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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驳低速电动车合法

时间:2024-11-03 12:28:25

缺失身份多年的四轮低速电动车终将在年底前迎来合法身份:合法上路权。这个迟来的认可将为制造商及零部件供应商带来新的发展机会。

不过令人担忧的是,关于山东德州试点低速电动车的请示,在2016年12月22日被公安部发文驳回,并就山东省交通警察总队的《关于山东省德州市展开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办理试点有关疑问的请示》进行了答复。答复清晰表明了“对不合法生产出售低速电动车的省份,将提请国务院约谈督办,并责令当即中止出产、出售不合法商品。对违法行为一概依法从严、从重处分,彻底整改源头安全隐患,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此事,引起了业内对低速电动车未来合法的担忧。但多位专家均表示,国家对低速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的政策方向不会转变。

首先从生产上看,机动车生产管理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涉及不到低速电动车的管理,公安部驳回文件中说的是低速车产业的现状,从法理上找不到依据;其次,目前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等部门并未对四轮低速电动车进行定性,目前的法律条规都不适用于低速电动车。

不过虽10月28日国家确定了对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的立项,但低速电动车的合法身份尚未正式落地,低速电动车的路权问题和管理文件等也未出台,因此各地公安部依照现行法规条例对低速电动车进行规定和管理是合法的。

而要处理低速电动车乱象,首先要打破当地政府维护。“虽经常面临来自央视等媒体的质量曝光,但是这些地方政府仍希望通过有效管理来规范这个市场,而不是取缔(税收和就业原因)。”业内专家对《汽车观察》表示。

不过从便利性方面来讲,低速电动车的存在确实顺应了市场的需求。不过,如何规范这一市场,多年来业内一直争论不息。有人将矛头对准低速电动车的“安全”危害,希望政府坚决取缔;而另有专家则认为,低速电动车的存在有其固有的市场逻辑,当下的混乱源于监管的疏漏,只要加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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