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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桃林在2018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培训班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4-11-04 01:58:56

编者按:

5月16日至17日,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培训班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现场会在商丘召开,这是农业农村部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的全国性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经验成效,研究分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新要求,部署新时代新起点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本期专题摘编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在会议上的讲话,刊发7个地方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经验、做法,以飨读者。

一、充分肯定近年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成效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开创性事业。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来,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财政部大力支持下,全国上下迅速统一认识、凝聚力量、积极推进。总体来看,经过几年持续努力,在制度建设、队伍发展、模式创新、质量提升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近两年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了更宽广的舞台,尤其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培育制度建设步伐加快。近年来,部里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推动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写入中央有关政策文件,连续7年中央一号文件及国务院文件都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做出部署、提出要求。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等文件,都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进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制度建设。目前,全国18个省区市制定了省级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意见、细则,已有1096个县市出台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青岛市以政府令形式明确培育制度,这说明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正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迈进。

(二)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健全。目前,已基本形成党委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公益性培训机构为主体,市场力量和多方资源共同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各级农广校作为主体力量,推进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多元力量,以多种方式广泛积极参与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一主多元”格局基本建成,一些地方在体制机制、政策支持方面都有很好的跟进,探索积累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健全

(三)培育模式方法更加有效。坚持在产业实践中培养人,坚持用信息化手段培养人,建立了“一点两线、全程分段、注重实训、强化服务”的培育模式。各地实践中不断拓展培育类型、创新培育方式、延伸培育服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类型拓展更广泛,手段应用更先进,抱团发展更紧密。希望大家注重彼此间学习交流,许多好的经验经过实践探索很接地气,一些好的方法可以结合当地特色进行探索。

(四)职业农民作用十分明显。到2017年底,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体规模突破1500万人,他们活跃在农业生产经营各领域,成为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先行者、应用新技术新装备的引领者、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者,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人才振兴的突出亮点。经过几年积极有效的探索,“谁来种地”问题得到有效疏解,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已成燎原之势。

(五)支撑产业扶贫成效突出。打赢扶贫攻坚战是中央向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去年,农业部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国792个贫困县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计划,面向贫困人口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投入5.4亿元,培训农民23.4万人,为产业扶贫注入了强劲动力。

抚今追昔,在探索前行中有许多成绩值得肯定,主要归纳为四点:一是始终坚持以新理念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去年“两会”期间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习总书记再次指出,要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几年来,我们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既注重吸引,更注重就地培养,各项工作得以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二是始终坚持服务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覆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等“五区一园”建设。在现代农业产业主战场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三是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鼓励支持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制定出台差异化政策措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权,总结推广职业农民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是始终坚持提升质量效能。随着中央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提质量”与“强监管”两手发力,一方面强化精准培育政策措施,分层分类推进,另一方面强化绩效考核,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二、确把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形势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产业振兴,关键在人,人才振兴,重在教育。要把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放在首要突出位置,农民教育培训事业要成为助推器。

从国际看,农业发达国家经过多年实践,在农民职业化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我们需要拓宽视野,积极借鉴。

从国内看,我国城乡之间资源要素流动不平衡导致的农村空心化和“谁来种地”问题依然很突出,并严重制约着乡村振兴。新型职业农民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是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和核心骨干,对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小农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迫切要求。具体可以从四个方面深化认识:

首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造就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唱响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主旋律,迫切需要培养造就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到2017年底,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7.5%,但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原因之一是成果没有及时转化利用,也与转化利用主体的技能跟不上有很大关系。职业农民接受中等教育以上的不足三分之一,通过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提高农业科技对产业发展贡献度,仍有很大空间和潜力。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能够有效强化农业科技最新成果的推广应用,面向亿万农民普及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提高农民质量品牌意识和务农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吸引更多人留在乡村、发展农业。

其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率逐步提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蓬勃兴起,达到430万个(家)。目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但相当一部分主体普遍面临带头人不强、骨干人员数量不足等人才短缺问题。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个体形态,个体强则主体强,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骨干,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推进农业生产生态生活“三生”共赢。农村是生态产品供给的重要基地,农村的山水林田湖草对整个生态系统具有支撑和改善作用。乡村振兴必须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农业资源环境两道“紧箍咒”越绷越紧的发展矛盾,迫切需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理念、践行绿色生产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强化教育培训,让绿色发展理念进教室、进课堂、进基地;通过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倡导广大农民节水节肥节药,强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通过探索建立绿色生产规范,在广大农民中厚植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第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纽带,有利于深入推进农村创业创新。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渠道,首先是解决好人的双向流动问题。随着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村创业创新掀起热潮,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已达700万人,但创业项目选择盲目、创业技能不足、人员流动无序等问题也十分突出。近年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对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农民创业导师、农民企业家、农业职业经理人、服务人员等需求激增,瞄准返乡下乡人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创业孵化和延伸服务,有效引导人才合理流动,能够进一步激发农村创业创新热情,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综上所述,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者队伍,是乡村人才振兴的重大战略举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经过近几年实践探索,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与乡村振兴对农业农村人才的迫切需求相比,与务农农民的实际需求相比,一些工作仍处于开局起步阶段,困难与挑战仍然十分艰巨。

一是长期城乡融合发展不充分,人才虹吸效应持续作用,乡村振兴“缺人”现象尚未根本扭转。比较近两次全国农业普查,农村从业人员从4.78亿减少至3.14亿,10年间减少1.64亿,农民工数量由2.25亿增长至2.87亿,乡村人口总体呈现净流出趋势,而且流出的人口多为素质相对较高的青壮年劳动力,优质劳动力外流,导致农村劳动力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质量持续下降,很多地区留守老人、妇女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劳动力,一些地区围绕产业开展的农民培训不同程度存在组织困难、农民参训意愿不高、年龄偏大等现象,客观地反映出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后乡村振兴“缺人才”的困境。

二是农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尚未根本改观,现代农业发展仍未完全转到依靠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务农农民整体素质偏低的基本现状未根本改善,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91.8%,平均受教育年限不到8年。目前,中等职业学校中农科专业招生比重仅占6.29%,农业职业院校农科专业招生比重呈下降趋势,传统种植专业多数已停止招生,支撑乡村发展的人才流入渠道面临比较大的挑战,这个问题要正确理性看待,关键是学科、专业设置能不能符合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要求。由于系统性农业教育培训供给不足,现在很多农民对新知识新技术学不懂、弄不通、用不上,依靠劳动者素质提升促进产业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是重视程度不够,以单纯培训代替系统性培养,一定程度制约了培育效果。目前,仍有一些地方还未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的总体性规划或指导意见,还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到农业农村经济全局中谋划,重视程度不够,政策措施不实。农民教育培训由于周期长、见效慢,一些地区存在以单纯技术培训代替系统性的培育,以完成项目任务、参训人员签到、完成教育培训过程作为评价标准,满足农民实际需求的教育培训模式和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四是新型职业农民职业体系有待健全完善,全面的职业农民制度尚未有效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强化职业属性,淡化户籍身份属性,实践中还存在政策支持和机制保障跟进不够等问题。从职业能力提升看,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通道不畅,职业农民希望通过农学交替、弹性学制的方式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学历教育还存在政策障碍,没有纳入国家免费助学政策支持。从职业技能培训看,目前适应农民特点的课程体系和符合更大区域性特点的教材仍然匮乏,缺少与之相适应的师资,需要对课程、教材、实训形式进行创新。从职业保障看,职业农民在市场准入、财政支持、项目优惠、金融保险等方面缺乏专门政策,容易产生学完没用的感受,激发农民学农、爱农、兴农的制度体系还需不断完善。

以上问题,有的属于发展中的问题,有的属于政策取向的问题,还有的属于工作推进的问题。问题是导向,不能回避只能解决,需要各级农业部门强化顶层设计和系统思维,在认识上要高度重视,在措施上要瞄准症结,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三、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部署,是近年来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文件在第一部分重大意义中指出,我国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亟需加强,是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五个方面表现之一,也是导致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文件在第二部分总体要求中指出,要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这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文件在第三部分中指出,要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这是从夯实农业生产能力的角度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提出的明确要求。文件在第十部分从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角度,对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做出专门部署,以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为统领,不断优化完善促进新型职业农民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弹性学制的农业职业教育为依托,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机制,通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形成集中资源力量合力推动的体制机制。同时,逐步探索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创新,不断增强新型职业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职业感、获得感。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期中央还将出台具体的规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任务就是建制度、强队伍、提效能、夯基础。

(一)创新政策体系,推动职业农民制度建设。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增加乡村振兴战略制度供给的重要方面,对于促进各地发展壮大职业农民队伍,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意义重大。职业农民制度性质定位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补充完善,是畅通城乡间人才要素双向流动的制度性安排,不是设置务农创业门槛,而是留下、吸引、储备更多高素质劳动者投身农业。制度框架将充分体现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导向,增强农业从业吸引力,我们初步概括应具备六方面内涵,即能够明确职业属性和分类,建立完善的职业认定体系、畅通能力提升通道,推动创业就业支持到位、保险福利水平到位、制度实施保障到位。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一方面是系统性制度设计,涵盖职业农民发现、培养、发展全过程,贯穿职业农民培育始终;另一方面是普遍性的制度安排,将因地制宜、逐步在全国范围推行。

(二)创新工作思路,壮大职业农民队伍。坚定长期性基础性战略定位不动摇,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建立专门政策机制,不断发展壮大职业农民队伍。坚持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养储备一批的发展思路,完善培育制度,强化培育体系,提升培育能力,加快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坚持统筹考虑与因地制宜相结合,面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农机、植保等专业化服务人员;面向名特优新产品生产,着力培育专业技能型人员;面向休闲观光等新产业新业态,着力培育管理经营型人员。坚持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计划,分层分类抓培育、建队伍。

(三)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质量效能。职业农民培育的方向、目标已经明确,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在加强需求调研和内容设置,提升培育针对性上下功夫;二是要在加强过程管理和标准建设,突出培育规范性上下功夫;三是要在加强政策扶持和延伸服务,提高培育有效性上下功夫。关键环节上需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精准培育对象,解决针对性不强问题。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围绕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制订规划计划,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真正遴选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参加培育。二是精选培训机构,解决有体无系问题。统筹利用好农广校和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形成合力。特别强调构建“一主多元”培训体系,农广校作为主体和基础力量,要发挥好专门机构和主渠道基础支撑和桥梁纽带作用,上联行政部门、横联各类机构、下联农村农民,上下齐心拧成一股绳,纵横配合画好同心圆。三是精心组织实施,合理分工衔接,解决上下一般粗问题。现在中央农广校、省级农广校、市县农广校,在教材、课程设置、功能定位上在这几年不断探索、分工协作基础上不断完善,但一些地方还存在上下一般粗问题。要坚持分类施策和因材施教,部省两级重点组织实施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示范培训和师资培训,市县两级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统筹开展各类职业农民培训。要强化培育内容建设,围绕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设置培训模块和课程体系,把农民喜不喜欢、满不满意,作为评价衡量内容质量的关键。

(四)创新培育手段,夯实基础条件。推进职业农民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的落地对接、推广应用和拓展开发。鼓励开展职业农民在线学习、在线服务试点,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线上培育,将在线学习费用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列支范围。加强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围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生态环保等为职业农民量身打造一批精品课程和课件,开设便捷易学在线课程。积极组织农业科研院校专家、教师和农技推广人员上线服务,探索农业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通过在线服务职业农民获取相应报酬的激励措施,将相关费用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等科教项目列支范围。

四、扎实抓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补助资金20亿元,会同地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重点,根据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分层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以上。为抓好2018年各项工作,提五点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从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强化统筹、协同推进。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地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考核体系。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新的职能要求,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争取财政、发改、教育、人社等部门支持。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胆探索,创新实践,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承担培育任务,形成多部门协同、多资源聚合、多力量参与的工作新格局。

(二)强化重点引领,发挥示范效应。要继续抓好整省、整市、整县示范推进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政策,为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奠定实践基础。要实施好万名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万名种粮大户、万名果菜茶种植大户、万名畜牧养殖大户、万名职业渔民、万名休闲农业人员等培育工作,抓好8个省市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8个省市新型职业女农民试点培训。要继续抓好一批示范培育机构、实训基地、优秀教师、精品课程和优质教材的建设。

(三)强化支持服务,促进全面发展。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职业农民队伍管理,支持各地开展分级认定,鼓励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要加强职业农民队伍信息统计和入库管理,积极创设职业农民扶持政策,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金融保险、人才奖励激励、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要通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院校协同推广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等,引导专家教授和农技推广人员,针对职业农民开展全周期跟踪指导和服务,鼓励地方组织职业农民跨省、出国考察交流,支持职业农民成立专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实现抱团发展。

(四)强化考核评价,提升培育效果。要结合“大专项+任务清单”的农业项目管理改革,落实绩效考评各项工作要求,以培育对象满意度为核心指标,以第三方评价为形式,以信息化为手段,明确考核内容和方式,对所有培训教师、培训班组织和学员满意度实行线上考评。我们在今年经费分配中,有20%的资金安排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各省在今年的资金分配上也要向绩效考评好的县市倾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考评结果与任务资金安排、评优奖励挂钩力度,明年还要提高考核结果在资金分配中的权重,并将考评结果正式通报给各省。在这里,我再强调一下资金监管问题,各地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强化资金监管力度,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资金用途和比例,把制度挺在前面,强化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使用效益。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各地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今年农业部将开展全国百名杰出职业农民遴选资助活动,还将首次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论坛,宣传他们在促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新形势意味着新机遇,新阶段意味着新起点,新要求意味着新考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向明确、目标宏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再创佳绩,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打造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把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办成乡村人才振兴的摇篮,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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