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剿说,毋雷同。——《礼记·曲礼上》
前段时间,某摄影奖的入围名单引来了不少的非议,非议的焦点就在于“抄袭”二字。其实在笔者看来,这件事,孰是孰非,结论是什么并不是最重要的,最关键的是这一场争论的过程,它可以让更多人去了解“借鉴”“临摹”“抄袭”的区别。
在解释这几个词之前,首先明确著作权保护的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保护的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欧洲时报》曾举过这么一个例子:如果琼瑶写了“太阳冉冉升起”,于正照抄这句话就属于抄袭;但如果于正用“太阳从天边慢慢升起来了”,这就不算抄袭了。这样是为了不让版权意识影响人们的创作自由,避免出现“一个作家写了太阳之后,所有的作家都为了规避抄袭而不敢再写太阳”的情况。
先说“借鉴”,借鉴是跟别的人或事相对照,以便取长补短或吸取教训。借鉴是创作者将自己的创作设想与他人的创作成果进行对照,通过体会他人的创作经历,从中学习并改进自己的创作,进而达到自己创作的目标。所以,“借鉴”是一个以进步、提升为目标的行为,这差不多是整个人类文化前进的基石,是我们每个人在创作过程中必经的一步。
“临摹”的本意是按照原作仿制书法和绘画作品,既可以是过程,也可以是结果。如果创作者将“临摹”当作是与他人作品进行对照的方式,是自我积累的手段,那么这样的“临摹”就是过程,是“借鉴”的一部分;如果创作者只是为了复制他人的创作成果,或者只是为了掌握他人某种具体的创作手法,毫无原创性可言,那么这样的“临摹”就是结果,是在抄袭的边缘试探,一旦将临摹的作品用作商业用途,那就是侵犯他人著作权。
“抄袭”则是将别人的创造装作是自己的,这基本上就是一种盗窃行为,但在法律上它却难以界定。为什么呢?因为没有人会笨到原封不动,毫无修改地将他人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在文学作品中,如果情节和手法都与另一作品相同,或者同一个作品中,至少有两个手法与另一作品相同,那么就可以判断抄袭,然而,琼瑶起诉于正侵权,从《宫锁连城》中找出了与《梅花烙》相同的21个片段,最终经历了将近十九个月的诉讼才获胜。
摄影领域又是怎样的情况呢?举个例子,同样是雾凇岛,同一棵树,同样的天气,同样的位置,同样的角度,同样的镜头焦距,同样的相机参数,你是13:05分拍的,我是13:10分拍的,最后拍出几乎一模一样的照片,这能算是抄袭吗?虽然这样的巧合有些极端,但不难看出因为摄影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很大,因此无法制定出量化的规定。即便是抛去这些客观存在,仅仅对照两张照片的主观创作内容,也会存在“英雄所见略同”,为了表达相同的主题而采用类似的处理方法的情况。那是不是就完全没办法来判断是否存在抄袭的情况呢?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作为民间还是有一个简单粗暴的判断办法—按时间先后!以今时今日互联网的发达,一张拍于2018年的照片,与一张发表于2010年的照片,从主题到表现形式,相似度都极高,如果还有人以“英雄所见略同”来解释,我们大抵可以把他和抄袭者归为一类人了。
2017年索尼世界摄影大奖出现了两张几乎一样的照片,上图为摄影师AnkaZhuravleva拍摄,下图为摄影师AlexAndriesi的作品。比赛主办方最终解释说,虽然两张作品有着相同之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抄袭的指控必须要有巧合之外的东西,怀疑不足以证明抄袭。Andriesi提供的文件充分的证明了他的说法。我们再次强调,我们必须要根据摄影师提供的资料来行事,在有其他事实可以证明抄袭之前,Andriesi依然是2017年索尼世界摄影大奖的短名单摄影师。
责任编辑/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