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IP剧的这一文本构成划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从文本的角度来理解IP剧。本文认为,IP剧在从小说文本(TXT)向影视剧文本(MP4)的改编中,较其他类型的影视文本经历了明显的文本跨越和转变。这一思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能的视角,从文本构成的角度来理解IP剧。
一、从前文本到潜文本:跨越意义
首先,作为IP剧前文本的网络小说,大都具有多样化的价值观、浓厚的后现代主义风格和强烈的反叛精神,表现出了对自我价值的追求、个性的张扬以及对权威和经典的反叛及解构,而这些蕴含于小说文本之中的内核是其得到受众追捧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不同于网络小说的生产和监管环境,影视剧作为一种传统的媒介产品形式,其生产则受到了较多的制约,尤其在价值观导向上,受到监管部门更加严格的审查。
以2016年热播的网络IP剧《老九门》为例,其前文本(即小说文本)讲述的是长沙九门探寻古墓的惊险历程,离奇的情节和对地下古墓的描写满足了受众的猎奇心理和对古墓世界的想象。作为一部通俗的网络小说,《老九门》无意承担宏大的叙事和价值观引导的任务,只是单纯地为读者展现一个离奇的魔幻世界,甚至主人公作为“土夫子”的身份本身就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但在其被改编为影视剧之后,为了保证正确的价值导向的同时升华主题,该剧着力渲染故事的抗日背景,主人公探寻古墓是为了阻止日本人的阴谋,从而让自身成为了一部“披着盗墓外衣的抗日神剧”,遭到了不少网友的吐槽。
从网络IP剧的前文本(小说文本)与潜文本的对比可以发现,由于媒介环境、监管要求等方面的不同,二者存在着显著的差别。较之前文本,潜文本更加注重价值导向和对主旋律的强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前文本作为一种网络原生产品的诸多特点和内核,这一点可以看作是IP剧在文本转变,即从TXT到MP4的过程中,完成了一次文本意义上的改变和跨越。
二、丰富的互文本:跨越媒介
IP剧除了其原本的小说文本和影视剧文本之外,还有着丰富的次级文本。根据菲斯克文际性的概念,任何文本的解读都要与其他文本联系起来看。就IP剧而言,这些数量丰富的文本相互构成了网络IP剧文本之间的文际性,共同丰富和构建文本的意义。
从水平文际性来看,网络IP剧的小说文本(即前文本)与视频文本(显文本)构成了一种跨越符号和媒介的、直接关联的水平文际性。受众从小说文本所获得的体验和期待,也构成了他们追捧IP剧的直接原因,并为他们提供了理解IP剧文本的认知模式。而由于文本“意义的跨越”,造成受众在前文本(小说文本)中所获得的体验,无法在显文本(IP剧)和潜文本中获得满足,这也是导致许多IP剧出现口碑与收视率/点击量倒挂的原因之一。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这种水平文际性掩盖了IP剧中被强行加入和突出的剧情,迷惑了观众,从而造成了一种“文际性迁移中的欺骗”。
垂直文际性指由初级文本而生成的,与初级文本相关的其他次级文本,包括与IP剧相关的其他补充性文本、媒体报导以及受众的评价等。在IP的传播过程中,这些出现在不同媒介平台的次级文本与初级文本遥相呼应,实现了对IP剧文本的丰富,反映了受众对文本的不同解读。在IP剧《欢乐颂》中,其创作团队除了将作品搬上电视荧屏,还在节目播出期间,以剧中几个主要人物的身份开通了新浪微博,将故事世界中的人物在社交网络真实化,并每天发布与剧情进展同步的微博内容,以供观众参与讨论。这种跨越媒介、跨越现实和虚拟的文际性不仅丰富了情节发展,更加真实地展现了剧中人物,还为受众参与故事世界提供了多元的管道。
网络IP剧从原本的小说文本到影视文本,本身就是文本和叙事的一次跨媒介的尝试。进一步看,与IP剧构成水平文际性和垂直文际性的各级文本,也构成了一个跨越众多媒介的错综复杂的文本网络,正是这些跨越媒介的文本所构成的文际性,丰富和发展了IP剧文本,成为其文本构成的又一特点。
三、文本的生产、制作和营销:跨越生产语境
由于当前互联网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影视剧生产、运作环境及模式的改变,IP剧在经由小说文本向影视文本的跨越中,同时还经历了生产语境的转变,使其在生产和运作等环节上与传统电视剧的生产也有所不同。
横向来看,从网络小说所存在的互联网环境,到影视剧生产的线下环境,本身就是一次生产语境的跨越,也正是这种环境的变化,导致了前文所述文本跨越过程中“意义的转换”和“文际性迁移中的欺骗”。纵向来看,互联网时代下IP剧的生产,较之传统的电视剧生产也存在很大的差别。相较之下,传统的电视剧生产是一个较为封闭的闭环,从编剧到拍摄剪辑,均由主创人员完成,观众只有当电视剧被搬上荧幕后才可以参与其中。
而IP剧作为一种互联网时代的媒介产品,从前文本(小说文本)到显文本(影视文本)的跨越,整个创作和生产的过程构成了一个开放的场域。作为一种影视资源开发的全产业链生产和实践,传统电视剧单一的生产和播出模式被改变,各大视频网站、影视公司纷纷涉足内容生产领域,谋求多元化的资金、创作和生产。在整个生产和推广的过程中,无论是文本创作还是播出的渠道和模式,始终坚持“一切以市场为标准的原则”,看重受众的需求和体验,想尽办法调动受众参与。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IP剧在文本改编过程中,从小说文本(TXT)到影视剧文本(MP4),跨越了不同的媒介平台、相异的生产语境和监管环境,从实际上完成了对于意义、媒介和生产语境的三大跨越。故此,在IP改编中要尽可能平衡两个传播语境对文本意义的要求,保留前文本的原始意义与主题,带给受众新的体验。
注释:
①张斌:电视剧文本构成论,《现代传播》,2007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