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屏未来值得期待
OTT大屏端是多人、家庭、娱乐与大块时间等多个相互交叉的场景,可期的未来前景吸引了众多企业进入。目前,除了以风行为代表的众多互联网企业,广告、教育、购物、游戏应用、远程医疗、酒店等领域的企业均在锁定OTT大屏进行布局。
奥维云网(AVC)数据显示,2018年第一季度,OTT电视和盒子的激活量达到1.83亿台。在日活量方面,2018年3月,中国OTT电视的日活量首次突破5000万台;4月,日活量达到5253万台。如果再加上1490万台OTT盒子,OTT日活终端数量高达6743万台。依据奥维OTT大数据平台的分析,OTT盒子的日开机时长为6.2小时,高于电视机4.4小时的日开机时长,平均来看,OTT终端时长为4.8小时/天。
虽然OTT设备数量已经颇具规模,但是行业内至今仍在探索更为有效的商业模式。“目前OTT行业的收入主要来自增值付费收入及广告收入,而增值付费的收入远小于广告收入,这意味着用户付费率比较低。”周灿介绍称,“2017年OTT广告收入不到30亿元,而同样在大屏上,全国各大电视台的收入已经达到千亿元级别,差距如此悬殊。但从用户使用时长和覆盖率来看,OTT的收入应该可以达到百亿元级的规模,OTT行业还有非常大的成长空间。”
据奥维云网(AVC)副总裁董敏介绍,在OTT大屏变现方面,目前有三种变现模式可供选择,即广告、会员、增值服务。2017年OTT的广告营业收入为26亿元,包含了7亿元的系统层营业收入与19亿元的内容层营业收入;预计到2018年,这个数字将会翻番,达到50亿元。到2020年,OTT总体营收规模有望达到310亿元。其中,广告营收规模将达到160亿元,会员营收规模将达到50亿元,运营增值服务规模将达到100亿元。
伴随着OTT大屏的发展,业内对于现有广告营收模式的探讨和研究愈发深入。勾正数据董事长、CEO喻亮星认为,OTT主战场已经转移,开机广告失去了原来的地位,黄金时段的广告战硝烟弥漫。他分析称:“假设以5亿台的智能大屏为基础计算,每天开机两次,每次开机播15秒的广告,就能够坐拥50%的开机率。如果按照每次开机100元进行计算,一年中OTT开机广告的规模和市场只有150亿元。因此,从现在的发展情态上看,平均每天310分钟的观看时长才是增大广告市场容量的蓝海。”
AdMasterCEO陈传洽认为:“过去的一年,不叫碎片化的媒体时代,而是粉尘化的媒体时代。大家都在研究新的广告形式,OTT行业也在探索,有很多新的广告形式出现,包括关机广告、暂停广告等,广告投放已经越来越多元化。”
跨界与开放
OTT大屏内容价值的不断溢出,催生了大屏商业模式多元化发展。东方明珠高级副总裁、百视通执行董事卢宝丰认为,OTT大屏不仅是家庭互联网的核心,多元化的商业模式反向推动大屏产业向产业链各个环节不断衍生,跨界产业生态建设与开放是大屏价值能否放大的关键。
风行提出了FUNOTTCycle(闭环开放运营平台)。据风行COO易正朝介绍,在风行的管理团队看来,行业的发展需要监管部门、牌照方、硬件终端、内容方、运营方、平台方、广告主与用户的共同参与。风行的“闭环开放”由此应运而生。所谓闭环,是指对于终端的消费者和广告主而言,获得更好的内容、更好的广告服务,不需要了解体系内部各个不同领域,便能实现整体服务;开放,是指在闭环生态领域里,对这个生态领域里最大的内容构成要素进行开放。他坦言;“闭环是能力,开放是态度。闭环是将很多能力、业务、过程实现封装,通过在播控下的有效管理,实现平台的有序发展。开放方面,风行奉行‘左手内容,右手渠道’的方法,作为一个运营载体,风行将通过连接内容与渠道,放大行业各方价值,实现运营价值的提升。”
喻亮星认为,在互联网行业已经如“红海厮杀”的今天,不论广告还是内容,能够覆盖多少用户群体,到达多少目标受众,开拓出多少用户流量,是实现赢利的根本。“通过社群寻找精准目标用户,是当前获取OTT价值的钥匙,社群能够让媒体完美地连接用户,进而实现真正的用户运营。对于企业来讲,营销社群是一个看得见、可触及、可运营也可分析的实体,企业看得到它的过去,也可以预测它的未来。所以营销社群必然成为在当前条件与发展环境下的一个新突破点。”他说。
内容仍是OTT最重要的发展要素。“从2010年至今,家庭数字娱乐实现了从‘前倾15度’到‘后仰15度’的转变。前倾15度是指电脑,而后仰15度说的是客厅大屏。在大屏领域,OTT的发展存在着几大要素,一是牌照,二是硬件,最后一个是内容。而内容是OTT最重要的发展要素。”捷成华视网聚COO张明分析称,“互联网电视流量中占据主体位置的是视频,这些数据在整个链条中有着很重要的地位,这也是泛娱乐的基础。以中国电影559亿元的票房和OTT现有设备保有量来计算,数字大屏领域未来的收入不会低于千亿元。”同时,他还表示,少儿亲子内容是大屏内容布局值得挖掘的领域。
过去电视内容是单向的,电视机只是前端的展示屏幕,内容供应商必须通过中间的网络运营商与用户连接。但是,随着智能电视的普及,内容供应商们可以直接跟智能电视进行互动,电视台和应用开发者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欢网科技CEO吴盛刚认为,从智能电视的核心特点来说,可管理、可互动、可绘制用户画像才是智能电视吸引广告主的核心所在。他坦言:“欢网在与湖南卫视、东方卫视合作后发现,OTT价值本身就在大屏端,已经形成了堰塞湖效应,现在需要做的是修渠,把广告主需要的工具开发出来,把营销社群开发出来,提供完善的指标体系,把渠修好了,水才能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