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尚品公司在尚品网以及天猫商城“尚品奥莱官方旗舰店”中分别销售的一款钱夹和一件衬衫,经鉴定均为假冒Burberry商标的商品。2013年12月,北京海关查获三票以尚品公司为实际收货人的假冒Burberry商标进口商品,涉及货物价值589余万元,总利润预计2000余万元。该批货物的进口代理方为捷航盛达公司,垫资方为耀煜公司。其后,北京海关分别对尚品公司、捷航盛达公司和耀煜公司处以行政处罚。同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认定尚品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Burberry注册商标、擅自销售带有该公司商标的产品,并对该公司处以行政处罚。
但直到2015年12月,尚品公司仍在尚品网突出使用Burberry注册商标。另外,尚品公司在尚品网和其百度搜索结果的词条中一直宣称“官方授权100%正品”,其在网站显著位置、专题活动、专栏中均使用勃贝雷公司的商标、图片、介绍该司的品牌历史、特有商品和正品鉴定方式等等。但事实上勃贝雷公司从未授权其使用该司的商标或销售该司产品,其所称的品牌历史、正品鉴定方式亦不准确。
勃贝雷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尚品公司及另两家与进口相关的公司停止侵权,索赔损失共计500万元。
“宣传的100%官方授权正品并非虚假宣传,而是公司的企业追求”,尚品公司辩称,使用BURBERRY商标、品牌故事等并无攀附之意,系指示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同时涉诉货物到港前已尽到严格审查注意义务,对该批商品系假冒商品并不知情。针对海关罚没产品,该公司称因尚未进入市场即被查扣,未对勃贝雷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捷航盛达公司和耀煜公司则称,未参与涉诉假货海外采购等活动,不同意承担法律责任。
朝阳法院于2017年4月18日开庭宣判此案,一审认定尚品公司与另两家涉诉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勃贝雷公司180万元。
法院认为,Burberry品牌方从尚品网购买的钱夹系假冒Burberry商标的商品,且从海关查扣的情况看,有理由怀疑尚品公司在旗下网站销售的大量“Burberry”商品中存在其他假冒商品。尚品公司售假和未经许可使用Burberry商标的行为,构成侵犯Burberry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法院同时认定,尚品公司在进口涉案产品的过程中应当知道属于侵权产品,但仍然实施了进口行为,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从尚品公司未得授权使用Burberry商标,且尚品网中所宣传的“Burberry”品牌故事及正品辨识方法与Burberry公司的实际不符,法院认定尚品公司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杨河律师点评】
本案涉及到商标侵权案件中关于进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的问题。进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是为销售做准备的行为,属于商品流通环节,应当按照商标法关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规定来处理。本案中,虽然海关查扣罚没使得该侵权产品没有进入流通领域,但是其进口行为应被认定为即将实施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进口的目的在于将侵权产品投入网站销售。尚品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口涉案产品,未对产品进行任何验货检查,可以认定该公司应当知道系侵权商品仍实施了进口行为。
而在赔偿责任的承担上,应当以其进口侵权产品是否有合法来源、其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产品属于侵权产品来进行判断。进口侵权产品全部被海关罚没,未进入国内商品流通领域,未给权利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进口商可以不予赔偿。
杨河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部负责人,广州市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委员,广东省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委员,大型知识产权类网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www.ipgreen.cn)”的创始人、负责人。杨河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领域,擅长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管理运营、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杨河代理过华谊兄弟、香港TVB、双鱼集团等知名公司的案件,其中代理的“新百伦”商标侵权案件,获赔金额9800万元,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金额最高的知识产权案件,入选“2015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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