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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风波:这个家庭的婆媳大战好惨烈

时间:2024-08-10 06:04:43


   

 谭歆婷是广州市越秀区一家医院的护士。来自湖南农村的她,与家境优越的广州男孩雷湘鹏相恋结婚,并住进了雷家父母为他们购置的新房。然而,她心中一直有一个解不开的结:新房的房产证上没有她的名字。2011年8月13日,《婚姻法》新解释出台,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了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谭歆婷绞尽脑汁,最后竟想出了撮合自己的鳏居父亲和丧偶的婆婆结婚的歪招!


   

  这场新《婚姻法》引发的家庭大战结局如何?谭歆婷如愿以偿了吗?这场“房产证加名”风波又能带给我们怎样的启示呢?


   

  郁闷!家里的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


   

  1982年,谭歆婷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农村。2004年,她从长沙医学院毕业后,来到广州市越秀区一家医院做护士。不久,她就认识了在该医院做电工的雷湘鹏。


   

  雷湘鹏对谭歆婷一见钟情,总是亲切地叫她“老乡”――雷湘鹏的父亲雷明曾是广铁集团下属某事业单位的高级技工,祖籍衡阳农村,上世纪70年代从湖南调到广州工作,后来与广州女子卢梅成家。


   

  雷湘鹏借此“渊源”与谭歆婷套近乎,而谭歆婷对他也很有好感。可是,雷湘鹏的母亲卢梅强烈反对他们交往,因为雷家家境不错,而谭歆婷来自农村,母亲早逝,父亲一直靠卖苦力为生。卢梅认为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不会有好结果。尽管如此,雷湘鹏仍对谭歆婷穷追不舍,谭歆婷感动之下,接受了他。


   

  2006年初,谭歆婷接父亲谭根生来广州玩了半个月。卢梅由于瞧不起谭家,对他避而不见。谭根生感到很伤自尊,不同意女儿和雷湘鹏恋爱,还说:“咱虽然穷,但得有骨气!”


   

  谭歆婷左右为难,雷湘鹏则坚持非她不娶。在这场拉锯战中,雷明倒是始终比较开明,多次劝说卢梅不要干涉儿子的选择。可卢梅竟说:“我是不想儿子重蹈我们这种失败婚姻的覆辙!”


   

  卢梅的意思是,她和雷明虽然结婚二十多年了,但并不幸福――当初,他们是经领导介绍成家的,后来发现性格、文化背景、饮食习惯等都不太合,几次差点离婚,是为了儿子才凑合着一起过。正是基于这种原因,卢梅才反对儿子娶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外地媳妇。为此,卢梅和儿子闹了不少别扭,但出于对儿子的爱,她最终做了让步。


   

  2006年底,谭歆婷和雷湘鹏如愿结婚了。才工作两三年的他们买不起房子,谭歆婷只好搬进了雷家居住――那是一套三室两厅的单位集资房,是公公婆婆在上世纪80年代买的。为了家庭和睦,谭歆婷与婆婆都心照不宣地摒弃前嫌,相处得还好。尤其是2007年11月,她生下儿子后,婆婆明显对她好了许多。


   

  2008年春,卢梅和雷明决定出资为儿子一家三口买一套房。当时,政府正好推出了一批限价房,雷湘鹏夫妇符合相关要求,申请到了一个名额。新房面积90平方米,总价65万元。卢梅夫妇一次性把房款付清,装修、买家具家电的费用则由谭歆婷和雷湘鹏负责。这套房子几乎掏光了两代人的积蓄,雷湘鹏夫妻对父母的大力支持特别感激。


   

  2008年10月的一天,雷湘鹏回家后,兴奋地告诉妻子,房产证拿到了。谭歆婷打开一看,发现房产证上只有雷湘鹏一个人的名字。雷湘鹏解释说:“你的户口不在广州,所以是以我一个人的名义申请限价房的。再说,我们是夫妻,写谁的名字还不一样?”谭歆婷觉得有道理,便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几天后,卢梅来了,看到房产证,她顺手就塞进了自己的包里,说:“这房子,你们安心地住,但房产证得由我保管,毕竟这是我和你爸一辈子的心血。”谭歆婷震惊不已,“这算是怎么回事?这房子不是送给我们的吗?”雷湘鹏叹道:“不是送给我们,只是送给我们住!”


   

  谭歆婷郁闷极了――她把自己的几万元积蓄全部用于装修了,可房产证上却没有她的名字!她向一个大学同学诉苦,同学替她鸣不平,“这对你不公平!你出了钱搞装修,还要工作、生孩子、做家务,他们却连一点‘名分’都不给你!万一日后你老公变心了,你就什么都没有了!”


   

  谭歆婷觉得同学的话句句在理。因为她结婚两年来,每个月三四千元的工资都当做家用,自己从未存过一分钱,这意味着一旦离婚,她将会一无所有。想到这里,她委婉地向丈夫提出了加名的要求。雷湘鹏说:“这不太好吧?房子可是爸妈出钱买的呀!何况,房产证在我妈手里,我实在说不出口。”谭歆婷生气了,“你想过我的感受吗?我为这个家好歹也挣了十来万,房子怎么就没我的份呢?我嫁到你们家,就像个保姆一样,你们一家人都不把我放在眼里……”


   

  谭歆婷越说越激动,最后哭了出来,雷湘鹏只好安慰她,答应去试一试。几天后,雷湘鹏带回了卢梅的话,“我妈说,只要我们好好过日子,房子就一直给我们住,但产权还是得归他们。她是怕我们以后不孝顺,或者闹离婚……”谭歆婷听了,失望不已。


   

  为了让妻子安心,雷湘鹏找来《婚姻法》给她看,“你看,《婚姻法》有规定,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爸妈已经说了,房子是送给我们两人住的,你还担心什么呢?再说,爸妈就我一个儿子,这房子最终是要留给我们的。”谭歆婷仍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


   

  不解!我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有错吗


   

  几天后,谭歆婷和小区里几个家庭主妇闲聊时提到此事,一个邻居提醒她说:“万一你公公婆婆私下写好遗嘱,房子只留给你老公一个人,到时候你后悔也来不及了!要想保险,房产证还是得加上你的名字!”几位邻居纷纷附和,谭歆婷心里又浮起了一片愁云。


   

  令谭歆婷意想不到的是,那以后,小区里出现了一些风言风语,有的说她婆婆太势利,排挤儿媳;也有的说她太可怜,在家没地位。这些话传到卢梅耳朵里后,她勃然大怒,说儿媳“动机不纯”,故意把家事散布出去,目的就是想给婆家施加压力。她还气愤地对谭歆婷说:“你越这样做,我就越不遂你的愿!”


   

  谭歆婷有口难辩,十分憋屈,和婆婆之间的矛盾也越积越深。而谭根生得知此事后,深感不平,打电话教训女婿说:“在我们湖南乡下,建房子都是男方家的事情,结婚前就得准备好,婚后便是夫妻俩共有的了。我女儿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个名字是天经地义的,你们反倒说我女儿不安好心,这还有天理吗?”


   

  被岳父这样一说,雷湘鹏也感觉很不好意思。于是,他再次向母亲“求情”,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谭歆婷的名字。卢梅对儿子失望极了,“都说娶了老婆忘了娘,这话果然没错!”雷湘鹏无奈极了――为了房产证加名的事情,他真是两头都受够了气!


   

  屋漏偏逢连夜雨。2009年清明节前夕,56岁的雷明独自回衡阳老家探望姐姐,顺便给自己的父母扫墓。谁知,4月3日那天,他乘私人中巴去探亲时,由于雨天路滑,在蜿蜒山道上发生了车祸,伤势严重的他第二天便去世了。


   

  这次事故,雷明得到了近20万元的赔偿。他临终前在病床上留下了遗嘱,说明相关赔偿除了用于自己的葬礼以及修建父母的坟墓,其余的全部留给家境困难的姐姐。雷湘鹏一一照办,并尊重父亲的意愿――“叶落归根”,将父亲葬在了湖南。卢梅

对此十分不满,对儿子抱怨道:“他埋在湖南,将来我在广州火化,这不明摆着要和我分居吗?而且,那20万元赔偿,他一分钱也不留给我,摆明了心里完全没有我!”


   

  雷湘鹏劝道:“爸爸都走了,您还这么斤斤计较干吗呀!再说,家里的两套房子不都是属于您的吗?”一提到房子,卢梅更气了,“那房子属于谁还难说!你成天和媳妇嚷着要加名,不就想要那套房子吗?现在好了,你爸走了,我孤家寡人,你们就更可以逼我了!”


   

  在这种情形下,雷湘鹏夫妻都不好再提房产证加名的事。因担心母亲寡居孤独,雷湘鹏曾多次想接她来一起住,但卢梅都不肯。2009年秋,卢梅病倒了,谭歆婷特意请了一周假照顾婆婆,可卢梅偏执地认为儿媳是“别有用心”。


   

让雷湘鹏和谭歆婷万万没想到的是,2010年3月,卢梅竟然搞起了“黄昏恋”!雷湘鹏十分惊讶,卢梅却坦然道:“我和你爸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当初要不是为了你,我们早就离婚了。他既然死了都要回湖南,我还留恋什么呢?”


   

  雷湘鹏无奈极了,只能由着母亲去。从那以后,雷湘鹏夫妇与母亲来往更少了。2010年9月,卢梅打电话叫儿子去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她本人的。雷湘鹏大吃一惊,问道:“妈,您到底想干什么呀?”卢梅说:“我想结婚!这两套房子本来就是我的,我要回来也是应该的!反正你们是指望不上了,以后我住一套房子,出租一套房子养老。我还要去国外旅游,把老年生活过得多姿多彩……”


   

  雷湘鹏急得直跺脚,谭歆婷得知后,更是气愤不已,说:“你妈这是要赶我们出去,在她眼里,我这个儿媳还不如一个外人!”雷湘鹏怀疑母亲是被人“洗脑”了,几经打听,他果然得知母亲的“男朋友”是一个没收入的本地老大爷,而且他有一个还没结婚的儿子――这就意味着,如果母亲跟他结婚,房子就会被别人瓜分了!


   

  于是,雷湘鹏坚决阻止母亲再婚。更气人的是,不久后,卢梅又在街头被陌生人骗了1万元去“投资”!


   

  雷湘鹏觉得,母亲这么容易被骗,不能再独居了,便于2010年底强行把母亲接到了自己家住,并将旧房子出租了。几经折腾后,卢梅最终和那个老大爷分手了,但她从此变得沉默寡言、疑神疑鬼。有几次,雷湘鹏和谭歆婷去她的房间照顾她,她却认为他们是来“偷”房产证的,把他们赶了出去,还愤愤地说:“我知道你们想合伙骗我的房子,我不会让你们如愿的!”


   

  或许是太压抑,2011年5月,卢梅又找了一个“男朋友”。雷湘鹏百般劝阻,卢梅竟当着谭歆婷的面说:“不让我结婚也可以,除非你跟她离了,省得她天天惦记我的房子!”雷湘鹏听罢无言以对,谭歆婷则气得嚎啕大哭。她忽然有了一种巨大的危机感――婆婆如此强势,丈夫能抵抗得了吗?


   

  痛苦!逼迫各自爹妈结婚的夫妻分了


   

  2011年8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式出台,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谭歆婷从网上看到这一条款后,顿时傻眼了:这样一来,万一婆婆逼自己离婚,自己岂不是一无所有了?她意识到了加名的急迫性,当晚回家便向丈夫下了最后通牒:“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必须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


   

  雷湘鹏十分为难,因为房产证一直被母亲藏着,几年了,连影子都没见着。而且,现在她们婆媳关系如此紧张,如果再提加名的事,母亲岂不要疯了?想来想去,雷湘鹏都找不到好办法,唯有劝妻子忍耐一下。可恐慌不已的谭歆婷哪里还忍得住?情急之下,她向父亲求助,请他过来帮自己说服婆婆。谭根生也不忍女儿受委屈,便同意帮忙,来到了广州。可是,雷湘鹏不赞同妻子和岳父一起逼母亲――他怕母亲受不了这个刺激,又怕适得其反。丈夫的顾虑不无道理,谭歆婷束手无策。


   

  一天,谭歆婷看见婆婆又去公园里“约会”,禁不住想:自从公公去世后,婆婆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古怪,也许是因为她太孤独。她又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鳏居多年,一直住在湖南乡下,没人照顾。既然婆婆总想找一个老伴,如果能说服他们走到一起,岂不是皆大欢喜吗?


   

  谭歆婷把这个想法告诉丈夫后,雷湘鹏起初颇为震惊。但仔细一想,他也觉得未尝不可―― 一旦两家人成了一家人,不仅房子的问题迎刃而解,赡养两位老人也更方便,而且,两位老人彼此做伴,母亲也不会被骗了。夫妻俩一商量,决定各自“分工”,雷湘鹏负责说服母亲,谭歆婷负责劝自己的父亲。


   

  然而,把话挑明后,卢梅对儿子大发雷霆:“你这个不孝子,为了骗妈的房子,竟然想出这么龌龊的招数来!你说,这是不是歆婷的主意?她成天惦记着这房子,不安好心!你竟然还帮着她,太让我失望了!你们搬出去,我不要你们住我的房子!”雷湘鹏无言以对……


   

  而谭根生听了女儿的话后,同样大吃一惊,坚决不肯。他本来就对亲家母没好感,而且他向来自尊心强,觉得女儿嫁到雷家就是受歧视,现在女儿还要他“倒插门”,这简直是要他的命!面对女儿的苦苦哀求,他勃然大怒,骂道:“你这是败坏门风、辱没祖宗啊!”


   

  为了逼父亲答应,谭歆婷故意威胁他说,如果他不帮忙,自己以后就不给他养老。而雷湘鹏也费尽心思“偷”到了房产证,以此“威胁”母亲。没想到,这彻底激怒了卢梅,她居然站在楼下,当着众多邻居的面,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数落儿子儿媳,说他们抢了她的房子。雷湘鹏无奈,只好把房产证还给她。事后,卢梅又以死相逼,要求儿子离婚。目睹这一切,谭根生感觉太丢脸,忍辱含泪独自回了老家。


   

  8月30日,卢梅趁儿子儿媳都不在家,叫来锁匠换了门锁,还挂上“此屋出租”的牌子――她铁了心要将谭歆婷“扫地出门”,还打电话给雷湘鹏,说如果他不离婚,就不认他这个儿子!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雷湘鹏心焦力瘁。担心母亲的同时,他也对自己的婚姻失去了信心。9月4日,他向妻子提出了离婚。谭歆婷伤心不已,打电话向父亲哭诉。没想到,当天晚上就从老家传来噩耗,谭根生喝农药自杀了!


   

  父亲的死,让谭歆婷悲痛欲绝,也让她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再纠缠下去已毫无意义。9月中旬,她安葬好父亲后,与雷湘鹏协议离婚。房子归雷湘鹏,谭歆婷则得到了20万元补偿,其中包括她当初付出的装修费、婚后几年挣的工资以及房屋升值带来的部分收益等;而雷湘鹏依然住在母亲的房子里,并因离婚付给谭歆婷补偿款,欠下了十几万元债务……


   

  一对原本相爱的年轻夫妻就这样分道扬镳了。这场悲剧中,究竟谁对谁错?对于谭歆婷来说,她想在房证上加名,只是为了获取“安全感”,但她没意识到,婚姻里真正的“安全感”并不是来自于房产证,更与夫妻感情、婆媳关系息息相关;而对于卢梅来说,她爱儿子,紧抓住自己的财产也无可厚非,但她不明白,家庭不稳定不和睦,自己和儿子的幸福又从何而来?


   

  现实中,这样的婆媳矛盾有很多,像谭歆婷这样苦恼的女性也很多,尤其新婚姻法出台后,她们更加不安,因此各地都出现了房产证加名的热潮。的确,在房产证上加名为女性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为此闹得家庭破裂,那就得不偿失了。有人认为,“无名

”的女人应该努力做好妻子、好儿媳,从情感上打动丈夫和公婆,从而实现加名的愿望;但也有人说,生活中有太多的利益矛盾,仅靠道德约束是不现实的,爱她,就应该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给她一份“安全感”。亲爱的读者朋友,你怎样看待这场房产证加名风波?如果你碰到类似问题,又将如何处理?请来函来电,发表你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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