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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文章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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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书籍名:《2009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文章百篇》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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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痛心!愤慨!得知这悲惨事件,我们仿佛看到了在受害婴儿家庭里,年轻父母们欲哭无泪的双眼。

            是啊,谁能想到这些花朵嫩芽般的可爱小生命,刚来到世间几个月,还没学会叫爸爸妈妈,就已经被营养比米汤还不如的劣质奶粉夺去了生命!谁能体会本来就穷苦的农村打工家庭,在小宝宝莫名其妙地出现头大、嘴小、浮肿、低烧等症状后将孩子送进医院,而最终看到没法治或没钱治,不得不放弃治疗把孩子抱回家的痛苦心情!谁能想到这些无良商人制造的让孩子喝了等于慢性自杀的劣质奶粉,虽然今年春节前当地工商部门已进行专项整治,却还“执著”地在阜阳、亳州周边一带农村集镇里甚至一些城市的批发市场里大行其道!

            生命之花正日渐枯萎,又消亡得如此轻易。不能容忍劣质奶粉继续兴风作浪!不能容忍劣质奶粉继续谋财害命!必须尽快让这一令人心痛的事实通过报道大白于天下!

            一石激起千层浪

            劣质奶粉报道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很快,我们掌握的线索得到了证实,我们满腔的义愤化成了文字。

            4月5日出版的《半月谈内部版》第4期,刊发了由本刊独家策划组织、新华社安徽分社记者周立民采写的《劣质奶粉吞噬生命之花──阜阳婴儿“大头怪病”追踪》一文。这篇报道如同引爆了一颗深深隐藏着的地雷,成为四五月份的舆论热点。

            这篇报道打响了揭开劣质奶粉为害之烈真相、清剿劣质奶粉的第一枪。报道发表后,在舆论界迅速引起“连锁反应”:在本刊付梓印刷前,新华社内服务专线看到本刊签发的这篇稿件后,于3月29日抢先编发,当时《新华每日电讯》进行摘编刊发,一批地方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发了这条新闻。到4月中旬,本刊报道在新华网重头栏目——“新华头条”中转发,《中国青年报》以整版篇幅全文转载,人民网、新浪网等近百家网络媒体全文转载,并纷纷开辟专栏,动态跟踪报道劣质奶粉事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纷纷给本刊编辑记者打电话,请记者在劣质奶粉专题广播节目中做电话连线或咨询赴阜阳采访事宜;《东方早报》、《新民周刊》等多家媒体派出记者前往阜阳采访。包括美联社、法新社在内的许多外国新闻机构,也对劣质奶粉事件进行了关注和报道。

        申论热点:三农问题观点集锦

            “三农”问题实质上是“三民”问题

            我国的“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社会的“老大难”问题,很长时间以来受到国家上下、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改革开放以来连续几年中央的“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的。各级各种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和播放关于“三农”问题的文章和节目不计其数。说“三农”问题是中国的“头号”大问题也不为过。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其核心是“农民”问题。农业是农民从事的劳动职业,但从事农业的并不都是农民,如原国营农场的职工不叫农民却称为“农业工人”。农业问题主要是农产品短缺,计划经济下主要表现为农产品低价格问题,农业劳动低生产率、低收入问题,农民劳动低积极性问题,其根本原因是计划控制过死;改革开放以来,虽然许多农业基础设施仍然落后,抗灾能力低,但农民劳动积极性低的问题解决了,农产品短缺问题基本解决了,反而出现了农产品剩余、卖难;农业劳动生产率虽然提高了,但剩余劳动力没有出路,劳动资源严重浪费,归根到底导致农民低收入问题不得解决。农村是农民居住、劳动、生活的场所,农村的卫生环境脏、社会治安乱、文化教育条件差,无非是大多数农民的生活处境脏、乱、差,农村的贫困、落后无非是农民的贫困、落后。所以说,农村问题归根到底也还是农民问题。

            “三农”问题表面看来是“农”的问题,而其实质是“民”的问题,是“三民”问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低,新的就业门路少,收入少;卖难、买难,消费水平低;缴税重、缴费多,负担沉;出入行路难,就医看病难,子女上学难,文化素质低,是农民的生活问题,是“民生”问题。城市的招工常有“城市常住户口”条件,农民就业备受歧视,因为身份的限制缺乏劳动就业选择权;居住受户籍制度的制约,长期以来动辄被收容遣送,没有迁徙权;农民基本上没有社会保障,一旦在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没有“避风港”,甚至失去“生存权”;计划经济下对自己的产品没有讨价还价权即自由处置权;改革开放至今农民对承包土地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即使经营权也常受侵犯;对本应是自己的土地没有自由处置权,只有辛勤种植或被动接受“国家”低价征用的义务;农民还没有组织自己协会的权利。这是农民的“民权”问题。农民虽然从法律上可以自己选举村民委员会、但这种村民自治组织的选举常常受到乡镇政府的有力和有效的干预、选举出来的村委会成员要从乡镇政府那里领取“补助”、接受“指示”,还时刻接受同村的党支部的领导;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真正是农民的代表极少,而且越到高层越是稀少,说话的份量也越轻;在实际行使国家权力的各级政府中,干部是专职的,是“国家财政供养”的、“吃皇粮”、“吃财政饭”的,他们根本不是农民;他们也不是农民选的,而是上级指派、上级任命的,因此也不可能代表农民。农民不能直接、也不能有效地间接选举各级政府甚至最基层的乡镇政府的领导;政府决策圈里是清一色的官员,农民不能参与决策、只有被动接受既定政策,这是农民的“民主”问题。

            然而,“民主”问题也是“民权”问题,也就是农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问题。现在选人大代表,哪怕是基层选举,往往是上级指定候选人。选民们对这些候选人一般并不了解,甚至根本不认识,所以选举时无所谓参加不参加;因为没有竞争,没有比较,参加也是只能选举已经指定的候选人;不是上级指定的候选人而被选上的机会即使不说没有,也是凤毛麟角。至于政府领导成员和主要领导者,当然更是上级委派或任命,选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很难说有哪一位主要领导是通过真正的选举产生的。被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点名批评的河北省原人大主任程维高,曾经在河北省由省长、书记一直任到人大主任总共长达十来年,河北群众对他早就议论纷纷,但别说农民,就是全体河北人民,长期以来就是奈何不了他;直到“给河北人民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之后,才由中央给以“开除党籍,撤消正省级待遇”的纪律处分。现在的选举机制和程序不能保障农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际上也就是架空了农民的这种“民主”权利。

            孙中山先生在近百年前提出著名的“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那是针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说的。现在这里所说的“三民”问题,显然不能与那时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相提并论。但是,“三民”问题与“三民主义”也不是毫无相通之处。要解决“三农”问题,实际上就是解决“三民”问题,就是要把“农民”首先认定是国家的“公民”,是社会的“人”、社会的“民”,而不单纯是农业、农村的“农”。

            “民趋利如水走下,四方无择”,这是中国古代文人对人口流动规律的浅显认识;“人挪活,树挪死”,则是普通百姓对人口流动意义的朴素说法。然而,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对户籍的管理,对人口流动的控制。从根本上说,这也是自给自足的小土地生产方式所决定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时代提出了对人口流动的要求。十八世纪七十年代,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注意和研究了劳动力流动问题。他猛烈抨击当时欧洲残留的封建制度说:“劳动所有权是一切其他所有权的主要基础,所以,这种所有权是最神圣不可侵犯的。……不让劳动者以他认为正当的方式,在不侵犯他邻人的条件下,使用他们的体力与技巧,那明显是侵犯这最神圣的财产”;他严厉批评当时英格兰的法令“妨碍劳动和资本的自由活动,使不能由一职业转移到其他职业,由一地方转移到其他地方,从而使劳动和资本不同用途的所有利害,有时候出现令人非常不愉快的不均等”;他特别指出“获得居住权的困难,甚至妨害一般劳动的自由移动。英格兰的乱政,恐以此为最”。(《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斯密的立场是革命的,观点是鲜明的。

            欲求农民“民生”问题的解决,除了在具体的就业政策方面放弃只对城里人优惠、而对农民歧视的倾向外,更根本的是改变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让广大农民能够享受“国民待遇”。我国的所谓“农民”正是相对于城市居民来称呼的,它早已不再单纯是一种职业者的名字,而是一种身份的称谓。长期以来,农民难以同城市居民享受平等的基本公共产品,例如城里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由国家承担经费,而农村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却由农民自己承担经费,不公平的政策直接导致中国的文盲、半文盲主要分布在农村,使得农民就业更加困难。再比如,近年来发达地区盲目“造城”、“造镇”,大中城市随意地扩大面积,征用农村土地,农民无法抵挡,很多被迫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田地,他们中一部分不能进行正常劳作,沦为公开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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