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又打电话来了。终于冲出来了,怎么外面的风光也不怎样啊?好男人都死到哪里去了?她在电话那头像天外来客一样大惊小怪。她说的冲出来是指离婚。她曾经说过,这辈子最大的事业是离婚,离婚是她最想做的事情,现在终于成功了。但胜利的喜悦一闪即逝,接下来是无穷无尽的空寂无聊还有她自己也不敢承认的,可能是后悔吧。
前夫是她大学同学,他们两人的关系在她说来一直是前夫追着她,离婚时她也一直说:“是我不要他了,不管他是身价多少的老板。”生怕别人不知道一样。但事实是离婚没几个月前夫就又结婚了,而且女的比前夫小将近二十岁。当她知道这些时,郁闷到发疯,原来自己拼命奋斗的“事业”,就是为那“小妖精”扫清障碍啊,自己将自己当作障碍给扫了。后来她才一点一点知道,那“小妖精”早有预谋,她在这边大吵大闹要将老公赶出去时,那边不声不响,“小妖精”买了房子,准备让她前夫随时住过去。前夫想,这女孩多好,不贪图自己钱财,只在乎自己能否与她共处。对比老婆,整天吵着离婚,还要分钱分房,老婆找律师查他资产,封他账户,实在令人伤心。
那天,她与老公去领了离婚证,出来时一起吃的中饭。一切都结束了。然后,不久,她就知道了老公身边的那个年轻女人。怒火万丈也好,暴跳如雷也好,她完全没有了方向。她打电话去质问老公,被年轻女人训了一通,说她骚扰他们。是的,老公现在是别人的老公,因此,哪怕明明是别人从她这里抢走了东西,她也无处申告,落到这种地步,真的令人同情。但她认为老公是被她抄掉的,她扔出去的东西被别人那么快地拣了便宜她心有不甘而已,难道那是件不该扔的宝贝?有时她会怀疑。
于是她又仔仔细细往前面翻去,一个一个细节回忆起来,哦,原来是早有先兆的。只是那时一直还是小女孩时的心态,唯我独尊,老公那边无论发出什么信息她一概以自己的方式接收,她觉得就是离婚可以让老公服帖认输,这是一场必须有输赢的战争,让老公知道她的厉害。在离婚过程中她一直非常亢奋,我有时觉得她就像拳击场上的选手,两眼血红,冲上去,击倒他!
没想到的是,胜利的一刻恰恰是惨重失败的一刻。不是输掉一个老公――说老实话,既然她那么坚持离婚,可能老公真的已经不适合她――而是输掉了作为女人的信心。当她面对一个空屋子不知道找谁去战斗时,她生出了满心的凄惶与悲凉。她想到了新的战斗方式,既然他结婚了,自己也可以结婚呀,那不就又打平手了?定下心来找人,却发现在别人眼里,自己只是个带着孩子的半老女人――没有人会再对她唱“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
大家总是将女人形容成花,但不是所有女人都可被称为花的,像这位离婚了带着孩子的女人就不是花,哪怕她花的意识再强也不是花了。花是专门为那些年轻的女孩准备的称呼,一次性的,过期作废。不是花而有花的意识,这就是悲剧了。
还有一种说法,说婚姻是鞋子和脚的关系,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倒也觉得这个比喻不错,没去考虑过谁是鞋子谁是脚。后来在哪里看到过说那角色是早就定好的,男人是脚,女人是鞋,因而就有了主次的关系,也就决定了作为鞋子的女人的命运。脚可以有各式各样的鞋子,而作为鞋子,被穿旧了就只有进垃圾箱的命。我的这位闺蜜显然没弄清这关系,前夫却心明眼亮,他知道他可以拥有更多款式新颖的漂亮鞋子,所以他对她说,你会后悔的,他说这话不是说她是双合适的鞋子,他只是想说,这鞋子他不穿了,还有什么价值呢?
对于男人来说他可以对女人唱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鞋,玫瑰的花期太短,男人的寿命很长,而那玫瑰花因为这个男人曾经将自己称作玫瑰花而一直以玫瑰花自居,“残花败柳”却不自知,非要做出婀娜的姿态来。
闺蜜执意做一朵玫瑰花好像也没有错,她可以自我确认。她的错误在于希望另外一个人把她当做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