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自那时起,这名字便在她脑海里生了根,安了家。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少女懵懂的梦里,总有白衣少侠翩然而落。俊美容颜犹如神祗,在漫天飞舞的雪絮中回眸浅笑。
再后来,她渐渐长大。少时的眷念和崇敬慢慢淡去,亦能够为他那时的小小圆滑了然而笑。只是,心中总还是存着一份感激与无法言说的些许好感。
让她在此时重新面对着他。仍难免有期盼。
——纵使做不成夫妻,总还可以做朋友吧?
林晚晴以前的十六年生命中,从未有过朋友。
第一,她实在太美丽了。
女人不愿意与她做朋友,男人又不甘愿只与她做朋友。更重要的是,她长年养在深闺,身边除了父母姐妹就是绝不敢与她交朋友的丫鬟小厮。
所以,她很珍惜这辈子的第一份也很可能是最后一份的友情。
与裴彦书在三皇府的桃花林相谈甚欢,翌日,她又忍不住偷偷遛出家门找他玩。
两人肩并肩,压大街。
裴彦书坚持,让林晚晴戴着面纱。因为以往他一个人走在路上时,十个人里面肯定会有一半回头,剩下那一半是男的。就这样已经造成他行进的困难了。可是如果再加上林晚晴,他肯定那绝对是寸步难行。
林晚晴欣然接受,戴着面纱也丝毫没有影响她的玩性。她很久没有上街逛过市集了,瞧见了什么都觉得新鲜有趣。
“彦书哥哥,你看,我戴这只簪好看不?”
裴彦书凑过脑袋,摇头道:“式样太旧了。不衬你。”他从摊上娶下另一支,白玉绣成一只栩栩如生的凤凰,“试试这个。”
古镜中的少女眉目如画,肤如凝脂。配着白玉簪子便似有一股飘然欲去的仙气。
便连旁边另一位买簪子的姑娘都不住赞道:“这位公子真是好眼光!”
裴彦书一听到赞美便掩不住地高兴,主动道:“姑娘,,要不要我也帮你挑一支?”
那姑娘欣然答应。他仔细挑了一阵,选出一支银边牡丹花的,中间还镶着一窜细珠。那姑娘插在头上一瞧,喜爱得不得了。连声道谢。
林晚晴不由笑道:“彦书哥哥,你真该重投了胎生做女人的。”
裴彦书边拿了一支男式的木杈朝头上插,边笑道:“可不是只有女人才能打扮的。要说到胭脂啊,水粉啊,衣裳之类,我可比你在行得很!”
她瞠目结舌:“胭脂水粉你也懂?”
“那当然了。待会就带你去粉香阁长长见识!大叔,我要这几个簪子,多少钱?”
林晚晴看他除了自己的白玉簪子外,又多拿了两支式样朴素的女式发簪,便好奇道:“送给谁的?”
裴彦书很自然道:“若惜啊。她不喜欢太繁复的。”
林晚晴顿时了然,取笑他道:“彦书哥哥可真是难得的好相公。出来逛街也还惦记着娘子呢。”
他闻言脚下一个趄趔,险险站稳。“你胡说什么呀?”
林晚晴一捅他,暧昧地眨眼:“我知道的。别不好意思了。是自小定的娃娃亲对不对?当年我爹去你家提亲时,你娘就告诉他啦。”
他脚下又一滑,差点没被自己的吐沫呛死,拔高八度的声音道:“你爹?提亲?!”
“是啊。”林晚晴神色倒是挺坦然的,“当年你救了我以后,我回家就跟爹说一定要嫁给你。后来我爹拗不过,就去跟漠大人提亲了。可是,你娘说,你已经自幼订下娃娃亲了。跟那位姑娘也是青梅竹马一同长大,感情好得不得了。”
“若……惜……” 听这个描述,一定是若惜了。可是,他什么时候跟若惜订过娃娃亲?!他这个娘……
林晚晴看他神色不对,还以为他是为了自己尴尬,于是轻松笑道:“彦书哥哥,你放心。我早就没有那个念想了。我现在,纯粹拿你当朋友呢,更确切说,是好姐妹!”他简直比她还女人,熟悉胭脂水粉,衣服发簪,喜欢聊人是非,喜欢被人夸貌美……“其实,我挺想见见若惜姐姐的。她跟彦书哥哥,一定很配吧?”
“配……”配个大头鬼。
他沮丧道:“别提了。前几天刚吵翻了。”
“啊?为什么?”
“说来话长。不是要带你去粉香阁见识么?我们边走边聊吧。”
“最近寒暖交接,正是各种疫病多发之际。有些预防的草药,譬如,羌活,防风,白芷……”
若惜忽然停下脚步,一旁的赵明安不由奇怪道:“怎么了?”顺着她停滞的视线望去,看见不远处卖簪子的小摊旁那一男一女,“恩?那不是裴公子么?他旁边戴面纱的是?”
“还有苏叶,银花,连翘……”她很快继续念道,神色始终未曾变动过,仿佛刚才看见的只是幻影。
林晚晴站在粉香阁琳琅满目的柜台前感叹:“原来是这样啊……若惜姐姐确实过分了些,怎么能那样说彦书哥哥呢?不过……她说得其实也有道理啊……”
裴彦书立刻扑过来作势掐脖子,她忙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觉得,其实彦书哥哥你多才多艺,又懂得很多东西,完全可以做点更有意义的事情啊。”
“什么意思?” 怎么跟小安子说得一样,他有听没懂。
林晚晴貌似也有些困扰:“我也不晓得。不过我整日在家抚琴作画,自己总是觉得很无聊。如果能像若惜姐姐一样治病救人,不会闲得发慌,又能帮到别人。一定比闷在家里开心吧?”
“这……”她一说,倒让他难得有了些感触,“确实有时候会觉得无聊。流云阁好久没换过姑娘了,唱来唱去总是那几首曲子。醉仙楼也是,菜单年年重复,连店小二都是数年不变的老面孔……恩?”他目光在柜面上搜寻一阵,未找到欲找的东西,便抬头问道:“老板,你店中可有新鲜胭脂花制成的纯胭脂?”
“公子,那种不易保存。我们已经不出售了。”
他闻言便有些失望,一会儿又高兴道:“我有法子了!”
林晚晴被他拉着一路跑出粉香阁,气喘吁吁道:“彦书哥哥,要去哪里啊?”
“去找红蓝花!我要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才是最好的胭脂!”
拾柒
“试试!” 他举着白色的玉盒子,神色有些急切。
林晚晴拿指尖沾了一些,细腻润滑的凝膏在掌中柔柔铺开,颜色较店中卖的厚重多,艳红一片。
她渗点水,化开。轻轻拍在面上,只觉脸颊水般温润,一阵甜香腻人。
犹在惊叹,裴彦书已扳过她面容,满意笑道:“不错不错!颜色好看得很!”
“这……是你昨日拿回家的红兰花所制?”
他点头,得意洋洋道:“不错。那可是上等的红兰花。况且,我今日一早趁着露水采下,仔细淘了数遍才得到最澄净的胭脂。怎样?够香够艳吧?”
何止是够香够艳,“简直是绝品!比我先前用过的那些都好上太多了。” 她林家也算是名门大户,林家小姐所穿所用当然都是出名的字号。今日才知,那些所谓的昂贵胭脂却原来有多粗劣。
她望着他的眼神,由衷赞美叹服。“彦书哥哥,你真厉害。”
他笑得快合不拢嘴,一派少年持剑江湖的意气风发,“这是我不屑于出手罢了!否则,京师哪有粉香阁之流的立足之地?”
他枉置豪言壮语,却叫女子无意间上了心。
林晚景踌躇道:“彦书哥哥,你想过没,真的可以自己动手做的。”
“做什么?”他听得糊涂,不明所以。
“像粉香阁一样,开一家自己的店。”
他瞳孔越睁越大,半晌,难以置信地尖声道:“啥?!”
林晚晴便重复一遍,语气较先前确定许多,“我说,我们可以像粉香阁一样,开一间属于自己的店。”
裴彦书立即用高出原声两倍的声调道:“你让我去卖胭脂水粉?!”
她认真想了想道:“不只是胭脂水粉,还可以卖衣服,首饰。只要是彦书哥哥你拿手的东西,我们一定都可以卖得比别人好!”
他用一种看疯子一样的眼神看着她。
林晚晴却显然为这个“奇思秒想”兴奋不已。“彦书哥哥,你这么有穿着打扮的眼光,为何不好好利用呢?你挑中的东西大家一定都喜欢!”
他才不屑,“那又怎么样?就因为这么个烂理由要我去卖东西?开什么玩笑!做生意是下等人的事情!”
“彦书哥哥……”
“行了!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发疯的。”当初,江言豫那小子把什么“品味与洞察力”的马屁话都甩出来,外加他娘这个重压,也没能让他退一步。面子问题就是他的原则问题,他绝对不会……“那你就不想让若惜姐姐对你刮目相看吗?”
……未尽的宣言顿时梗住。
片刻,他嗤笑,“开个小店就会让若惜对我刮目相看吗?”
“自食其力会。”
他唇边的耻笑在她坚定自如的目光中渐渐萎缩,凋谢。
“不可能吧?”
犹豫,半信半疑。
“真的……吗?”
“那……”再挣扎一阵,缴械投降:“可以试试。”
开店。
……要怎么做?
裴大公子不知道,林大小姐也不知道。
不过,不知道没关系,找知道的人问问不就行了?
“卖什么不是卖。卖衣服首饰应该跟卖药也差不多吧?”
赵明安苦笑:“裴兄,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是,我们保生堂与沁春堂不同,并没有自带药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