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临死之前还记得提醒儿子花生与豆干同嚼有火腿的滋味。我一辈子也达不到这般境界。
一次去女友家拜门,她再三叮嘱要吃相斯文嚼不发声。但一盆粉蒸排骨端上来,我就耐不住了。女友的伯父说:“吃点,早上去菜市场挑了半天,才选到这块好子排。”
吃排骨的样子着实不雅。我权衡再三,却见那油光闪亮,是一层迷离的红色香气凝而不散,散又持久,稍许露出端倪的肉块,抖动的,是有些大理石的纹路。仿佛微波炉热好饭菜时发出的那声“叮咚”,实在敦促着人,快吃吧!
于是我忘了场合,忘了体形,忘了斯文,忘了身边是女友和我拿筷子用的左手,一下叉向那最大最肥美的一块,拼了!
将这事儿告诉了好友,没料到他也有如此经历。
那是和领导吃饭,10人一桌的大饭局,领导点完主菜之后,将菜单给了他。按职场惯例,他应该机灵地点上两个青菜加一份主食。
可他翻开菜单,入目即是一道水煮毛血旺。
好友是武汉人,嗜辣如命,但偏偏领导是上海人,口味清淡得很。
偏偏那一刻,鸭血仿佛张曼玉的唇色,毛肚犹如李嘉欣的双颊,千张胜似赵雅芝的肌理……一碗毛血旺就是新老港姐大比拼的舞台,连最不起眼的豆芽,都拥有了李姗姗的身材。
好友像中了魔咒一般点了这道菜。于是,整桌饭从头到尾,都只见他一个人吃得大汗淋淋,领导笑着说:“小同志胃口好,与众不同。”好友知道这大半年的溜须拍马套近乎是做了无用功,但烦恼好像也随着吞吐的辣气消散了。
他说:“拼着吃这一餐,值得。”
如果你还想听拼死一吃的故事,不妨去趟屏山。
到了那儿,远远可闻到的,就是一股能为之而死的油香。
那是将两只鸡备好,一只取出胸脯之上最甘美的两块油脂放在油锅里煎热,肉白斩;另一只则拿去同内脏熬汤。
鸡汤是要放在砂锅里煮饭的。米把鸡汤吃尽后,将切好的鸡块放在饭顶,用煎热的油沿着砂锅的边沿儿慢慢倾倒进去,耐心把锅底饭烧成金黄的锅巴。
真正是馋煞人地香。
屏山人会和你讲,油鸡饭勿多吃,会吃死人的。美食家薛国兴有一位朋友,胆固醇高到极点,在屏山附近疗养期间闻到这股香,再也按捺不住。女儿怎么劝都要吃个饱,结果上了西天。
金庸早年喜食东坡肘子,小儿子跑遍港沪苏杭,遍访个中大师。好不容易找到一家食美器精的餐厅,金庸却未能前往,只因年事已高。
难怪近年白松露黑松露的价钱连年走俏,而神户牛肉、吉品鲍鱼却乏人问津,大体也是比起口腹之欲,命更显金贵。
我最欣赏的一位食客,是李碧华写的《潮州巷》里卤水鹅店老板娘的女儿,明知那桶卤汁神汤中,有她父亲的皮肉骨血,却吃得毫不犹豫,毅然决然,一点也不怕天公有眼,雷劈不孝女。
老牌的香港店主,有了钱想演《双食记》,会在同一栋公寓中买两个单位,楼上住大老婆,楼下住小妾。有的一二十年点头相见也不穿帮。可到了晚上,楼上煮好鸡汤,楼下却打来电话,说炖了枸杞羊排煲,斟好了鹿鞭酒,甚是香艳。挣扎片刻,哪怕家破人亡也要下楼,这一拼,就只为食色双收。
楼上的大老婆也不多言,只会说,那鸡汤给你留着,放了当归。
(睿雪摘自博看网 图/张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