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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补”

时间:2024-11-01 03:39:52

工信部公布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调查过程及处置决定

继9月财政部将新能源汽车部分严重“骗补”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之后,2016年12月20日工信部在门户网站公布了对涉及“有牌无车”的4家企业给予“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问题车型、暂停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申报资质、责令进行为期6个月整改”等处罚措施。

自此,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主管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对社会关切的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给予了明确的处置决定。

1.如何处理“骗补”事件

自2016年1月事件曝光以来受到全社会乃至国际汽车产业界的高度关注,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严肃查处“骗补”行为。2月至3月,工信部、财政部等4部委联合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核查。3月下旬,工信部部长苗圩公开表态,对于新能源汽车“骗补”行为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置一起。3月25日,央视新闻频道《朝闻天下》报道了新能源“骗补”调查情况,重点曝光了苏州吉姆西涉嫌“骗补”情况。9月初,财政部将部分严重“骗补”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12月20日,工信部门户网站发布了对苏州金龙等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政部、工信部对涉及“有牌无车”、“有车缺电”、“标志不符”问题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陆续下达了处理处罚文书,其中对骗补情节最为严重的苏州吉姆西给予“取消整车生产资质”的处罚。这是国家自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以来,第一家被取消生产资质的企业。

除国家层面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严肃处置外,地方政府根据核查结果随后启动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法律程序。江苏省根据财政部检查结果,进一步核查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责任,涉事人员移交检察机关、公安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及政府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对涉嫌滥用职权的苏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人员执行逮捕,依法对涉嫌诈骗的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水平等相关人员执行逮捕;对苏州金龙相关人员分别给予免职、调离等处理。

2.如何防止“骗补”事件再次发生

提高企业准入门槛。目前,工信部已审议通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将于近期对外正式发布。新规定从企业设计开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产品技术性能、质量保证能力等方面提高了准入门槛,并强化了安全监管要求,可以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调整财政补贴政策。针对专项核查中暴露出的部分车型补贴标准过高、企业过度依赖补贴政策、享受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性能偏低、部分车辆实际使用率偏低等问题,财政部、工信部等4部委在征求相关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方案。一是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客车和专用车补贴方法,提高技术门槛,鼓励技术进步,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防止出现地方配套补贴标准过高现象。二是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从2016年起,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由事前拨付改为事后清算,加强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和推广情况核查。三是结合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情况,适当提高推荐目录车型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补贴政策扶优扶强的导向作用。

完善3大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实时调整机制,增加车辆行驶里程与补贴挂钩的考核条件,根据技术进步和市场情况,提高补贴车型技术条件、适当降低补贴额度,促进推广车辆的应用;二是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实时监测机制,完善中央、地方、企业三级监测平台,保障车辆使用的安全,加强车辆使用情况的考核;三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施动力电池统一编码制度,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市场抽样核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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