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一万年前,你会发现人类为了生存,每天都必须疲于奔命地劳动:打猎、采集食物、制造武器和衣物、尝试耕种。但如果你在某个月光高照的夜晚回到过去,你会发现,他们正在做一些浪费体力的事:列队或围成一圈跳舞。
史前时代的非洲、大洋洲、印度、意大利、土耳其、以色列、伊朗和埃及,这些地方均有岩石艺术,上头描绘有手舞足蹈的人。画中人物最清楚的动作应该是在表现欢乐。有些人物长发舞动,仿佛正在快速移动,随着一阵漫长的鼓声摇头晃脑。很明显,舞蹈仪式对史前时代的人而言并非浪费体力——他们肯把时间用于设计面具与服装,并记录跳舞的场面。
人类学家普遍同意跳舞有演化上的功能,它鼓励我们不要局限于自己亲戚的小圈子,而要进入更大的群体中。原始人生活在荒野,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大团体的优点很明显:保护自己不受掠食者侵略。
英国人类学家罗宾·邓巴写了一本书《哈拉与抓虱的语言》,他在书中提到,交谈能帮助人们聚集成约一百五十人的团体。他还认为,交谈无法完全满足情感层面的需求,而“需要较深层且充满感情的活动来超越冰冷的推理和辩论,看来我们需要利用音乐和身体接触来达成”。
邓巴认为,团体的舞蹈,尤其是列队和围成圈,能够打破隔阂、凝聚社群。通过舞蹈,将身体投入到音乐中,就是将自己融入社群,而且比起享有共同的神话或习俗,这种融入的程度更深。随着音乐和唱诵动作,团体中竞争对手和派系能以无杀伤力的舞蹈一较高下,或者一笑泯恩仇。因此对于团体和团体中的个人而言,借由舞蹈聚在一起,在演化上比几个人的小团体有优势。人类本身就有这种天赋,能够交流对彼此的爱,这种爱,或说是凝聚力,把大于两个人世界的团体结合起来。
我们喜欢有节奏的音乐,光看着别人跳舞就会兴奋,很难克制自己不加入。有些西方人观察土著或奴隶的仪式时,发现跳舞是会传染的:人们能察觉到强烈的欲望,想跟着其他人一起舞动。这样的刺激可能是听觉的或视觉的,或来自人体内肌肉对节奏的反应。某位精神科医生研究过,跳舞能够“刺激大脑皮质,继而于人类身体制造强烈的快感以及难以言喻的体验”。
人类是具有高度模仿性的动物,很多父母都很讶异,小婴儿能以笑容回应笑容,当父母伸出舌头时,他们也会跟着伸出舌头。婴儿是如何将伸出舌头的影像转换成肌肉的动作,自己也把舌头伸出来的呢?镜像神经元领域的研究发现也许可以解答。个体观察到某个行为,以及执行该行为时,神经元都会有反应。换句话说,观察与执行同一个行为是紧密相连的。我们看到一个舞者,神经系统就不自觉地开始运作,这便是为什么我们会跟着跳进舞池。引用美国神经学家沃尔特·弗利曼的话:“跳舞是跟着节奏律动,并吸引其他人做一致的动作。”舞者的一致性、互动,以及轮流表演,都像是回到最初状态。和其他人在相同的旋律里一起作乐——行进、唱诵、跳舞——能引发非理性的、亲密的归属感,还有相同的心理状态。
(乐韵摘自北京联合出版公司《街头的狂欢:一部看透人类本性的犀利之作》一书,视觉中国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