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2013年9月,国家民委将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确定为全国首批13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之一。随即,海北州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示范州创建工作,并制定印发《海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意见》及10个配套文件,确定“一年强基础、两年创示范、五年再提升”的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上升为自治州发展战略。
□文/本刊记者2013年9月,国家民委将青海省.."/>
时间:2024-10-23 03:33:11
2013年9月,国家民委将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确定为全国首批13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之一。随即,海北州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示范州创建工作,并制定印发《海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意见》及10个配套文件,确定“一年强基础、两年创示范、五年再提升”的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上升为自治州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