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书

远洋渔工的故事

保存到桌面 | 繁体人人书 | 手机版
人人书 > 武侠小说 > 远洋渔工的故事 > 第3章

第3章

书籍名:《远洋渔工的故事》    作者:邋遢旅人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2、受聘鱿钓船船员跑满合同期后要求返回者,必须要等船只停靠台湾基地。

3、受聘渔工因本人行为染病(如性病、打架致伤等)而无法工作的,其医疗费及机票应由渔工本人承担。

四、乙方合约未满返回,须取得船长签署的离船同意书,并电告甲方确认;若遇船长电告有渔工用暴力手段使其不得不签署离船同意书,在此情况下,该渔工所取得的离船同意书视同无效,对当事渔工仍做违约处理。

五、凡合约未满又无特殊情况(工伤、急病除外)要求返国者,需承担出境与返国的交通费用。

六、凡渔工涉及下列事项一律以违约论处,遣回国,其往返机票由渔工承担:

1、打架斗殴、破坏公物、挑拨离间、煽动暴力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

2、消极怠工、屡教不改、态度不良或患有重大失职行为者。

3、长期不适应船上生活,工作不能胜任者。

4、不按规定时间登船者,逃亡而被抓获者。

5、经常醉酒、参与贩毒、吸毒、盗卖船方公物,恶意丢弃船方捕鱼用具、鱼货等。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取得解决。当争议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给双方都同意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结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有发生战争、自然灾害或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七条:合同的管辖、效力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厦门捷弘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单):吴丽娇

电话:

乙方:

乙方家属:

电话:

日期:

仔细的看完了后,林乐达签了字,虽然他心里也清楚这合同对他这个渔工的乙方并不合理,可以说吃亏很大。之后,又和吴丽娇有的没的瞎聊了几句就走了,在路上,林乐达却有些忐忑,这回不会是签了“卖身契”了吧?

第三章  上船之前

回到家中后,第二天林乐达立刻去办了护照,按照吴丽娇的要求,目标国家填写了新加坡,出国理由写了个旅游。

体检,要求要到县级以上的正规医院才行。首先作了乙肝两对半的检查,表面抗原、表面抗体、e抗原、e抗体、核心抗体、前S1抗原等都是阴性,没有问题。然后是心电图,林乐达的心跳一分钟只有55下,有些令人担心啊,因为这已经低于人类的正常范围了。咨询了医生了以后,被告知这在年轻人中,仍属于正常。尽管如此,林乐达还是有些后怕,因为这两年他已经不怎么体育锻炼了,心跳应该这么慢吗?

最后是B超,这个项目是要确定没有阑尾炎。排队等了半个上午,吃了午饭又排了一个小时左右才等到。果然还是正常。

约一个月多一点后用快件将护照和体检原件都寄去了厦门市捷弘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吴丽娇说在一个名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保险公司为船员们投了集体保险,林乐达上网去查这个公司,果然存在,是一家总部设在香港的公司。但是进入了该公司的网页后,按照寄过来了保单号查询,却怎么也查不到这一次出海的船员的名字。于是林乐达打了个电话询问:“吴小姐,怎么我在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网站上,按照你给的保单号怎么查不到名字啊?”

那边沉默有四五秒钟,话音有些恼怒,“你知道你们要是出了事我要赔多少钱吗?公司是绝对给你们投了保的!”

“我只是想问问……保险金额是20万元吗?”

又沉默了一阵,“你不会是有别的想法吧?要知道人生不只值20万啊!你还年轻……”

“哈哈哈!”真的有些秀逗,好像害怕林乐达会轻生一样,“怎么会呢?我只是有些谨慎的问问而已,毕竟现在……”

“保单是没有问题的,可能是保险公司的网页还没有更新吧,再等几天就有的了。要不这样吧,我给你一个他们在厦门分公司的电话,你可以去问问,Qī.shū.ωǎng.我就在那里给你们投保的。”

“好吧,也不用了,我只是问问你可以安心就好。”不过,林乐达也没有打算在这个细节上过于纠结。

“12月27号,到广州报道,带好随身衣物和240元出关费,埔穗酒店的总台报道,地址在广源新村景泰直街,好又多的对面。如果是火车坐过去的话,可乘805或257路公交在广园新村下车,过人行天桥往北走200米。广州车站的话810路公交在广园新村下车。天河客运站乘257路在广园新村下车。去报道那天住宿是免费的,如果你提前去了,住宿要自理。”

“明白了。”

……

林乐达还是提前三天到了广州,找到了埔穗酒店,一个无星级酒店,实际上就是一个招待所性质,除了报道前一天由公司出住宿费之外,林乐达自费住了三天。既然来了广州,也要走走看看吧,这两天里林乐达去了沙面岛看了殖民地时代留下的欧式建筑物;去白云山时顺便去了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向这些为这些民族英雄们鞠躬致敬;越秀公园向孙文纪念碑鞠躬致敬。

到了报道那天,来的船员非常多,这大概是台湾的渔船们在广州指定的渔工招待所了。林乐达在总台查询到了同是捷宏中介公司的另两名船员的房间。去看看吧,先联系一下感情也好。先找到的是黄家文,福建三明人,身高一米六多一点,相貌颇为英俊。之后又找到了韦东石,广西人,身高接近一米六,相貌一看就属于是老实孩子的类型。三人再加上一个韦东石的室友一起聊了起来。韦东石的室友是福建龙岩人,姓陈,和林乐达等三人都是第一次出海。

“韦东石,你们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小陈问道。

“350美元,300块公司寄到家里,50块在船上拿。”韦东石答道。

“我来之前等船等了一个多月,还拿到了10元人民币的等船费。”黄家文补充道。

小陈又问:“你们没有交钱给中介吗?”

“没有。”林乐达看向小陈,“你有交了吗?”

“我交了啊,6,000元人民币,中介商是我父亲的朋友。你们可真好啊,我一个月工资还只有1,500人民币。”

“不会吧,你的工资也比我们少啊,还是熟人介绍的……”黄家文大为不解。

这时,房间内进来一个近50岁的男子,小陈向大家介绍道:“这位是我父亲的朋友,我才刚满18岁,他不放心,一定要送我来。”

进来个大叔,一时气氛有些冷场。这时那大叔不知是和我们聊天还是在自言自语:“每个人有每个人赚的钱……”

林乐达心里恶意的猜想,可能不是出于照顾朋友之子来送行的吧,搞不好是来做监视的,怕中途小陈这孩子听了什么三言两语的,跑回来不敢上船才是真的。不过,林乐达没有说出来,毕竟,这小陈和他不是同一个公司。

……

之后,林乐达也与黄家文聊到了这个问题,二人一致认为自己非常幸运,没有遇上更黑的公司。晚上,林乐达给家里父母、女朋友打了上船前的最后一通电话。虽然他们一致反对林乐达出海,但林乐达还是请他们安心。

……

27日晚上,组织船员们去机场的代理商出现了,自称是福建宁德人,告知林乐达、黄家文、韦东石要上的船是發春六号,是属于發春海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船只,公司地址在高雄前镇区渔港南一路806号或高雄市佛佑路218号。

28日上午到了广州机场,遇到了同是發春六号的另外三个大陆船员:陈二兵、向增寿、陈二兵的表弟赵恒通。

林乐达从代理商那里拿到了护照,一看签证是泰国的旅游签证,记得在公安局申请护照的时候目的地填的是新加坡。“怎么签证是泰国的,不是新加坡吗?”林乐达向大家问到。

“是新加坡吧?”四川人向增寿回道。

林乐达指着签证上的相关的泰王国的字样给向增寿看,“是这里,这里写了是泰国的签证。”

“全是英文鸟字,你能看得懂?”向增寿像看怪人一样看着林乐达,“你搞错了吧,是新加坡吧?”

林乐达无语了,明明是泰国。

……

坐飞机到了新加坡,大概是傍晚时分了。新加坡这边的代理商把林乐达等人开车送到了港口,等小船来把他们送到發春六号。晚饭是代理商提供的。

在港口里,有很多家店铺,林乐达是个爱逛爱走的人,自然是不会错过。来到一个专卖皮带、皮包的店里,随意的看了看,比较便宜的都要十多、二十多新币,1新币约等于4.8人民币,物价确实比国内要贵了不少啊。店主是两个二十多岁的女孩,一个包着黑色的穆斯林头巾,另一个是大马的华人。华人女生比较胖,说着一口流利的华语;那穆斯林则非常秀丽,虽然也有华人血统却不会说华语。

“你们大马人怎么想到来新加坡开店啊?”

“新加坡的钱比较好赚啊,呵呵。”

“真的吗?那以后我也来新加坡开店好了。”

“那你不要来抢我饭碗啊。”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