去,毛玻璃窗透进的日光,把她笼罩在一种淡金色的光芒中。“听说你做旗袍是上海滩一只鼎?”她转过身,侧着脸,打趣般地问,或许她十分清楚,从这个角度看去自己特别显气质。“报告夫人,在下才疏学浅,本领不济,不过兴致还是蛮高的。”“那么,我来考考你,怎样称得上是一件好旗袍呢?”她目光闪亮地问道,她的身上有股子傲气,那是穿旗袍的女人必须有的一种傲。“尊贵的夫人,窃以为,好旗袍就像一颗子弹!”我被一股奇怪的勇气控制着,想也没想地答道。或许是我说话的样子有点儿特别,或许是我的话吸引了她,她目光紧逼地反问:“呵呵呵!有意思,照你这么说,好裁缝就是一名狙击手啦?”“没错,夫人,这是必须的!”即使眼前的女人,会置我于死地,我依然要这么说。“好!说得好!”她发出一阵笑,镶钻的耳环轻轻震颤,还做了一个撩头发的动作。老实说,她骄矜和快乐的模样都令人心动。“嗯,我喜欢旗袍,一直觉得穿旗袍,既体面又大方,还能给自己一种约束。旗袍是中国的象征,中国唯有提倡国货,才可抵制列强的经济侵略。”“没错,尊贵的夫人,美丽的形式只有充实着崇高的内容,才有着令世间低回的芳华!”我滔滔不绝地说,“那些战争的发动者,对时尚一窍不通,倘若他们能够像女人那样热爱旗袍,天下一定可以安耽许多!”此时此刻,我觉得自己已经对她,产生了一种神圣责任,“我渴望为夫人做一件旗袍,能够与您的心思不谋而合!”她站在从背后射过来的光中,嘴巴抿得紧紧的,目光直射在我的身上,像是要把我的形象,印在脑子里似的。她笑容含蓄地把抽了还剩三分之一的纸烟,在烟灰缸里掐灭,轻抚双掌,如释重负般地说:“好吧,那就让我们开始吧。”我取出软尺,迎着她的目光深鞠一躬。她除去披肩,露出圆润的肩颈,友好地笑笑,她的嘴唇有点儿像英格丽·褒曼,她的呼吸挨得我很近,我的鼻子里,呼吸到从她的后颈内侧散发的气息。我手中的皮尺鸟雀一般轻盈地在她周身上下翩飞。这是一个柔软而丰满、女人味十足的身躯,累积的脂肪散发着宁馨,我的皮尺触及她暴露在空气里的带点儿天然凉意的手臂,还有手肘朝里部位一道儿童般可爱的小褶皱,以及从背窝处开始下坠的悠长线条,尽管腰部那儿略微有些儿赘肉,却丝毫不影响走动时摇曳生姿。这个看上去威仪不容侵犯的女人,顺从地张开双臂,小姑娘似的垂着眼,轻轻咬着唇,今天回想起来,依然让我的内心泛起一阵阵涟漪。我屏住呼吸,拉开皮尺,双手一圈,从她的肋下绕过,手中的皮尺鸟雀一样轻盈地飞掠她的胸部,她的内衣背后是用纽扣固定的,当我微微发颤的皮尺两端在她胸前对接时,她抬起头,鼓励似的望着我,表情如同士兵一般冷静。于是,我绷紧了皮尺,手中的皮尺清晰地传达出,她充满弹性的胸口微颤的皮肤的重量。自始至终,那条黑狗一直一声不吭盯着我。我的父亲坐在厨房间,看上去十分糟糕,酒顺着嘴角流下,沾湿了胡子,才一天工夫,仿佛一下子变得老态龙钟。阿爸,别喝了。我蹲在他身旁,拿走他手里的酒瓶,他瞪着眼,笨拙地夺回,又狠狠灌了一大口。阿爸,事情或许并没有你想得那么糟。他歪斜着脸,愣愣地望着我,伸出一只手,抚摸我的头发,露出牙肉,反手给了我一耳光。毛都没有长全的货,你将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我的父亲完全放弃了一贯风度,大喊大叫。血从我的嘴角流下,我没有擦,跟他面对着面,大口喘气,谁也说不出一句话。我的父亲不顾劝阻,连夜回了老家。黑夜降临,我把自己关在阁楼上,脑子里像一盆糨糊,直到安静光临。那些不曾出现的灵感,像蝙蝠一样扑打着翅膀,将我引入一个神秘而不可预知的世界,在那个世界,思想在游走,基因在突变,奇葩在绽放。躺到后半夜,我索性爬起来,猛地拉开窗帘,窗外黑漆漆的,没有月亮,连一颗星星也没有,耳朵里不再有汽车喇叭声和知了叫,整个城市黑暗而安静,仿佛世界末日,但空气已经没有白天那么闷热。那个暗无天日的时刻,我呼吸着大上海滞重的空气,犹如笼中困兽,气概非凡地对着狭窄的老虎窗说:现在,就来拼一拼吧。我掀掉薄毯,折起来,搁到床底下,把硬板床当作工作台,我的动静惊动了王小毛,于是我正好对他说,你给我困到楼下睡去吧。说完就把穿一条裤衩的王小毛,关到门外边。这个世界完全属于我,尽管光线黯淡,我的内心却十分亮堂,一切畅快异常,重归宁静。这是上世纪三十年代春夏之交的上海之静啊!在那间郁积着奇迹的小阁楼上,树枝状的蓝色闪电在天边烁动,摧毁一切的雷声在空中炸响,到处都是雨水、雷电,内心的才华像野马一般冲撞不已。我趴在工作台上,一秒钟都没有迟疑地画出第一份样稿,我发觉自己笨拙的手指竟然如此的灵活。我一边倾听着头脑里的旋律,一边让手中的剪刀像燕子的翅膀在春夜里滑行,一条玲珑优美的曲线即刻出现在我手下,周转有度,一气呵成,有若神明加持。整整两天三夜,我不眠不休,除了喝水,只吃过一盆王小毛送上楼的蛋炒饭,王小毛担心我搞出什么毛病,不时在门外乱叫几声。一开始我不理他,但是他一直喊,还砰砰敲门,我只好答应一声,拉开门,命令他立即滚蛋,滚得越远越好,我用最肮脏的脏话骂他,把他骂得鼻青眼肿,狼狈逃窜。我顾不上后背生疼,腰椎发冷,脖子酸痛,顾不上两眼布满了连续熬夜形成的红血丝,当我将裁剪成型的衣料缝制到一起之后,像大汗淋漓的虚脱的产妇倒在了床上。我梦见旷野上,一个女人裸足而立,紧绷的小腿在阳光中显露细微的茸毛,一件长及脚踝的宝蓝色旗袍,从她的颈部和双肩迤逦而下,洋流一般贴敷在身上,流畅的衣褶在胸部形成一个无与伦比的弧度,朝后扬起的乳白色风衣使她宛如一匹旷野中的骏马,又仿佛一朵钢铁塑成的鲜花。这位乱世美人,凤眼圆睁,目光灼灼,娇俏的声音被猎猎风声放大:弟兄们,跟我上!我一亮出旗袍,他的目光立刻变得忐忑,伸着手,朝那件衣裳慢慢走去。他像是有点不信任似地,用指尖摸了摸,旋即又后退一步,眯起眼,耸着肩,反复地打量着,咂摸着,时而看看我,时而又看看衣裳,似乎想再次弄清,我跟这件衣裳之间的关联。这是真的吗?真的是你的手艺吗?我仿佛听到他在心中嘀咕。他再次伸出手去,这回他仔细抚摸了绲边和绣花,没有放过每一个暗针,包括镶着绲边的前襟、淡紫色的内里和那只用淡金色丝线绣成的凤凰,那只凤凰的头部,从胸部起始,S形的走向,漂亮的凤尾延伸到了下摆,那是我将三股丝线拆开,取出一股,用手工一针一针缝上去的,每一个穿针每一个走线,都显示着我对那具迷人身躯的膜拜。这件旗袍,是一首赞美诗。我的朋友掉转头,目光紧逼,声音发颤。于是,我们几乎同时疲惫不堪地微笑起来,张开双臂,越走越近,紧紧拥抱在了一起,他的手势很重,令我差一点窒息。一周后,我接了个电话,我那位朋友从奉化弄来一些菜蔬,他说夫人邀请我出席家宴。从接到邀请那刻起,我的心就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好,最终挑了一件白色夏布长衫。于是,我再次坐上他的车,拐入那条狭窄马路,进入了那幢房子,迈入餐厅,我不由吓了一大跳,里面静悄悄的,比法庭还要肃穆,长条桌边坐着好几个人。土黄色灯光下,她打扮得光鲜一新,戴着珍珠项链,我的朋友敏捷地,把我带到她正对面那张铺着软垫的老式椅子上,按着我的肩膀让我坐下,并将我的椅子往里送了一送,我就身子笔笔挺地坐在那儿了。她带着居高临下的微笑,向大家介绍了我,这会儿我才看清楚桌子边上,那几位一言不发的大人物。紧挨着她的,是个留着二分头的男人婆,白色真丝长衫的下摆,塞在珠灰色的背带裤里面,脸色看上去像是月经不调,一双黑色尖头高筒皮鞋,从桌底下面伸过来。二分头身边,坐着一条皮毛乌黑的狗,对我吐着红舌头。一位戴玳瑁边眼镜的白净男人,坐在二分头另一侧,他眼袋很大,头上抹了发蜡,头发竖起,像一颗洋葱头,穿着银灰色的三件套西装,打着白色蝶形领结。我身边是一个猿猴模样的男人,油光可鉴的大背头,整齐齐地梳向脑后边。头戴白色高帽的厨师在屋里无声走动,桌上摆上了一碟清蒸咸鲳鱼,一碟酱烤猪头肉,一碟臭冬瓜,还有一碟豆腐干大小的千层饼,每个菜的边缘都用小花和绿叶做点缀。约莫一刻钟光景,听到汽车的声音,两束车灯像两道喷泉映亮了门廊,发动机的声音此起彼伏,大家的头朝窗子同时转过去。她迈着蜻蜓点水一般轻盈的步子,迎了出去。从第一辆车上,跳下两个体型相似、动作麻利的军人,他们迅速地出现在第二辆车边,动作麻利地打开了,那部油壁光辉的黑色别克轿车的后排座车门,车上迈下一只靴子,接着是另一只,然后是大半个披着黑色平绒斗篷的肩膀,一位身材挺拔的大人物,步履轻快地进入屋子,众人齐声起立,桌椅和地面发出摩擦声。我的朋友双脚一并,嚓的在门边立正敬礼,大人物像狗抖毛似的,把斗篷一抖,亮出一身军装,我的朋友算好了似的,从背后伸手接住,并依次接过他从身上取下来的帽子和手套,一颗秃得很有范儿的光头,完整地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在水晶灯下,宛如一枚发光的电灯泡。电灯泡对大家做了个手势,用疑心病很重的目光,问候了立在桌子边的人、长桌以及屋内差不多的所有陈设。她亲热地挽着电灯泡的胳膊,隔着桌子向他介绍了我,还俯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什么,他隔着桌子,用他那张几乎没有什么表情的面孔,对我凝视了仿佛一个世纪,然后用一声浓重的鼻音问候了我,目光径直落在了那碟臭冬瓜上。她闭上眼,口中念念有词,伸手在胸前匆匆划了一个十字,桌子边的所有人也这么做,包括电灯泡,我在胸前依样画了一个葫芦。她睁开眼,达令,来点儿香槟吗?电灯泡摇摇头,拍拍她的手背。我的朋友用戴着白手套的手,敏捷地侧身为电灯泡端上一杯蒸馏水,替她斟上香槟,再替大家一一斟上。她举着杯中闪烁的淡金色透明液体,立起身,大家也从长桌子旁立起,她看了看坐在椅子上的电灯泡,嗓音甜美地说了一句,祝大家好胃口。大家为她的话纷纷干杯,把酒杯放回桌上,咂着舌头,重新坐下。我模仿猿猴的模样,把餐布塞入领口。霉干菜烧五花肉、香椿芽炒蛋、清炒三丝野芹、腌制过的羊尾笋,被端了上来。电灯泡呷了一口蒸馏水,拿起筷子,在面前笃齐,仿佛冥思苦想似地夹了一块臭冬瓜,送进嘴,一声不响地咀嚼起来。这张脸我从前只在画像上、报纸上看见过,此刻谁也不知道他在盘算什么。接着,他又夹起一根瘦长的、沾满盐粒的羊尾笋,亮出雪白的假牙,舌头一卷,毫不费劲地吃起来,腮帮子一上一下。看得出她对桌上的霉变食品不感兴趣,只是小心地吃了一块酥皮间夹着绿色海苔的千层饼。那位个头矮小、外表分不清男女的人,兴致勃勃吞食了一块霉干菜烧五花肉,她那副吃相实在不敢恭维。洋葱头把一块酱烤猪头肉,塞进嘴巴,像是嚼也没嚼就咽了下去,并且多次从容不迫地将胸前的餐巾摆端正。猿猴默默地嚅动着嘴巴,显得深思熟虑。我顾不上假斯文,夹起一块咸鲳鱼,鱼咸得几乎无法下咽。上来一锅笋干老鸭汤,她为他舀了一碗,他拣出一条炖得很酥的鸭腿,放到她的碗里,她嗲声嗲气地说,哎呀,最近我的腰,都粗得都像水桶啦,连最爱的鸡爪子都不敢吃啦。她把鸭腿搁回他碗里。电灯泡点点头,拿起汤勺开始喝汤,他喝汤的声音很响,像一条大鱼突然被吸入深不可测的漩涡。她像一位老练的演员,生动地、热心地谈论着,并且老是设法以电灯泡为谈话中心。她谈到国家、日本人和美国人,并且给电灯泡又夹了两回菜,一次是香椿芽炒蛋,一次是清炒三丝野芹。他吃了一会儿菜,又一口接一口地喝汤,喝到最后一口时,他往嘴里送的汤勺,突然悬在半空,他冲着盘子低声说,娘希匹!我们再也不能跟他们讲慈悲了。洋葱头和猿猴停止了咀嚼,二分头将交叉的腿,互换了一下,操着标准的京腔开了口,姨父,看来干一仗很有必要。不,我们只有请国联和西方各国出面调停。电灯泡把勺子掷回汤碗,用筷子戳起一个奉化鸡汁芋艿头,塞进嘴巴。姨夫,莫非你是怕日本人吗?二分头耸耸肩。怕?什么是怕?我会怕?这叫策略懂吗?电灯泡鼓着脸颊,停止了咀嚼,声音含混地抬高了嗓门。大多数时候,我只是专注地听着他们说话,以及碗筷发出的碰撞声,根本不知嘴里的食物是什么滋味,也不敢看食物之外的东西。她的嘴里不时吐出一串串流利的洋文,她跟电灯泡交谈用普通话,跟二分头交谈用英语,偶尔还混杂几句上海话。当她吃光一盆蔬菜沙拉,把盘子朝里轻轻一推,电灯泡望着她,似乎来了兴致,达令,你又不是兔子,光吃菜叶怎么行?达令,你又不是田鼠,怎么老喜欢啃笋呀?说完,两个人不约而同笑起来。这个场景令我觉得十分温暖,我跟着笑出了声,四周忽然一片肃静,屋里的脑袋全朝我转过来,我收住了笑,表情像涮了糨糊的布匹。除了旗袍,你还会做其他的吗?电灯泡将胳膊支在胸口,两只善于思考的冷冰冰的眼睛,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我。我像被电流击中,手里的叉子跟牙齿发生一阵碰撞,并且忽然产生了一阵强烈的尿意。中式服装我都会一些。我紧张地回答。那么,你替委员长做一件丝绵背心吧。她笑吟吟地说。我鸡啄米似的应允着。他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糖似的假牙。接着上了一道奉化水蜜桃,还喝了一会儿茶,她走到一张两边带跷起高角的茶几旁,打开留声机,金黄色大喇叭里传出一阵优美旋律,她当着众人的面,拉着电灯泡的手,用一种不无炫耀的口气问,达令,我今朝这身衣裳如何?他点点头。对他的反应她似乎不太满意,嘴巴带着小姑娘似的撒娇。电灯泡松开眉头,舔了舔嘴唇,不错,真的不错,仿佛自由中国的化身!众人齐声鼓掌,为电灯泡的话一致叫好。她提出为这身衣裳拍张照做纪念,她和电灯泡双双坐在带弯曲把手的椅子上,她的一只手搭在他的手背上,我和我的朋友立在他们的身后,有一阵子,我不知道应该把双手,放在裤缝两边还是肚子前,最后还是决定让它们放在背后,镁光灯咔嚓一闪。出了官邸,已是华灯初上,我的朋友送我回家,路上,问要不要去喝一杯,我表示同意。眼前出现一幢绛红色建筑,底楼有一个个连接着的拱形门洞,推开一扇灰褐色小门,上到二楼,一阵软绵绵的女声飘进耳膜,一个穿露肩吊带长裙的女人正唱着一首英文歌。打着黑领结的白衣侍者,走到我们面前。喝点什么?我的朋友用亮眼问我。花雕。我朝他做了个鬼脸。他把我的要求,对侍者重复了一遍。侍者很快出现,银质托盘上,搁着两只拳头大小的玻璃杯、一瓶绍兴花雕,把一碟干豆腐丝、一碟花生米,搁在桌上。他倒好酒,取下帽子,露出浓密粗硬的头发,举起杯,目光从杯沿上方望过来。“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来!为了你精湛的手艺,干一杯!”我们相视一笑,碰杯,像两个同谋者一饮而尽。酒真是个好东西,一杯落肚,僵硬的身体,便活泛了。两杯下去,就舒畅了。三杯落肚,就无话不谈了。我顿时觉得心情舒畅,刚才吃饭时的压抑感,早已甩到九霄云外。“伙计,下次去我老家喝红曲米酒,那才带劲呢!”我热情地说。“当然,有机会一定要去你老家喝顿大酒!”他兴致勃勃地附和。歌声已停,屋里飘起乐曲,女歌手坐到了一个脑门布满皱褶的男人身边,男人喝着啤酒,啤酒的颜色看上去,像泡隔夜的尿。侍者给每张桌子,点上一支蜡烛,我的朋友松了松风纪扣,身体往靠背一放,盯着墙壁出神。昏暗中有什么令他如此动心?顺着他的目光,我捕捉到墙上一面相框,人群熙攘的街头,一个身穿长大衣,围着围巾的男子,低头拥吻一个年轻女人。“你知道孤独的颜色吗?”我的朋友缓缓开腔,声音低沉而迷人,他在问出这个问题后,没等我回答,自言自语地说,“就是从高楼上,眺望上海滩的那种烟痕色。”我把目光掉向窗外,天空灰蒙蒙的,像是笼着一张蛛网,蛛网底下,是无数灰蒙蒙的圆形、方形的屋顶,的确令人徒生寂寞荒凉之感。“伙计,世上之孤独,大体有两种,一种是看得见的,一种是看不见的。我们每个人,都像一颗行星,沿着各自轨道,运行于茫茫宇宙,自找自路,自生自灭,倘若轨道相同的星体,能够一起转动上一阵子,然后擦肩而过,已是老天的眷顾和照应。然而,即便在彻底的孤独中,终归有一个知你者存在。”我拉回视线,忽然觉得跟他十分亲近,像是可以交换心事。他带着感触万千的神情,跟我碰了碰杯。我们连续碰响杯子,喝完倒上,再喝完再倒上,之间几乎没说什么。“你认为世间最美好的是什么?”他若有所思地又问。“在我的人生信仰中,完成一件无与伦比的旗袍,便是世间最美好的事体。”我仰着头,眼珠子朝着天花板上,滴溜溜地转了几圈。“你不曾爱过谁不是?要是你爱上了谁,或许就不会这么说了。”他靠在椅子上,将目光抬高,似乎想减轻一点抑郁情绪。“等等!伙计,莫非你是在恋爱吗?”我顿时来了精神。“呵呵,恐怕你还没有见过,像她那样令人动心的姑娘呢。”他腼腆一笑,声音很轻,看得出思绪已飞向远方。“噢!亲爱的伙计,倘若你愿意把我当作可以推心置腹的人,不妨把你心底的罗曼史,统统对我倒出来吧,要知道,友情比爱情更靠谱!”我用鼓励的眼神望着他,并对他做了个手势,表示永远不会对人说出这一切。于是,在我的请求下,他开始了叙述,语气平静,声音自然而松驰。他的故事,像细密的卵石天井里流淌的月光,又像陈年屋瓦霜雪下覆盖的青苔,美好得几乎令人恍惚。“亲爱的兄弟,我知道情感,是不可以拿出来讲的,越沉重越浪漫,越是不可言说,一旦讲出来,马上就有了虚假成分,成了做戏与卖弄,而情感是经不起一丁点儿做戏与卖弄的。人们迷恋舞台,迷恋舞台上的故事,但是那些故事,十有八九都是虚构的、杜撰的、是做给人看的。因为能够讲出来、演出来的,大约都不是真实的。那些小说家或是讲故事的人,洋洋洒洒,用尽了生花妙笔,但是即便浑身长嘴,也无法将这个世界的真实面貌,人心深处的爱与哀愁,讲出、讲全和讲透,他们顶多是一个捕风者,却并非风的本身。“真实是那些从未被讲述和演绎的部分,那些被遮蔽的部分,它们隐藏在冰层下、火焰中、废墟间、泥土里,无法捕捉,难以想象,更难以挖掘与保存,它们就像蝴蝶一样幻美,雪花一样易逝。它们就像沉浸于海平面下的冰山,或是一架失联的航班,永远地化作自然的一部分,只余悲恸和怀念。亲爱的兄弟,此刻夜幕正在降临,阴霾正在沉坠,一切变得苍茫,我愿意同你分享我的故事,因为我把你当作了一个值得倾诉的人。尽管我的故事,从我的嘴里一讲出来,就走腔跑调,就变了味,失了真,起了乱,但它自始至终,存在于我心深处,让我躲不开,逃不掉,倘若我不把它讲出来,好比提琴的一根弦,被压住了,我就无法听到自己内心的声音。“在这个丝毫不罗曼蒂克的时代,我一个人,空旷着一颗心,长途跋涉多年,如同身处荆棘,体会诸般冷暖。尽管每天一觉醒来,意识到太阳照常升起,鸟儿正在欢鸣,微风吹拂面颊,内心升起愉悦,然而这种愉悦,却是那般轻飘,如同荒漠上一棵根系很浅的树。我出生于裁缝世家,父亲是一名奉帮裁缝,在我十四岁那年过世,母亲把全部希望倾注在我身上,她希望我继承父亲的衣钵,男儿岂能终日与剪刀布匹为伍?我立志为国效力,投奔了族叔,我的族叔早年在我父亲店当学徒,后来考入黄埔一期,一个偶然的机会,蒋先生调阅学生档案,发现我族叔跟自己是同乡,推荐他当了侍卫长,后来升任军务局长。在族叔的鼓励下,我考入南京中央警官学校,在别人眼里,我的人生或许不算失败,如今我是蒋夫人的警卫副官,我好比夫人的眼睛,替她眼观六路;我好比夫人的头脑,替她运筹帷幄;我好比夫人的耳朵,替她聆听八方;我好比夫人的鼻子,替她察觉气息。“哦,请允许我言归正传吧。民国十七年的秋天,我从南京抽调到杭州,负责一个规模庞大的博览会的警卫事务,那个博览会,从筹备到开幕,有八个多月,从全国征集了近十五万件国货展品。举办西湖博览会的原因有四:一让国人观摩,开阔眼界。二为国货正名,扩大知名度。三利用西湖‘六桥之风月,三竺之烟萝,则游兴而勃发’的先天条件,救济工商。四为纪念北伐胜利而设。那个博览会在西湖边,整整开了四个多月,从荷花吐蕊,开到丹桂飘香。“那是座一年四季都适合产生爱情的城市,湖边的风,也像是绿的、软的,朝向湖面的柳枝,犹如佳人的长发,分明是有情意的。走在湖边,被风吹着,像是吹拂着一个温柔多情的梦,你会禁不住痴想,这风,曾经吹过多少人面颊,而今才吹上了我的,你会因此陷入一种甜蜜与彷徨,内心生发一种莫可名状的幸福与忧愁,一不留神就会写出几行缠绵悱恻的诗句,几篇鸳鸯蝴蝶派的散文。“我喜欢那座城市的气息,尽管我不能确切指出那种气味,是由哪些树木、哪片灰黑色基调的屋宇、哪条神秘街巷散发的,我曾在它柳枝披垂的绿荫间漫游,在彼此吸引的花草树木的气息间漫游,在日光下粼粼湖水犹若琵琶之音的节奏间漫游,时而像一只轻盈的黄鹂,时而像一只多情的夜莺。我曾经踏荒草丛生的小径,登上保俶山,迎着朝阳,眺望湖水翩若惊鸿,似万箭齐发,几乎睁不开眼睛。我也曾经于雪霁时分,眺望断桥积雪,被日光一照,铅华尽滤,油然生发‘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惆怅,以及‘日暮乡关何处是’的飘零。我见过湖水薄雾氤氲、晨曦微露时雅致的美,也见过月光融融、细雨淅沥时分恬静的美,它最美的时辰,应是夜凉之后,人声渐渺,薄暮四起,独坐湖边,像是陪伴一位苦恋了半个世纪的情人,内心的情愫犹若水墨洇开,令人顿生遗世之念,恨不得化作青山一座,与它长相厮守朝朝暮暮。“请允许我言归正传吧,我的故事是从那一天开始的。民国十八年六月六号,这天,阳光灿烂,熏风和煦,一切毫无预兆。下午两点,开幕典礼在葛岭大礼堂举行,国民政府代表孔祥熙、国民党中央党部代表朱家骅、监察院院长蔡元培、考试院院长戴传贤及各省市代表数百人,悉数出席。升了会旗,行了启门礼,奏了军乐,鸣了礼炮之后,一位面容清癯、穿黑色长袍的人,开始讲话,他的目光透过深度近视眼镜,朝台下一扫,话筒里传出一个低沉而中气十足的声音。“‘女士们,先生们!西湖为天下名胜,凡游览西湖者,莫不顿起爱慕之心,此次博览会,借以征集全国著名物产陈列,供国人研究比较,冠以西湖名称,并即在西湖开会,是欲使天下人,移爱西湖之心爱慕国产,则国产之发达,正未可限量……’他大声疾呼振兴国货,青灰的面颊,因激动渗出红晕,他的江浙口音因为饱含真情,像一道电波传遍每个角落,并通过台下十口大缸,远播场外。这位身材瘦小的人,是浙江省主席张静江,首届西湖博览会会长。“开幕式后,我沿着断桥前一路巡视。断桥上,立着一座杏黄色门楼,朱柱上,有一幅字大如斗的对联:‘地有湖山,集二十二省无上出品大观,全国精华,都归眼底’,‘天然图画,开六月六日空前及时盛会,诸群成行,早在胸中’。还挂着一幅大红标语:‘参观西湖博览会后要下决心不买洋货!’“博览会展馆,大部分集中在孤山一带,人们穿梭于展馆之间,过节般热闹。从阵亡将士墓到西泠桥,千米之遥的距离,铺上了轻便铁轨,跑着小火车,还架起三座桥梁,开岩凿洞,这里的人气最旺,坐火车的队伍排起长龙。农业馆设在忠烈祠、文澜阁、中山公园,主题是‘教你当农民’,一台抽水机,在湖面朝天喷溅着白花花的水。艺术馆有八个陈列室,分布在苏白二公祠、三贤祠、照胆台和莲池庵,一首旋律优美的歌曲,突破密网似的蝉鸣送入耳膜:“‘万千美感与深情,安慰此人生。天才学力般般到,谈何易?一艺之成。融会古今中外。宣扬曼妙光明!’“博物馆办公处的一堵白墙上,题着‘孤山一片云’,这几个字令我心生欢喜,浮想联翩,我曾在张岱《西湖梦寻》中读到,杭州凤凰岭上,有块‘一片云石’,石后有个‘片云亭’。放鹤亭被辟为博物馆临时休息室,飘着阵阵丝竹管弦,站在亭内,恰好跟对面的保俶塔抱了个满怀,空气能见度不错,看得清保俶山上,一幢幢像是彩色积木搭起的小洋房,还有光秃秃的巨石上,许多浅色衣服打扮的登高的人。湖面上,有一座木结构九曲桥,玲珑桥身似一条缎带,桥上有三个亭,中间一个大,左右两个小,弯曲的桥身像一段鲜藕节,浮在里西湖上。“我迎着日头蒸发出的水汽,上了桥,密密匝匝的荷叶,像一把把绿绸伞,在桥的两旁簇拥着,与此同时,我捕捉到一种神秘气息,下意识地放慢脚步,亲爱的兄弟,我无法用语言确切地形容那个气息,比上等的狼毫还要细腻,总归是极淡的那种,没有寂寞的心灵,无法感知与捕捉。彼时彼地,那个气息借助江南六月湿热的空气,入侵我的感官,在我的身体里膨胀、发酵,将我猛地拉入一个非同寻常的境地。亲爱的兄弟,民国十八年六月六号下午四点十五分,我在西湖边,遇见一张梦中渴望的脸,那位漂亮而忧郁的陌生人,坐在八角造型的大亭子里,下巴颏儿搁在手臂上,眺望着湖面,手臂搭在刻着花纹的木质护栏上,手背上的静脉有着浅蓝色的白皙,一件月白色的短袖纺绸旗袍,将她的身材塑得石膏像一般秀挺,盖住肩膀圆弧的长发,泛着核桃仁一般的光泽。“那一刻,四周绵密的蝉鸣停了下来,五彩小旗在风中发出声息,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触着了,复杂得近乎安详。她像是听见有人呼唤似的,转头朝我望过来,我的头发、衣领和袖口,像被一种光芒罩住了,至今我依然可以清晰地描述出她的模样:贝壳一般光洁的额,黑眸子里蒙着泪水,宛如月光下笼在水面上的一层寒烟。因为职业的关系,我善于从一个人的眼神,了解对方的性格和思绪,那一刻我却失败了,她的眼神难以捉摸,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她的神态触到我灵魂深处,一种十分孤独的感情。她的脸上升起一种烦恼的紧张,收拢视线,拉了一下旗袍下摆,遮住圆溜溜的白膝盖,立起身,以一种孩子般轻快的姿态,迈开了步伐。在满湖荷香和绿意中,她走得很快,昂着一点点头,我不自觉地移动脚步,仿佛她的身上,有一种无形而迷人的磁场。亲爱的兄弟,生命中有的事,并非是追求,而是吸引,那一刻我正是被她吸引了,犹如蜂蝶追随花朵,鸟儿缱绻树枝,尽管我更愿意说我是出于职责,担心她出什么事。“我怀着犹如吸饱蜜糖的心绪,追随她灵活的腰肢,下了桥,走到柏油路上。空气比起周遭突然凉快了许多,行道树把沿街的景致压得低低的,湖一侧的建筑也染上青草色,因是逢着盛典,临水的寺庙都化身展馆,增设了码头,几个头戴白色礼帽的人,正在孤云草舍门口登船。我不让她发现自己,一路紧随着她,她像一朵洁白的荷,漂移于人群的波涛,又仿佛孤山一片云,徜徉我目光的领空,轻盈的身姿明显区别于路上行走的任何人,浓密蓬松的长发因为走动引起的气流,水草一样不停地往两边扩散开去,像是海底的珍贵植物,又像天上的无尘之花。“一路上,她没有理睬叫卖桂花藕粉的小摊贩,也没有理会塞到手中的‘有奖游券’、‘国术比赛参观券’,她走得目不斜视,轻松自在,无论在人群中如何轻巧穿行,都走不出我的视线,我们之间始终保持着一段固定距离。喜欢上一个人,就是有那样的本领,能够在人群中一眼发现,‘喏,她在那儿!’她在经过一堵写着‘西湖博览会万岁!中华国货工商厂家万岁!’的砖墙时,停下脚步,把发丝拂向耳后,拈起一朵从墙内探出来的蔷薇花,放在鼻下轻嗅了一会儿,墙上爬着一些暗绿色的藤,伸出围墙的飞檐,在空中画出弧线。一只小松鼠从我眼前,一跃而过,越过马路,飞快爬上了对面的树。当我抬眼,她已快步穿过几排冬青树,消失在一幢米黄色建筑里。“那是工业馆所在地,光线从通透的玻璃天庭洒下,馆内采光良好,人头攒动,我失去了我的目标,那位姑娘就像一尾鱼,消失于茫茫人海。墙上、柱子上,到处张贴着广告:‘西湖是美人!为何?因有博览会;我们要成美人,容易!常用双轮牙刷’、‘西湖之宝是什么?是博览会!人身之宝是什么?宝禾商标的手帕汗衫!’、‘湖滨三喜:游玩西湖,一喜,单喜牌各种汗衫;逛博览会,二喜,双喜牌各种汗衫;汗衫清爽,三喜,三喜牌各种汗衫’。“丝绸陈列处,一匹匹一匝匝纺绣、丝绸、花襄绸、横罗、杭纺,像一道道五彩斑斓的瀑布,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和神经,口号更是琳琅满目、五花八门:‘要人人乐用丝绸!’、‘要人人购置丝绸!’‘要人人倡造丝绸!’‘要急起直追外国丝绸的进步!’‘国产绸缎,比一切外国货耐久美观!’‘仕女们爱美丽服装的,请速购用本国的绸缎!’我在一个个摊位前,东寻西找,汗水渐渐濡湿了衬衣,呼吸却变得慎重,仿佛打算从这喧嚣而热力膨胀的缝隙之间,尽力地嗅出一丝体贴的气息。当我绕过中药陈列处,绕过舒莲记折扇、沈碧云刺绣梅屏、茂记龙井茶、汇昌栈桂花姜,穿过邵芝岩笔庄、胡开文墨、张小泉剪刀和家具展位,终于在一排火腿架旁,发现了我的目标。“她低着头,坐在骨牌凳上,手拿一面绣棚,拇指和食指合成一个圆环,捏一枚穿着绿丝线的针,手指异常灵巧地在绣棚上,扎进扎出,上身带动旗袍微微摆动。她的身旁,是一位身穿素白色绸衣的中年人,台案上横着一只火腿,那位中年人手拿小刀,不时割一片腿肉,给客人品尝。“我定了定神,嘴角上翘,亲爱的兄弟,遇见喜欢的人,你的嘴角就会不知不觉往上翘,身体分泌出多巴胺。我眼睛一眨不眨地,朝我的目标走去,好像她是一块磁石,我只是一个力不从心的小铁屑,除了挣扎着向她走去,还能有什么办法?“亲爱的兄弟,此时又发生一件灵异事,她的目光脱离了绣棚,箭一样穿过人群的缝隙,朝我笔直射来,又像一座迎接我的桥梁,在我的脚底铺开。她只凝视我一秒钟,就移开了视线,咬着下唇,像是思考着什么,当她把目光再次落在我身上,绷着脸,生气似的瞪了我一眼,便埋头手中的活计,不再关心周围任何事情,目光的桥梁顷刻断裂,我差点打了个趔趄。先生是打算买火腿吗?中年人侧着头,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古怪神情,声音低沉地询问。我张开嘴,正想解释,不等我开口,他就用目光制止了我,边转动手里的小刀,边用一种仿佛可以看透人似的目光盯着我,开玩笑似的说,呵呵,我的火腿可不便宜哪!血顿时升向我的脸颊,身边有人咂着嘴,有人轻轻笑起来,在大庭广众之下,我只好反身离开。“出了展馆,坐在临湖的空椅上,我汗如雨下,胸中吐出一口大大的气。向晚的天空余光渐失,湖水被光夕阳妆成一抹胭脂色,空气依然有着烘烤肌肤的感觉,有居民摇着蒲扇,走出沿街房,在湖畔支起小饭桌,桌上摆几碗菜蔬,头抵着头,喝丝瓜番茄笋干汤。湖边,摆着许多卖酸梅汤、糖桂花、煮豆腐干、茶叶蛋的小摊,我买了两个葱包桧,边吃边回想方才的情景,没错,她瞪了我一眼,这些年来,我一直想弄明白,她当时用那样的目光瞪我,究竟是什么意思?“暮色透过横出的树枝,将白昼的喧闹发酵成了斑驳,耳边传来悠长钟声,双耳顿时灌满声音的云雾,钟声是从对面南屏山下的净慈寺传来的。人们占据了临湖的椅子,没椅子的,就坐在草地上,孩子们戴着发光的牛角灯,欢快追逐,鸣笛在呼啸。苏堤上的灯亮了,银河一般射过湖面,灯光织出桥身的曲线以及‘西湖博览会’几个发光的字体。西泠桥侧,一只彩色的硕大的螺蛳壳,从左右两只朝天的方形喇叭口中,传出阵阵激情欢快的音波。“她步出展馆那一刻,我立即振作了意志,她站在一个发亮的小亭子前,下意识地打量着周围,既没注意到我,也没有理会路边兜生意的人力车,沿着人行道往前走去。我的心头重新交织起欢快和纯洁的情感,与她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那会儿我感到了幸福,幸福就是按捺住心跳,随着一个心仪的身影,在微风荡漾的西湖边,一直走啊走。她在一幢红砖楼前停下脚步,打量着用针锥扎出密密花纹的花灯,每盏灯都用细毛竹竿挑着。然后,缩着瘦削的肩,站在路边,朝左朝右看看,穿过了斑马线,往湖面走去。我正要跟上去,一辆公交车的大灯,晃得我眼花缭乱,一股热气扑到我脸上。“一艘大船在湖面缓缓行驶,船上架着五级木桥,这是燃放焰火的专用船。当第一朵屯溪焰火,伴着巨大轰鸣,脱离大船瞬间,断桥门楼上那口大钟的指针,恰好指向七点三十分。焰火突然放大的声音,像是一卡车绵密细沙倾入水中,璀璨的光芒把保俶山上的树,都照得一清二楚。人们拥挤着、簇拥着,热闹的气氛被月光和灯火衔着,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又往四面八方涌过去。大船缓缓而行,相继变幻出神态酷肖的总理遗像、火焰勾画的总理遗嘱、万盏灯、读书亭、铁桶飞花、铁树开花、万花朝天和放鹤亭。除了屯溪焰火,还燃放了从上海采办来的新奇焰火:诸葛孔明高踞抚琴、司马懿遥指城楼、鱼儿和鸟兽、蔬菜和瓜果、时钟和汽车、儿童和老人。“一朵朵焰火在空中绽放,落入湖心,漾起一层轻烟,另一朵又接踵而至,燃起又熄灭的焰火,照亮她轮廓清晰的面庞,她依着一株柳树,遥望对岸的南山,仿佛陷入遐思,从她的神态里,能够读出一种浮华和热闹难以打动的情绪。她是如此美丽,却又如此孤单,不知眼前的湖水太过扑朔迷离,还是空中的焰火太过纷繁杂乱,有一会儿她闭上了眼睛。尽管她压根儿没有注意到,我那拥抱式的目光,当我不为人知地窥视她时,却能感觉得到她的呼吸,闻得到她身上的芬芳,我禁不住沉浸于祈祷和出神:哦,亲爱的姑娘,这是否意味着我可以迅速靠近你的心灵?这稀世的际会,这火树银花,这万人空巷的庆典,一切都因为你的出现而备受祝福。我被爱情的圣火包围着,觉得天空中的焰火,犹如黑暗中的演讲,讲出了我心底的热望。多年以后,每当我想起她,脑海里就会涌起洋溢着焰火的色彩与声息。“皓月当空,水落繁星,满湖笙歌,当三潭印月方向,燃放万花朝天时,一枚焰火不慎射入围观的人群,惊惶的人群骚动到顶点。有人落水了!我听到了呼喊,定睛一看,那个我注意很久的身影,竟从我的眼皮底下消失了,我想也没想就跳入湖中。湖水瞬息包围了我,我拼力朝那个挣扎的白影子游去,捉住她那一刻,我的心是多么妥帖,她在我怀里,那一刻,我真想能够跟她永生永世待在湖里,像两尾自由自在的鱼。一朵烟花横空出世,照亮了我们,耳边传来焦急人声,我们已然成为了,岸上观众瞩目的焦点。我醒悟过来,侧身将她托出水面,我对着我的爱人喊:别怕,有我!我奋力游到岸边,人群瞬息包围了我们,她面色煞白,湿衣服粘在身上,像是没了呼吸,人群忽然像潮水朝后退却,一个穿白色绸衣的男人,猛地推开我,几乎夺过我手中的姑娘,伸出巴掌,朝她背部猛击几下,她软绵绵地吐出几口水,才缓过气来。那位相貌严肃的中年人,搀扶姑娘坐上一辆停在路边的黄包车,就像风一样消失了。“好不容易挨到天亮,第二天,我又去了工业馆,却没有见到姑娘,连那位相貌严肃的中年人,也没见着。第三天,他们还是让我白白等了一天。第四天和第五天的情形,也一样。我在馆里游来荡去,差不多熟悉了每一个展位、每一种货品。这样过了六天。到了第七天,我又来到老地方。“‘他们今天也没来!’一个戴瓜皮帽的万隆腿栈的伙计,一见我,主动开了腔。“‘呃,你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吗?’“‘这我可不知道。’那个小伙计摇了摇头。正大腿行的一个麻脸伙计,凑了过来:“‘好像住在鼓楼一带,嘿,你都来过多少回了呀,准是一个大买家吧?’“鼓楼位于杭州城南,两层楼阁底下,分布着许多店铺,我在鼓楼附近,转了大半天,也没探到姑娘的消息,天落起雨,只好打道回府。雨水在路上,蹦起一阵阵激烈的水花。风渐大,雨渐深,苏堤白堤,消失不见,浅灰色雨丝中,唯有一朵朵荷,仿佛不肯熄灭的火。我体会到一种陌生的思念,当我思念她的时候,感觉马路上全是她的身影,当我经过那幢米黄色的建筑,也不敢去看那扇大门,包括她走过的马路。我忘不了她,忘不了那双静若星空的眼眸。遇见她之前,我的生活像一个蒙着灰尘、布满蛛网的废墟,自从遇见她,一切似乎起了变化,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倘若没有遇见她,我的人生会比现在乏味和无趣得多。“亲爱的兄弟,你相信命中注定吗?你尝到过失而复得的滋味么?四个月后我出了趟公差,在浙江中部一个县城待了一阵子,调查当地几宗因抢水而引发的械斗。此行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审理了一宗贩卖妇女案,做梦也想不到见到了那位朝思暮想的姑娘。官司了结后,我曾去姑娘家提亲,却遭到她父母的婉拒。那个傍晚,乌云像幽灵从大地飘过,闷了一个深秋的雷雨即将来临,我在屋里走来走去,觉得烦躁莫名,心绪似杂乱无章的狂草,仿佛预感到有什么事即将发生,而周围却无人知晓,一阵雷声滚过,雨点劈头盖脸地落下来,听到我的心对我呐喊:你唯一的幸福,就是见到她,只有跟她在一起,你的人生才算完整。于是,我挥毫写了一封信,收入胸口,备好鞍,跳上马,一头扎进了雨水。我穿过树叶翩飞的街道,拐入曲径交叉的小径,跑过收割后的旷野,一眼望不到头的丘陵,哦,我的马跑得真慢,令人恼火,一路挨了我不少鞭子。“我跃过一个个沟坎,跑过一道道丘陵,在四野笼罩的雨水中,在暮色四涌的旷野中。这条路,我的马早已熟得不能再熟,闭着眼,它也能把我带到她家门口,那个曾经陌生而毫无意义的村庄,彼时彼地,在我的心目中是如此非凡而多情。还没有跑到一半路,天就黑漆漆的了,绵密的雨水在泥土、沟壑和池塘里,掀起阵阵动人的声音,像是给世界披上了一件宽大的战袍,又像是在一个劲儿地为我擂鼓加油。只有我的青骢马能够感知,我那份由火焰和雨水编织而成的爱情,有着多么圣洁、高贵。雨水加剧我的热望,黑夜只能让激情燃烧,老天保佑一个陷入爱情的人,能够在黑灯瞎火中一路狂奔。当我携着浑身雨水和泥泞,三步并作两步出现在她家阶前,门开了。“‘先生!都这么晚了,天还下着雨呢!’一个鹅蛋脸女子,目露惊讶,却仿佛很高兴似的说,她是姑娘的大姐。“‘我不过是恰巧经过这里。’我突然有一种心慌,面孔在雨衣中发烫,按理说这种心情本不该有。“‘我对我父母的态度感到抱歉……’她像是有话要说,隔了许久,却没说出,只是用一种恳求原谅的目光望着我,似乎我的不幸全是她一手造成。我摆摆手,示意她不必解释,一时又不知该说什么才好。雨水顺着雨衣,滴滴答答往下淌。“‘我知道您喜欢她……’不知是我的窘迫,还是我燃烧着热情的目光,起了作用,那位面目善良的女子,突然开口。“‘听我说,不仅仅是喜欢。’我急促打断了她。“‘嗯,我知道,可是我妹妹,有过一次婚姻……’她迟疑地说。“‘我不在乎那些!就算老天把她放到最粗俗的瓶子里,她依然是一朵高贵的百合!’我一口气地这么说。“她咬住唇,抬起头,我再次感觉到她目光的分量,仿佛要透进我的心,把我的心看个遍,再掂一掂分量。看得出我的苦心,感动了眼前的女子。“‘这样吧,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我好了。’她语气轻柔地说完,把脸别了个方向。“我取出怀里的牛皮纸信封,交给她,我在信里约了姑娘,在雅溪畔的桂花树下见面。”“太阳还没落山,我早早守候在溪畔,溪水很响地流着,菖蒲和芦苇保持安静。天上有淡淡的云,偶尔吹来一阵风,缠绕在树木上的藤蔓轻轻摇曳。我守候在桂花树旁,几乎透不过气,飞蛾在风中张开翅膀,枝叶摩擦着我的手臂和脖子上的皮肤,微风拂过树身,隐秘颤动的桂香,似心底的柔情弥漫。到处仿佛都传来轻微而神秘的声音,风一吹,我就会心中一凛,从潜伏处一跃而起,倾听一会儿,观察是否有动静。说来也怪,见到她之前,很少有人光顾这里,可以说谁也不来,如今我却觉得,好像全城的人都往这儿跑似的。她的鞋底踩过草地的窸窣声,至今仍在我耳边回响,随之是一阵短暂沉寂,我竖起耳朵,一种幸福将至的可怕感觉,泉水一样流遍全身。“‘终于见到你了!’我从树后蹦出,‘不知这是不是梦!’她捂着嘴,很快就镇定下来,垂着眼睫,仿佛担心心事跳进我的眼里。“‘这些天我想了许多,我就是为这事来的。’我撑着树,鼻尖对着她,话一出口,我既觉得浑身轻松,又觉得紧张难堪。她仰着脸,仿佛不信任似的望着我,不自然地笑笑,仿佛这时才明白,问题不仅仅关系到她一个人。“‘看了我的信吗?’我紧接着问。“她轻轻点了点头,却并未吭声。“我们并肩走了一段路,只听到鞋子发出的声音,月光把我们的身影拉得很长,几星灯光,漏出远处闪烁不定的屋舍,于萧瑟中流淌着一种淡而暖的甜蜜。转了一圈,回到树下,拣了溪边一块光滑的大石头坐下,月光隔了高处丛生的树木照过来,水声挟带从远处吹来的凉风,一种肚皮发白的小银鱼,在水中成群游动,发出微弱银光。“她微仰着头,撑着双臂,晃着小腿,看上去自在而愉快,她的头发上有好多萤火虫在飞。“‘你愿同我一道走么?’我用庄严的语调问,尽管相识不到半年,却觉得已跟她走过长长一生。“她侧过脸,长发像柳枝拂过湖水,瞳孔交织着惊讶、矛盾和痛苦,似乎思索什么,又难以确定。远处传来鸟儿的低鸣,四下静谧,只有我的青骢马在远处喷着响鼻。“‘……你想要我怎么办?’月光像一匹揉碎的银缎,洒在她身上,她低着头,羞涩地轻声说,‘我还能怎么办?……’“风从四周簇拥着我们,吹动着我们的头发,细碎的桂花,纷纷落在我们身上,闪闪烁烁,溪水和岩石也在闪闪发光。每一朵桂花喷吐出新的香气,成千上万只萤火虫,在我们身边编织起摇曳的热烈。我感觉跟她之间,确乎存在一种合乎心意的情感,那一刻我认定,我是那个会爱她至白头到老的人。不知不觉,黑暗已如尘埃落下,夜色已十分浓重,我送她回家。她在门口跟我道别,走出几步,又走回来,把一件东西,放到我的掌心,那是一只绿丝线编成的蝴蝶。“‘看见它就像看见我一样。’说完,她倒退着走了几步,风吹起她的衣裙,像是要把她从我眼前吹走。“起风了,快进屋去吧。望着那双温柔明亮的眼睛,我违心催促道。“明天见!——我朝黑暗低低喊去,突然之间,泪流满面。“亲爱的兄弟,倘若回忆能够佐酒,往事便可作宿醉一场,但是酒精非但麻木不了我,却使我的神志愈加清醒,痛苦愈加尖锐。我原本与她约好一起私奔,那天傍晚,却接到紧急命令,必须赶赴上海,几乎没有任何余地,我竟来不及与姑娘道别,更没有兑现约定。时间愈是推移,我的愧疚愈是有增无减,我鄙视自己的灵魂,它侧身世俗的泥淖,虽心有不甘,却又畏首畏尾,在本可进取时,选择了放弃,在本可献身时,选择了逃避,所谓神圣爱情,实际不堪一击,如同革命初衷,起初总是被梦想和激情驱使,总是热血沸腾,踌躇满志,总是信誓旦旦,甚至恨不得以死铭志,到头来结果往往适得其反,落得一个身不由己的地步,亲爱的兄弟,这就是我全部的故事。”说到这儿,我的朋友闭目合眼,像一个长途跋涉的人,释放出最后的力气,沉默的表情,仿佛上个世纪的士兵。“伙计,人生就像一个酒醉的人,驾着马车,表面上是在赶车,实际不过是被外界,牵着鼻子走。命运都是自我选择的结果,不要对自己太过苛刻了,何况十步之内,必有芳草。”我小心翼翼地宽慰他。“可是她的模样儿一直在我眼前。”我的朋友眉宇间,已经褪去平日的精锐,像一只软壳蟹。“哦,有什么放不下的?那天晚上,我猜,你们一定有过什么罗曼蒂克吧?”我笑嘻嘻地问。“我们连手都不曾碰过。”他低头,打量着自己的手。“连手都没碰过?这也算得上恋爱?”我替他愤愤不平。“你不懂,这样的爱才愈发动人,且永恒留存,只不过尘世中人大多无福消受罢了。”他不由地涨红了脸。“伙计,我得给你好好上一课,世上并无永恒之物!所谓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不过是书上或是电影里的情节,不过是那些可怜可憎的作者,把现实中无法获取的事物,加以粉饰与放大,他们天生就有这般嗜好,那些作品愈是写得轰轰烈烈、死去活来的人,现实中愈是胆小如鼠、噤若寒蝉。正如歌唱者,往往是因为内心恐惧。运动者,往往是因为身体孱弱。流浪者,往往是因为太过安逸。收藏者,往往是因为灵魂贫瘠。布道者,往往是因为精神迷茫。一个人总是缺失和亏欠什么,才会竭力地弥补和彰显什么,以此获求自身的平衡与满足。当然,这也怪不得那些可怜可憎的作者,因为现实这个苦海,确实提供不出什么欢喜事体,他们只有闭门造车,编织着一出出自欺欺人的黄粱梦。亲爱的伙计,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凡事都有褪去色彩的时候,比如洗了又洗的衣服,尽管它曾使用上等布料裁剪,运用了精良的细部手工,时间一长,也变得跟那些针法疏松、没有衬里和拷边的衣物,别无二致,这是极自然的。无论是我们买来的东西,还是别人给予的东西,或是抢得来的东西,都是暂时的,包括名利、地位和财富。何况爱情?爱情简直就像是一阵风,对于风,你还有什么好苛求呢?呵呵!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来来来!不如还是喝酒来得痛快!”我一口气地说出上面的话,举起杯。“亲爱的兄弟,你讲的的确是很有道理,事物总归会褪去色彩,我们的生命,也终有离开那一天,然而消逝并不是句点,不过是另一种方式的呈现。尽管人类的情感,在大自然中渺小得可怜,却唯有爱,才能让我们觉察到活生生的、全然的存在,爱得慎重,即是恒远!”他将剩下的酒,全部倒给自己,端起杯,用透视一切的目光望着我。“不论命运馈赠的酒,是苦是甜,我们唯一的方式,就是一饮而尽!”说完,他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多年以后,我成为一名记者。在纪念抗战胜利四十五周年的日子,报社派我回老家,采写一篇揭露日军在华肆虐的特稿。出发前,我做了些案头工作,还买了两包“利群”香烟、一罐西湖龙井,并捎带了刚出版的处女诗集、一本叫《九里香》的淡绿色小册子。那个春寒料峭的上午,我走进廿四间,闻到一股药水味,外公正躺在眠交椅里,胳膊打着点滴。一见我,你自然喜出望外,要去烧点心,当我表示刚在市里吃过小馄饨,不饿,你沉下脸,生气地攥住我的手腕,你的手劲道依然了得。当我得知外公近来经常靠挂点滴补充营养和体力时,我像深入基层扶贫帮困的领导那样,握住他的手,宽慰他要对生活充满信心,然后把香烟、茶叶和诗集交给他。外公表示他对古体诗略有研究,对现代诗却不感兴趣,并勉励我向陆游、李白学习,因为古体诗比现代诗有文化。半杯糖茶落肚,我开始直奔主题,向外公简要介绍了此行目的,尽管我所服务的报纸,报道范围仅限于杭州地区,七县一市外发生的事儿,通常不在报道范畴,但是我们的报纸最近准备改版,报道范围有所拓展,尽管东阳不属于杭州地区,但毕竟属于浙江地区,报道浙江境内发生的事儿,也是我们报纸的光荣职责。我顺带向外公流露了写这篇稿件的心声:争取评个奖。这样我的中级职称就不成问题了,没准我的大头照,还能贴到食堂门口光荣墙上,让每个走过路过的人,一看就忘不了。听了我的抱负,外公频频点头,朝我竖起大拇指,夸我“好样的”。当我打开采访本,旋开笔盖,准备干活时,外公却感觉似乎有什么不对劲,他拔掉针头,摇晃着走进厢房,过了好久才出来,他出来时,原先身上的灰色开丝米线衫,已经不见了,换了套皱巴巴的黑西服,脖子上扎着一根领带,白色的确良假领头上,一排细小的白色塑料纽扣,紧紧锁住起皱的喉结,或许我的外公觉得接受记者采访,理应如此打扮。需要交代的是,在外公更换服装之际,我咽下了外婆端到我手里的一碗糖氽蛋,里面一共趴着四只蛋,这是我们当地的乡风,客至必待以糖茶和点心,必请吃鸡蛋一双,因我属于贵客,外婆又多加两只蛋。尽管我的肚子里,已趴着两碗小馄饨,出于礼节我只好又吞下两只糖氽蛋,但是外婆一直用她的老花眼盯着我,不一会儿,另两只糖氽蛋也落进我的胃。这样,我的胃里一共趴着两碗小馄饨、四只糖氽蛋,尽管如此,却并没有出现耳鸣、腹胀、眼花等不良现象。下面引用的这些外公原话,是大约两次谈话的综合,谈话地点都是廿四间厢廊上。在一片从天井洒下的晨曦中,我的外公端坐在椅子上,两手十字交叉,开始直抒胸臆,因为涉及战争和流血,表情比较凝重,他的开场白是这样的:亲爱的塌鼻,请记住这个时刻,一九三七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时十五分,请永远记住这个时刻,他妈的!小日本居然动了手,好家伙,这伙狗娘养的真是吃了豹子胆,卵子那么点大的国家,竟敢跑到中国来撒野,并且撒了一次又一次,真是大白天做黄粱梦——其下场,自然是跟他们膏药旗上画的一个样!不过,跟七年前不同,这一回小日本完全发了疯,飞机多得像蝗虫,嗡嗡嗡嗡,遮天蔽日,军舰多得像蚊蝇,呜呜呜呜,停满了黄浦江。山芋一样的炮弹,怪叫着从头顶飞来飞去,在闹市里爆炸,哭爹喊娘声,现在一想起来,还让我两股颤颤,头皮发麻,死去活来。那是一场严酷的战争,苏州河、黄浦江、南京路,统统成了战场,为了阻止小日本,到后来,中国军队只好用沉船的方式,在黄浦江上设置障碍。分分钟都能听到爆炸声,不是从江面传来,就是从码头传来,每天都有人死去,不是被中国人打死的日本人,就是被日本人打死的中国人,当然,也少不了被中国人打死的中国人,这可不是我空口说白话!那个礼拜六,中国军队在外滩炮轰日舰,一颗炮弹落到了和平饭店附近,在人群中开了花,妈了个逼的,放炮人的眼睛长屁眼上了!这发错弹,造成几百号人被掼翻在地,许多人再也没爬起来过,我们店的客人、百乐门舞厅的白牡丹小姐,那会儿正在外滩拍婚纱照,一声巨响,她的一条胳膊不见了,在一炮仗远的汇丰银行石狮子肚皮下才发现。我看到有个小女孩,趴在一个女人身上,女人肚皮破了,灰色的内脏流在发烫的柏油路上。穿短脚裤、戴口罩的士兵,推着平板车,把被炸死的人,装进白木板钉起来的薄皮棺材。那些日子,花园桥上的人,比季节交替时过江产卵的鱼虾还多,肩挑手拎,背驮臂扛,失魂落魄地,从钢架桥上噔噔噔噔跑过,朝公共租界,潮水一般涌来。那些有钱人,把一捆捆金圆券,绑在腰间,把沉甸甸的金条揣在怀里,十根手指头上,都戴满了戒指,戴不下的,就用麻绳穿起来,拴在腰上或头颈上,一跑起来,浑身嘁哩喀喳响,仿佛山间铃响马帮来。花园桥一头连着外滩,一头连着礼查饭店,礼查饭店属虹口区,是日本人的地盘,“八·一三”后,礼查饭店就倒灶了。租界关闭了大门,小日本趁机出动飞机,把租界外等候开门的人,炸成一团团模糊血肉。租界边缘涌现了许多的棚户,大世界、城隍庙、老天主堂、鲁班殿、黄酒公所、煤炭公所、梨园公会,都成了临时避难所。每次外出,都可能一去不复返。街巷里,到处是带钩刺的铁丝网,扎着绑腿的军人没命挖着堑壕,用沙袋堆起一个个街垒。那个午后,我去先施公司办事,那是一个晴转多云的八月的下午,魔都的天空有着平日少见的湛蓝,空气稀薄敏感,阳光亮得晃眼,一路上,我走得十分小心,在一个十字路口,我站在游步道和车道交叉口,跟大概十多个人一起等红绿灯。有那么一瞬,四周变得十分安静,接着,一个大家伙带着尖锐的呼呼声,旋转着,朝着先施公司泛着金光的建筑飞去,一声巨响,一股热烘烘的散发着焦味的气流,将我掀翻在地,浓烟和灰尘呛得我根本没法喘气,石块和残片雨点似的砸在我身上,我抱着头,缩成一团,心想这条命保不保得牢,就看老天爷啦!过了大半个时辰,我睁开被灰尘封住的眼睛,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涌入鼻腔,我看见身边,有大半截血糊淋拉的女人腿,套着黑色丝袜的腿上还系着一只小羊皮系带高跟鞋,妈呀!我吓得魂飞魄散。透过木头与水泥碎片,我看到一个毫无遮掩的颈项:一副标准的上班族打扮,大翻领格子衬衣,衬衣的领子翻在西式罩衣领子外面,脑袋已不知去了哪里。一辆倒栽葱像木炭头一样的黄包车、几部冒着浓烟只剩一副骨架的小包车、被炸断的马路、倒在马路中央还在眨巴的红绿灯,在一片焦雾中,杂乱闪烁的红绿灯格外鲜艳。我心惊肉跳地,收回目光,当我发现自己的脑瓜手脚俱在,不由一阵激动,一动浑身火辣辣痛,原来,我被一块崩断的水泥预制板压住了。我待在尸块和水泥块间,不知道有多久,碎石还在飞溅,四周传来各种叫喊声,之后是警笛的呼啸和杂乱脚步声。不知何时,有个人跑到我身边,他跑过去,又跑回来,掸去我身上的水泥沫和碎块,对我弯腰察看,亮闪闪的钢盔晃得我眼晕。他高声叫出我的名字,摇晃着我,使我疼痛的地方愈加疼痛,他撩起我的衣服,看了又看,叫来两个人,搬走我身上的水泥预制板。你没事吧?在了无生气的废墟中,他熟悉的声音,让我的心像是被开水狠狠烫了一下,泪水顿时涌出我的眼眶。我试图站起来,却感觉双腿像弹琵琶,一软又瘫坐回地,胃里像是翻江倒海,我坐在瓦砾堆上,呕了很久,五脏六腑都差一点呕出。他伸出戴着袖章的手臂,不由分说背起我,踩着瓦砾,疯了似的跑起来,不知他哪来这么大的力气。我的耳朵贴着他的背脊,听到他粗重的喘息声和心脏的剧烈撞击声,觉得自己这辈子真是碰上了好兄弟。他背着我穿过残垣断壁,绕过坍屋破楼,震歪的门框和大量碎玻璃,一个劲儿地跑啊跑,一直将我背到店里,交到我的父亲手中。他用袖子拭着额头,水都没顾得上喝一口,跳上一辆吉普车。车子开动时,他把脸转向了我,他的笑容疲惫而恍惚,仿佛我们已相距万里。仗打得越来越凶,整个大上海像一口沸腾的锅,每个人都只有一个念头:离开上海!离开上海!人们拖家带口地,蜂拥到码头和月台,铺盖箱笼满地,哭喊叫嚷回荡,火车车顶盖上,也坐满了人,火车听到飞机声,就躲进隧道,坐在顶上的人就被刷了下去,哀号声被夜风盖过。为了躲避轰炸,船只有晚上开,码头不敢点灯,人们在推挤中纷纷落水,船在慢慢下沉,跳板上依然有人拥上,一声闷响,跳板断裂,更多的人落入漆黑江水,江面上凄厉的呼救声,令人脊背阵阵发冷。城市变得空空荡荡,到处是紧闭的门窗和栅栏,即使没有实行宵禁,亦是门户紧闭。枪炮声和防空警报响个不停,照明弹在头顶开花,把世界照得比舞台还要雪亮。屋外,除了军车的呼啸声,就是冷风、狗吠和街灯投下的阴影,除此以外,远处迟钝沉重的炮声,成为我们耳朵里回响的唯一声响。租界里,只有纠察队是活泛的,那些打着绑腿、戴三角帽的纠察员,裤腰后别着小手枪,骑着自行车,吹着哨子,晃来晃去,没事干时,就凑成一桌,打起了麻将和红五。人一旦没了安全感,穿得光鲜就失去意义,物资也越来越紧张,米、面包、烟草和各种食物,都难以搞到。常常地,一连几个小时或几天都没电,我们只好在煤油灯、烛光和电筒光里打发时间,只有熄了火的炉子和覆满灰尘的工作台陪伴我们,尽管屋内空气浑浊,总好过露宿街头。我的父亲把四十瓦的灯泡,换成了十五瓦的,不光是节约,更为了安全,当我们的眼睛习惯了黑暗,也就顾不得体面,穿着睡衣和睡裤,扣子一颗也不扣,打着赤脚,在黑暗中吃着碗里的食物:一碗冷泡饭、半瓶霉腐乳或嚼几根霉干菜。我父亲把长衫撩起,塞进裤腰,苍白着脸,两条腿不受控制地抖动着,他有时走到窗边,猛地拉开窗帘,或者勇敢地把头探出去,冲着黑暗破口大骂几声,然后把门反锁,插上插销,把沉重的橡木凳子搁在门口,顶住门。我和王小毛还搞来沉甸甸的沙包,垒在玻璃橱窗四周,避免邪恶的流弹。战争持续到第三个月,上海市民麻痹了的心情,被苏州河边一座建筑吸引。整整四天四夜,我和王小毛趴在一览无余的江岸边,呼吸着深秋滞重的空气,眺望对岸,中国军人和日本军人,隐蔽在余烬未熄的碎瓦颓墙间,双方直线距离仅二三百步。夜晚,照明弹把大地照得雪白如闪电,发现敌军偷袭,岸边围观的人群立即大喊大叫,敲起锣鼓和脸盆,拼命提醒守军注意。若是大白天,人们就在黑板上写字、画图,向对岸守军报告。狡猾的小日本,占据了银行仓库,在楼顶升起氢气球,观察我方战场。一次,二十余个日本军人,打着旗语,朝我方阵地靠拢,被一位中国士兵发现,那位中国士兵,全身缚满手榴弹,从楼顶对准敌兵一跃而下,在爆炸声中与小日本同归于尽。这些事儿,就发生在我们眼皮底下,苏州河两岸的人们,纷纷流下热泪。他们一直在争斗,胸佩决死标志,个个卷着衣袖,钢盔闪闪发亮,每一个人都写下了遗书,致爹致娘致媳妇致孩子。他们驻守在屋顶、楼道和每个房间每个窗口,用机枪、步枪、手榴弹、迫击炮弹,回敬小日本。战斗间隙,他们用沾满稀泥和灰土的手,抓着送到阵地上的烧饼,困难地吞咽着,还高唱《义勇军进行曲》。接下来是肉搏战,你给我一刀,我给你一刀,每目睹中国军人消灭一个小日本,大家就大声欢呼,敲锣打鼓,像过节一样热闹。哦,这期间还发生一个难忘的插曲,那个清晨,透过硝烟、大火,我们望到布满榴弹炮和机枪弹痕的仓库上方,升起了一面国旗。看了报纸我才晓得,一位身穿童子军制服的姑娘,为了鼓舞士气,把四米长的国旗缠在腰间,冒死送到了阵地上,那位姑娘太有种了,真是一条女汉子!绵绵秋雨洗刷着城市的街角,闸北攻陷后,我们决定放弃店铺,开始一刻不停地打点回家的行头。我的父亲吩咐我把银两缝进衣服缝隙和衣角,把金条缝入鞋底,对裁缝来说这些不算是什么难事,难的是他让我拆了又缝,缝了又拆,搞得我几近崩溃。我的父亲把缝着金条的鞋子、缝着银两的衣物,装入了手提箱,打道回府之前,给了王小毛一只金戒指,交代王小毛看守店面。考虑到路上不安全,我们从诸暨绕道回东阳,我们翻山越岭,快到邻北周时,遇上了日本人,逃命途中,不慎丢失了那只沉甸甸的手提箱。我拼命回忆,估计是从一个泥坎往下滑时给弄丢的,那会儿日本人的枪声,正追着我和我的父亲,当时我们谁也没想到那只皮箱。记得那是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一路往回寻找,却一无所获。我的父亲一回到家,就生起了怪病,待在屋里不出来,一把白胡须也脏兮兮的,嘴里念经似的,老是说这句话:哎呀,我的金条啊!哎呀,我的金条呀!我只好宽慰他:阿爸,不要苦痛,强盗不会白拿去。我的外公说到这里,已经完全沉浸于一种极度的消极、忧郁、近乎悔恨的状态中。作为淞沪抗战的见证人,外公滔滔不绝地,对我叙述了一个上午,在愤怒驱使下,我奋笔疾书,圆珠笔沙沙作响,发出阵阵蚕宝宝吃桑叶的声音,一口气记满一整本采访本。我从包里掏出第二本,接着记,不一会儿,第二本采访本也记满了三分之二。在此期间,我喝了外婆两次为我添的糖茶,咽下一根嫩乎乎的玉米棒、两只芋艿和十几片番薯片,整个采访过程中,我几次打开本子,又合拢,旋开笔盖,又盖上,肚子越来越饱胀,胸中充满对小日本的深仇大恨。午饭时间到了,外公没有喝酒,只是吃了一个馒头,喝了一碗豇豆粥。吃完饭,太阳已照在廿四间的窗棂上,外公本人也躺回那把眠交椅里,凭良心说,我不想再打搅外公,何况我本人由于忍不住又吃了几块霉干菜炖肉,肠胃超负荷,昏昏欲睡,像是得了胃下垂。然而在敬业精神的鼓舞下,我恳请外公再帮帮忙,指出尽管他早上所述内容,尽管极具史料价值,却较难刊登,正面战场的抗战尽管十分严峻,但抗战胜利靠的并不是国民党,坚持政治家办报的精神不能丢。另外,杭州的报纸,报道上海发生的事儿,也不太靠谱,因为那是上海记者该干的活儿。我对外公指出,说得不太客气一点,早上他跟我讲的那些,基本没用。基于写一篇轰动性报道的想法,我央求希望外公的料,能够抖得多些、再多些,否则,我就出不来好稿,一旦出不来好搞,新闻奖就同我浑头浑脑不搭界了,我的中级职称麻烦也就大了,把大头照贴到食堂门口,更成了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事了。我的采访对象陷在椅子上,陷入沉思,看得出被我的真诚所打动,并且相信他终将帮到我。因此,当我再次打开本子,旋开笔盖,外公一扭脖颈,解开的确良假领头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振作起精神。对那难忘的一天,他以略带点沙哑和疲惫的声调,开了腔:亲爱的塌鼻,民国三十二年农历四月十九日,那天是上宅市日,临近晌午,我正担着一桶料,来到万人洞边,替一垄芥菜地施肥,附近许多人正割着小麦。这时,从北面传来发动机声,两架义乌方向飞来的飞机,并驾齐驱,尾巴喷出白雾,在空中留下一溜奇形怪状的蘑菇云。我把料桶一扔,往一棵苦槠树跑去,树下有两个人,飞机向我俯冲过来,若不是冲着我,也是冲着那棵苦槠树而来。飞机飞得很低,带着隆隆作响的闪光的螺旋桨,都快碰到大树的树尖了,我不但看到机尾上的膏药旗,还清清楚楚看到驾驶舱玻璃罩内,那个戴着飞行帽的凶相毕露的驾驶员,咧着嘴,像一头豺狼。一梭子弹几乎擦着我的身体,扎进泥土,泥土噗噗溅起来,身边传来一声惨叫,啪!一股热热的血溅在我脸上,一个正在树底下吃饭的人,脑浆溅出,扑倒在地,另一个脸被打烂,像摔破的鸡蛋糊在脸上。我发现自己还活着,撒腿逃离了苦槠树,紧跟而来的一架飞机,肚皮里面掉出一颗山芋似的炸弹,地上爆出一团火球,那棵活了几百年的苦槠树,被连根拔起,倒插在地,地面炸出一个大坑,热浪将我掀翻在地。两架飞机掉转头,朝村庄稳稳飞去,这时远处传来马的嘶鸣,尘烟滚滚,一面膏药旗从田野尽头露了出来,枪声响起,几个正在割麦的人,稻草人一样栽倒。我像踩着风火轮,拼命地往村庄跑,子弹尖叫着追逐着我,一颗子弹带着气流,把我的斗笠也打没了。一个手持镰刀,跑在我身边的人,突然停住,我一扭头,他的双眼中间,冒出一个血窟窿。日本佬打来了!我边跑边大声喊,刚刚跑到余庆堂前的乡场上,两架飞机,前面一架专门负责扫射,听上去就像放炮仗。另一架从肚皮里倒出更多“山芋”,跟空气摩擦发出的呜呜声,跟鬼叫一样。爆炸声吞没了狗叫猪嚎和人声,村庄着火了,火光像织绸的梭子,掀起黑色的浓烟。我跑进屋,一眼看到爹娘,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小娥一手摇一个篾箩,哄着哇哇哭喊的孩子,马坦牛坦一见我,脸朝下,爬出篾箩,咿咿呀呀地朝我爬来。“快点逃命啊!”我一把抱起双生子,冲阿爸姆妈喊。“你快逃吧!”姆妈忧愁地说,“我小脚逃不动的……”我阿爸只顾着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说话的当口,小娥已经换上了我的外套,她还抓了一把锅灶灰,抹在脸上,一张脸同包公一样。“我们可以躲到阁楼上。”她镇定地说,“生死由天不由命,你快走吧!”她催促着,叹了口气,接过孩子们。我一想,我不能把蛋都装在一个篮子里,我从她手里夺过马坦:“你带着牛坦,快跟阿爸姆妈上去吧!”没时间再多说多想什么了,我等他们上了阁楼,抽掉楼梯板,用稻草和柴火把楼梯口封实,从下面看不出什么破绽,我把楼梯扛到后院,藏在阴沟里,用稻草和麦磨盖住,然后跑回灶头,用一只粗瓷碗在锅里舀了一碗夹生饭,把马坦往胸前紧紧一裹,朝阁楼望了一眼,就头也不回地冲出台门。我一心念着社姆山上的灵峰寺,脚不着地往几里开外的山坳里跑,发现一队日本人的马队沿着溪滩而来,我跳入溪滩,站在齐腰深的水里,身体护着马坦,像壁虎一样贴在散发着腥气味儿的溪岸边,头贴在塘坎的茅草蓬里,直到马队走完。马坦这孩子很乖,也可能被吓傻了,一声都没有吭。社姆山上,有许多逃上山的村民,我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马坦摔了出去,哇的一声哭起来,我一看是个坟包。山上有个灵峰寺,寺下有个斤丝潭,寺里有个叫永生的和尚,给大家拿来水和番薯藤熬的粥,还给了马坦一只热乎乎的番薯。我这才发现自己两腿发软,饿得前胸贴后背,从家里带着跑出来的那碗饭,早已不知去哪了。大家躲在山洞里,没人说一句话,每听到枪声,我的心就揪紧得像是要淌出血来。整整一个晚上,我趴在潮湿的散发着腐草气息的岩壁上,支棱着耳朵,瞪着眼睛,望着村庄方向,全身糠筛一样抖个不停。这位上宅大屠杀的幸存者之一,说到这里如同寒蝉噤声。火光映亮了阁楼,炒豆子似的枪声,越来越近,除了爆炸声,还混杂着人畜的哀号。你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滚过卵石路,越来越清晰,之后是哇啦哇啦的说话声,廿四间的台门被踢开,一梭子弹打在堂屋柱子上,木屑四溅,有几颗打在墙壁上,弹了出去。你看到敞开的门内,探进一把又长又亮的刺刀,接着是一只深黄色高筒皮靴,然后是半个罩着迷彩的钢盔,然后是一整个倾斜的肩膀和黄背包,一个端着枪,弯着腰,迈着罗圈腿的日本人,完整地出现在你的视线中。借着窗口反射进的微弱光线,你看到公公把脸埋在稻草堆里,污浊的空气中,婆婆闭着眼,嘴里无声地念着阿弥陀佛。你怀里的牛坦咧着嘴,一只小拳头塞在嘴里,你汗湿的手捉住他的小手,轻轻握了握,那只小手回握你一下,甜甜地笑着。不断响起皮靴踏在茅草和柴火上的声音,一个接一个,总共三个日本人,出现在门堂内,走在中间那个,穿一件满是褶纹却非常白的衬衫,留着黑髭,腰上挂着刀,站在天井里吸烟,嘴边的烟火头闪烁。两个日本人,拉着枪栓,一个戴眼镜的日本兵,冲着柴火堆刺了一下,又将瓦罐打得粉碎,另一个用枪尖挑翻鸡舍,进屋翻箱倒柜,提起枪托,砸掉铜钿橱上的锁,扯出荷花被和几匝土布,抖在地上。戴眼镜的日本人,往帐子里猛刺两下,棉絮飘起,他跳上床,摘下布帐,连着帐门上的绣花帐眼一并取下,反手塞入背包,他伸长脖子,直愣愣地打量着墙上一面小镜框,里面有个身穿月白色旗袍走在湖边的袅娜女子,旗袍的一角被风吹起,露出一截细白的腿。戴眼镜的日本人,摘下镜框,用袖口擦了擦,刚收入怀中,背后突然传来一声长号,唇上长着黑髭的日本人,伸手给了戴眼镜的日本人一巴掌,夺过镜框,咧开嘴,口中念念有词。戴眼镜的日本人嘴角淌着血,在挨了第二个巴掌后,开始回击,两个人在屋里厮打起来。不要脸的狗东西,连我的照片都抢!你心中痛骂道。牛坦睁着亮眼珠,看着你,你低头亲了亲他的额,他皮肤下的血管,像淡蓝色的蜘蛛网。你解开纽扣,手指哆嗦得厉害,将肿胀的乳头塞入牛坦的小嘴,他乖巧地含住,静静吃起奶来,还不时地伸手摸摸你的脸。一排子弹在楼板上,打出一行整齐的窟窿,有几颗钻进柴草窠,稻草飞起来,正吃着奶的牛坦,浑身一震,吐出奶头,瘪了瘪嘴。透过地板的缝隙,你看到唇上长着黑髭的日本人,冲戴眼镜的日本人怪叫着,拔出手枪朝天放了几枪,又拔出佩刀,对着空气挥舞着,眼珠活像两颗烧热的煤球,戴眼镜的日本人,一见这阵势,咧着被鲜血浸透的牙齿,一路狂叫着窜出屋子。牛坦力道很大地哭起来,你看到公公从稻草堆里,猛地探出头,他的脸白得像一张纸,又一头扎进稻草堆,婆婆吓得缩成一团。你猛地搂住牛坦,用乳房堵住了牛坦的嘴巴,你的力气是那么大,像是要把他重新塞回肚子里,牛坦的哭声顿时像被一大团棉絮塞住了,小身子有力朝后挺着,两腿蹬踢着空气。日本人窜入灶间,一个用枪柄把坛子戳了个洞,米酒流了满地,另一个踩上灶台,摘下礼篮,取走里面一块火腿肉。那个唇上长黑髭的日本人,在临走前,掀开米缸盖,解开裤子上的纽扣,露出生殖器,朝缸里撒了一泡尿。赵金川抱着马坦来到村口,锦溪桥下,近百米竹林已成一片焦土,村庄冷冷清清的,只有燃烧的房梁发出的倒塌声,空气里充满血腥气和焦味,到处都是尸体、变黑的鲜血和烧焦的房子。猪躺在圈里,满地是血,两只后腿没了。一些人在火烧屋基上,边哭边挖着刚收割的残存的火烧谷。他跑进廿四间,看到阿爸坐在地上,抱着头,妈妈仰着脖颈,喉咙口一颤一缩,手一把一把地揉着胸口。他看到小娥抱着牛坦,像鱼一样沉默,牛坦那张五官紧凑的小脸,已经变成了青紫色。夜里,无家可归、点着稻草火把的人,游魂一样在村庄里游荡着,在浑浊的锦溪边呼喊着,橘黄色的溪水在火把下痉挛,混合着各种招魂的人声和铜锣声。后半夜,下起了暴雨,浇灭了烧焦的房梁,冲刷着地面的血水,制造出地狱一般的效果。据《东阳县志》第271页记载:民国30年(1941)4月,日本侵略军分两路大肆骚扰南乡。5月14日,日军400余人,在萧山伪军带领下,从诸暨牌头经义乌苏溪,进入东阳境内,到达茅棚后,一路过杨树蓬小岭头,扑向陈村。日军主力中午扎营上宅,次日炮轰县城,并分兵窜扰北乡11个都乡,炸毁房屋1096间,震塌214间,死160人,伤63人。(——作者注)那个春天,你在一爿荒山上,砍去荆棘杂草,种了几棵南瓜秧。天旱少雨,南瓜秧差不多被晒死了,有一只南瓜,却活了下来,还结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瓜。于是,你天天去浇水、施肥、除草,那只南瓜,越长越大,最后长到了,有石捣臼那么大。那天,你去摘瓜时,发现南瓜被人偷了。那个烈日当空的正午,你坐在瓜田边,声声哭诉,句句悲鸣,没有檀板,没有水袖轻甩,一开头,你采用的是广为人知的《白蛇传·护塔》调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