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日,一只名叫“格格”的宠物狗经海南航空HU7182次航班从北京托运至海口。在海口美兰机场行李卸运过程中,小狗“不知什么原因”从航空托运箱中跑出来,并跑向飞机滑翔道。为保证航空安全,机场方面采取应急措施将小狗击毙。
海口机场称“格格”落地后“自己跑出航空箱”,工作人员原本想捉住它,可实在捉不住,只好将其打死。小狗主人认为一只4斤半的泰迪犬不可能自己咬开铁笼,小狗“逃跑”应是机场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而且机场没有提供录像证明小狗跑上了飞机跑道,击毙小狗的做法明显欠妥当。
从法律上说,这件事情的是非对错很容易理清――小狗主人办理了宠物托运手续,她只需要在行李提取处等待小狗安全抵达就可以了,在这个过程中,小狗的管理责任实际上已转移至机场和航空公司。不管是飞行途中托运箱受挤压出现了破损,还是抵达目的地后机场地面工作人员在传送行李过程中出现误操作,就算真的是小狗“自己跑出航空箱”,也改变不了这是一起人为责任事故的性质。因此,我认为小狗主人应理直气壮地向有关方面索取财产赔偿和精神损失赔偿,如双方协商不成,小狗主人可上诉至法院。
此事引起众多网友围观和评论。大家讨论的焦点是,如果那只小狗真的冲上了飞机跑道,一定有必要将它击毙吗?网友分为观点截然对立的两派:一派认为小狗的生命也是生命,人类不应牺牲小狗的性命为自己的错误埋单;另一派则认为,对机场而言乘客的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能为了一只小狗就置飞行安全于不顾,机场“杀狗”有理。如果仅仅纠缠于“众生平等”还是“人道至上”,这样的争论永远不会有结果。我认为这条新闻最有思考价值的地方不在于事件本身,而在于新
闻后面的新闻链接。为了说明这起意外事故不是孤例,这条新闻结尾处罗列了若干起“宠物狗冲上飞机跑道”事件,分别发生在成都、南京、乌鲁木齐、巴西的圣保罗以及英国的曼彻斯特。稍加留意就可以发现,发生在国内机场的类似事件,宠物狗的命运一律都是被击毙;而在国外机场,“惹事”的宠物狗最终都保住了性命。
由此可见,面对冲上飞机跑道的宠物狗,并非只有“击毙”一条路可走。当然,这需要机场和航空公司付出更高的成本。以近日发生在英国曼彻斯特的“小狗机场散步”事件为例,为了捉住这只小狗,机场临时关闭一条跑道长达40多分钟,造成十几架飞机不能正常起降,甚至有航班不得不临时改降其他机场。这种“不惜代价也要保住小狗性命”的做法,我认为并不完全是因为英国人比中国人更爱惜小动物,还因为他们比我们更加明白一个道理: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失职承担责任,哪怕会因此付出巨大代价。
反观我们的“一律击毙”,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而言堪称成本最低、见效最快,但同时暴露出来的,既有对弱小生命的不尊重,更有对自身责任的逃避。行文至此,我忽然想起一个让人后背发凉的问题:如果有一个精神病人冲上了飞机跑道,等待他的命运会比小狗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