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大多数人知道AnthonyLevandowski(以下简称莱万),是因为谷歌拆分出的无人驾驶汽车公司Waymo发飙,起诉莱万创建的OTTO和任职的Uber偷盗其无人驾驶核心技术。
起诉书中,列举了莱万十几条罪状。我给大家简单梳理了下,Waymo版「莱万叛逃」故事是这样的:
2016年1月的一天,莱万跑去了旧金山的Uber总部,和Uber高管密谈了一番。当时他可还是Waymo员工哦。第二天莱万就注册了新公司280Systems(OTTO前身)。
然后他告诉Waymo管理层,放宽心,新公司不会和Waymo直接竞争的。2周后,莱万就突然辞职了,还陆续带走了不少Waymo员工到他的新公司。而Waymo发现,他们在离职前都下载了不少激光雷达相关机密文件。
创建自己的新公司前1个月,莱万在公司电脑上安装了特殊软件,从Waymo服务器中下载了14000份高度机密文件,并把这9.7GB文档拷贝到一张SD卡带走。随后他重装电脑操作系统以消除记录。这台电脑被格式化重装后,只用了几分钟,就再也没打开过。
2016年下半年,拿到谷歌的几百万美元离职补偿金后,莱万马上把OTTO6.8亿美元天价卖给Uber,这距离OTTO正式成立只有6个月。福布斯杂志的报道称,Uber收购OTTO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拿到它的激光雷达技术。
看起来,莱万就是一个忘恩负义,一心想挣钱的工程师。
这些诉讼内容是否属实,有待法庭证明。但身高2米的莱万并不这么简单。
莱万是一个狂热的无人驾驶技术推行者,他像特斯拉创始人ElonMusk一样无视传统世界的规则,也和真实世界不断的碰撞出火花。莱万被另一个狂人——Uber创始人Kalanick——称为自己「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他的职业生涯都在追逐让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行驶的梦想。
我并不是想给这个大个子洗地,只是因为这次事件挖掘了一些信息,才发现原来这哥们儿是无人驾驶领域的一尊大神,是一个经历复杂、追求简单的极客。
奇葩的DARPA参赛故事
还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上学时,莱万就参加了DARPA挑战赛——全球最早、最著名的无人驾驶汽车挑战赛。
莱万是一个特别在意输赢的人。他仔细研究了DARPA挑战赛的规则,发现并没有要求必须用汽车参赛。他突发奇想,决定用一辆摩托车参赛——崎岖的路况下轻快的摩托车能比汽车更容易躲避障碍物,更早到达终点。
后来推进无人驾驶汽车应用的职业生涯里,莱万也特别喜欢钻法规的空子,这让他尝过一些甜头但也把他砸进了人生低谷。这是后话暂且不提。但和汽车相比,摩托车有一个巨大的缺陷——离开了骑车人,并不能靠自己保持平衡。与此同时,很少有人看好无人驾驶摩托车的开发,包括莱万的导师、赞助商。不过莱万并未因为这些困难放弃。
莱万先利用吃吃喝喝及个人魅力,找来一帮同学组成开发团队。为了能尽快攻克技术难题,莱万甚至拿出5000美元给一个姑娘,让她先和自己的团队成员分手,以免影响他的开发进度。
然后莱万自己打了200多个电话寻求赞助,尽管最终没有一家摩托车公司愿意把自己的logo放到这辆无人驾驶摩托车上,莱万还是从AMD等公司筹到了3万美元的赞助。
莱万和他的团队不仅解决了无人驾驶摩托车的平衡问题,还在系列资格赛中战胜了几十辆汽车,一举杀入决赛。可惜的是决赛中,这辆摩托车刚跑了几米就栽倒在地。
2016年接受采访时莱万回忆说:
不过参加DARPA挑战赛的经历,让莱万获得了谷歌无人驾驶汽车项目之父SebastianThrun的青睐——他在第二届DARPA挑战赛里爆冷夺冠,随后加入了谷歌。
莱万和谷歌无人车
2007年莱万加入了谷歌地图团队,参与创建了「地图街景」项目,并改装了一批街景采集车。但他更想干的还是无人驾驶汽车,在谷歌任职期间他还运营着自己的无人驾驶公司510Systems。
随后机会来了,发现频道的一个节目找到莱万,问他能不能帮忙开发一辆无人驾驶披萨送货车。后来这辆改装的丰田普锐斯不仅上了电视节目,还成为美国历史上首次合法行驶在普通街道上的无人操控汽车。
这辆无人驾驶汽车还成功引起了谷歌两位创始人的注意。SebastianThrun借机说服了他们成立谷歌无人驾驶汽车项目。莱万自然被召到团队中,成为谷歌无人驾驶汽车的硬件负责人。
讲到这里顺便说一下,莱万并不缺钱,甚至可以说十分富有。和多数桀骜不驯的技术天才不同,莱万从小就是一个很会做生意的工程师。
高中时莱万就为一些公司开发互联网服务挣了不少钱,买了一栋有三间卧室的房子。谷歌还收购了包括510Systems在内几家莱万创建的公司,付给莱万5亿美元。
而莱万的OTTO卖给Uber的价格并不止公布的6.8亿美元,还有未来OTTO无人驾驶卡车业务利润中的20%。外界估计整个收购价值约10亿美元。
谷歌和莱万的矛盾
Waymo诉讼中把莱万描绘成一个蓄谋已久,把谷歌核心技术偷盗出来卖给Uber大赚一笔的贪婪工程师,我并不太相信。
我认为莱万离开谷歌,投入Uber怀抱,金钱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他一直渴望将无人驾驶汽车尽快投入应用,而后期谷歌的改组、收缩GoogleX实验室的投入,更重要的是在无人驾驶汽车项目商业化方面的犹豫不决,让莱万认为这里缺少发挥自己能力的空间。而Uber那里可以提供充足的资金、资源和令人信服的实施无人驾驶汽车的理由。
至于莱万的OTTO是否侵犯了谷歌的知识产权,目前Waymo列举出的详细证据还是挺有说服力,我没什么可洗地的,特别想看看诉讼的进程和结果。
当然,莱万自己是不承认偷盗的。2016年采访时,福布斯杂志的记者曾问过他OTTO的技术是否来自谷歌。当时他很强烈地表示,完全没有侵犯谷歌的知识产权,OTTO的激光雷达技术都是从头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