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伊雪亭道:“孟云飞你上来做一下吧 。”
孟云飞一吐舌头,满脸高深莫测,趁起身时抓起答案又扫一遍,跑步上台,想也不想,走笔如飞,然后脸上写满大功告成字样,凯旋而归。
伊雪亭强作微笑点头。
林夕看在眼里,不禁替他难受。伊雪亭仿佛全看透林夕心理,迈步向他走来,拍一下他的肩头:“林夕,放学后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
临近时,林夕已听见里面的声音。
“小静,你太令我寒心了,唉——”
“对不起,爸爸。以后我会努力的。相信我,爸爸,我一定会努力的……”
又一声长长的叹息,把林夕的心都吊到了嗓子眼儿。伊雪亭颤声道:“小静,怎么——”笃,笃,笃。林夕没有再听下去,他只是觉得很不好,所以敲门。
里面一下子静了。
片刻,伊雪亭平静的声音:“请进。”
林夕看见伊静低着头,站在办公桌前。
伊雪亭道:“小——伊,静,你先回去吧。”
办公室只剩下两个满腹心事的师生。
“伊老师,您找我有事吗?”
“我想让你帮一下伊静,她的数学太差了。”
“老师,您是数学老师,我能教她什么?”
“唉——小静一直是个好孩子,她母亲死的早,那年小静才七岁,她放学回来,她母亲就去了。小静以前是多活泼的小女孩儿,她六岁时就给我和她母亲跳她自己想出来的舞,她扎着红蝴蝶结跳啊跳,笑得多可爱,跳得多欢快。可七岁以后就变得沉默了,现在又是这个样子,我对不起她母亲……,不过小静还是很乖,从小学到初中,成绩一直名列前矛,可自从上了高中,成绩却总上不去,唉,也许是我太望女成凤了,对她管得严了点。其实也怪我,高二时,分文理科。她要报文科,我觉得文科类大学不好高考,就业方面窄,同时我又在理科班任教,我当时想,她跟着我上,我时常在她身边督促着她,或许会好一点。……所以就自作主张迫她报了理科……小夕,我希望你能用自己的学习方法去开导她,说真的,现在我都不敢去想,她现在究竟在想些什么。我想如果时光可以回流,我宁愿只换回我那个鲜活的女儿。小夕,你知道吗?很久以前小静叫我一声爸爸,我心中那种幸福满足的感觉多好,可现在她一叫我,我只有沉重的感觉。唉,要是她母亲还在就好了,她一定有法子教导她的。小夕,你知道现在我有多痛心,你知道我有多爱小静,有时我真怕一直这样下去会毁了她……小夕,你一定要帮我……”伊雪亭感情流露,眼圈都红了,有点语无论次。
“伊老师其实我的学习方法都是你教的——”
伊雪亭摇摇头:“不是那么说。小静潜意识里好像很怕我,我劝她什么,她只会以为自己不够用功,可就是这样,越来越恶性循环了……”
“那,我试试看吧”
“谢谢,小夕,谢谢……”
林夕一时不习惯伊雪亭这种好像感谢救命恩人的语气,窘促道:“伊老师你太客气了。”
然后两人一个变成木头,一个变成石头,相对无语。林夕这块石头砸破了沉默:“如果没有别的什么事,我先回去了。”
伊雪亭送到门口,同时道:“小夕,星期五,到我家吃顿便饭。”林夕拒绝两次没成功,走出几步,回头见伊雪亭还在目送自己,林夕感觉里伊雪亭显得很苍老,很苍老,已不复是课堂上那个谈笑风生的伊雪亭了。林夕欲言又止,终道:“老师,您不应再管伊静了,一点也不应再管了。”
伊雪亭满脸黯然:“其实我也知道,可是我真不想她犯错,爱之深,责之切呀。”
※※※
林夕回教室拿自己的书。
空荡荡的屋里只剩下伊静还在学习。
她垂着头,呆呆出神。
林夕叹一口气,悄悄地走近她,见她还在思索那道题,偶尔长睫毛扑闪一下,竟撩起林夕的心中一丝丝痛惜。
伊静竟没有觉察有人已立在她身旁很久了。
林夕“嗨”了一声。
伊静一点也没有正常人的反应,只是慢慢地抬起头……那是一张清瘦的脸庞,一双美丽的眼睛大而无神。
林夕的心不禁一动:如果这张脸再赋予几分朝气和灵性。她未必比云卿差。只是同是文文静静的女孩子,一个充满幻想,另一个却几乎没有梦想。
伊静一双盈满疑问的黑眸子,连一句“有事么?”也省去了。
林夕叹气叹得胃都痛了,在伊静对面坐下,柔声道:“我能帮你什么吗?其实这道题很简单的。”
伊静无助地轻声说:“可我总是想不通它。”
林夕奇道:“平时数学方面你尽学些什么?”
“做题啊。”
“什么题?”
她从桌兜内取两本书,《题王》、《考霸》。一本像沉淀了一千年的灰土层,另一本像无赖了一万次的脸皮。厚得给人一种伊静这么瘦弱的女孩几乎拿不动它的感觉。
林夕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爸爸不让买。我用自己的零花钱买的,我都快做完了。”伊静淡淡地说,脸上毫无自得之色。
“你怎么不试着换另一个方式?”
“换另一个方式?”伊静雪白得有点苍白的脸上涌现无限迷惑。
“你相不相信我?”
她迟疑着,看着林夕,终于点了点头。
“那好,放下书,什么也不要想。跟我出去走走,你知道外面的世界有……”
伊静坚决地,摇了摇头,打断道:“不行的。”
“为什么?”
“我要学习,我不能浪费时间。”
林夕觉得不能再说下去了,他抱着书走出。
第4章
噩梦处醒桃花绽 靓女芳心默默开
夕阳无限好。黄昏是林夕最喜欢的时段。
每逢此时他会漫步到书店翻阅一些杂记、散文。那家书店芳名“学友书店”——店主却不是张学友,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大姑娘,平时见人即笑,在林夕眼中是顶和气的老板娘。上学年,林夕曾大量在此处租书,既算老顾客也算半个朋友。因此,老板娘对林夕除了微笑,又额外加了一句:“来啦。”林夕含笑点头。与老板娘交接仪式完成。林夕抬眼,书店里顾客不算太多,且大多是看客而不是买客。蓦地,书架后一个熟悉的身影卷眼帘而入,林夕忍不住心跳加速——是云卿。
她俏生生站在言情栏前,专心翻阅着。
林夕向来对言情小说深恶痛绝——失恋专家阐述过一个人恨一个人最直接的原因是曾深爱过。——初中时,林夕曾沉迷于言情世界,不过很快解脱了出来,大呼上当——因为言情小说一律故作波折,先是最浪漫邂逅,然后姻缘镜有了裂痕,然男主人公(或女主人公)用炽诚买了一瓶爱情“502”胶水,破镜重圆,当然也有补不好的,只好悲剧收场。
无论圆满与否,对读者心灵都是一种戏弄。吊读者胃口,吊反了胃。
林夕不懂装懂,主观以为言情小说的资格只勉强够骗那些纯情小女生——因为处于朦胧期的少女最容易把小说当剧本,把自己当女主角,于是小说作者又捞到一个爱情导演的职务。林夕感觉里言情小说作者(林夕甚至连作家的称号也不愿浪费到她们身上,怕她们扛不动。)中,只有琼瑶还可以,她的才气掩盖了她的俗气——一味的千篇一律。试问哪个琼瑶迷能把书名和女主角对号入座?重复又重复,女主角集体换名也不会遭非议,因为她们本就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林夕用意识确定云卿没留意自己,蓦然脑海中导演了一出有缘总在陌路相逢的戏,于是林夕悄然绕过书架,装作低头浏览,心上计算着距离,才抬头,一副惊奇模样:“咦,你也在?”云卿梨涡浅现,笑道:“是啊,你什么时候来的?”林夕傻乎乎回了一句:“刚才,你……”这句仿佛临终余言,再也没了下文。于是又证明一句老成文物的话:热恋使人发疯,初恋使人犯傻。
云卿尽了客气的义务,又低首专注自己手中那本《长辫子精灵的情事》
林夕正想着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忽然柜台处传来一声吼叫:“还书!”
林夕心中吓一跳,以为动物园哪个猛兽竟突然开口说话,急步走过去,扑鼻而来一股浓重的酒气。一个长发的小青年,身上的花格子衬衣使人生疑:是不是女扮男装?小青年把手中两本书向柜台上一摔,柜台玻璃一声尖叫,居然没有碎骨粉身。林夕忖道:这野人无意中倒给玻璃厂家做了一则上好的广告。
小青年仿佛古神话中的怪兽,口中喷着酒气足以麻醉一片,他道:“老板,退钱”。
老板娘拿起书,小心地说:“少了中册?”
小青年道:“丢了!”那种理直气壮地语气仿佛刚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
老板娘轻声道:“那,赔十、十……赔五元吧”
小青年皱眉道:“那退钱呀!”老板娘取出那100元押金,“找,找不开,您有零钱吗?”小青年摇身变成比尔·盖茨,掏出一又叠钱,都是大团结,在手上摔两下,几乎解散,反问道:“你说呢?”
老板娘:“那,那……怎么办?”
小青年去夺钱,老板娘吓得一缩手。
小青年醉眼朦胧扫射一下现场,然后指点林夕:“小子,过来。”林夕厌恶他的态度,但又不愿和酒鬼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