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书

杂志

保存到桌面 | 繁体人人书 | 手机版
传记回忆文学理论侦探推理惊悚悬疑诗歌戏曲杂文随笔小故事书评杂志
人人书 > 杂志 > 中国好声音陷入改名风波

中国好声音陷入改名风波

时间:2024-11-01 12:54:15

《中国好声音》是一档家喻户晓的选秀节目,从第一季开播以来就一直深受观众喜爱,但从今年1月起,这档播了四季的节目就一直官非不断。

“TheVoiceof…”节目是荷兰Talpa公司独创开发的以歌唱比赛为内容的真人选秀节目。在Talpa公司的授权下,第1至4季“中国好声音”由灿星公司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制作和播出。但此后双方谈判破裂,Talpa公司将该节目模式的版权及“”商标许可给唐德公司,使其取得在中国大陆使用、分销、市场推广及其他形式开发“中国好声音”节目的唯一授权。2016年1月22日,Talpa公司于香港提出临时禁止令,禁止星空传媒及其关联公司梦响强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与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但在2015年10月开始,灿星公司已经开始制作第五季中国好声音节目,并且已经完成了全国校园海选环节,暂定2016年7月15日正式播放。唐德公司认为,灿星公司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宣传、推广和制作第5季“中国好声音”(后更名为“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世纪丽亮公司协助灿星组织和主办全国校园海选。一旦涉案被控侵权节目录制完成并播出,将会对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后果。

为此,唐德公司在今年6月7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诉前保全申请。6月20日,根据该申请,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灿星公司和世纪丽亮公司全面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及相关注册商标。

3天后,唐德公司正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灿星公司、世纪丽亮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ofChina”或“好声音”的节目名称,停止使用相关商标标识,公开道歉,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亿元。

针对上述保全裁定,灿星公司和世纪丽亮公司提出复议申请,6月29日,法院就此案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听证。其间双方围绕“中国好声音”商标所属权等焦点问题展开了一场长达3个半小时的激辩。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灿星公司等提出的复议申请作出裁定,驳回了灿星公司、世纪丽亮公司提出的复议。

对此,浙江卫视发布了声明,决定将《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暂定更名为《中国好歌声》。至此,“好声音”商标之争暂时告一段落。

杨河律师点评:上述禁令为中国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作出的首张诉前禁令,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的角度看,这还是很有意义的。结合知识产权本身是无形财产权的特点,其价值很难被确切估计和计算,更多表现为一种潜力,而且知识产权价值具有很强的时间性特点,一旦侵权,不可逆或者难以弥补,因此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权利人一方为了及时地制止侵权,往往愿意尽早启动诉前行为保全,通过民事裁定的方式,在启动诉讼前,依申请人的申请,禁止被申请人作出一定行为,以防造成损失或损失进一步扩大之意。

至于“中国好声音”商标权属的归属问题,最终还是要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判决。

杨河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部负责人,广州市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委员,广东省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委员,大型知识产权类网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www.ipgreen.cn)”的创始人、负责人。杨河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领域,擅长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管理运营、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杨河代理过华谊兄弟、香港TVB、双鱼集团等知名公司的案件,其中代理的“新百伦”商标侵权案件,获赔金额9800万元,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金额最高的知识产权案件,入选“2015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免费法律咨询电话:020-62608055、13556040756;邮箱:

网址:www.ipgreen.cn;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16楼


   

热门书籍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