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书

2009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文章百篇

保存到桌面 | 繁体人人书 | 手机版
人人书 > 科幻小说 > 2009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文章百篇 > 第18章

第18章

书籍名:《2009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文章百篇》    作者: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不但这样,他还反对为读书而读书的倾向。他主张读书要求实际运用,并且要用得灵活,即所谓“透脱”。你看他的这些主张,难道不是一种反教条主义的主张吗?他的这个主张,过去很少有人注意,因为他的声名远不如朱熹等人,但是他根据自己读书的经验而提出了这种主张,我想还是值得推荐的。

            作者通过对一段文言文的阐释,借以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我们也可以对一些难以理解的观点进行条分缕析的阐述,以使观点鲜明、突出。

            (五)反弹琵琶法

            对于有些似成定论的问题,如果仔细分析一下,你就发现未必恰当。这就需要我们拿出破旧立新的气魄,推翻传统的看法,提出新的见解。这种逆向思维出新意的方法,我们称之为“反弹琵琶法”,它可以打破陈旧观念,使新的观念出台。

            比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千百年来流传至今的名言,似乎是不可移易的真理,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这个观点意在强调环境对人的影响作用,但外因总是要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的,因此在一定的条件下这句话是不对的,是有一定局限性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写出《近墨者未必黑》这样的文章,来阐明我们的观点:每个人都应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不过大家在运用反弹琵琶法时,要注意不能刻意地标新立异,而没有事实根据,那样就不是思路的创新,而成为哗众取宠了。

        申论考试的应试方法

            一、阅读材料的方法

            阅读材料是作答申论要求的基础环节,因此必须根据申论要求,认真地反复阅读全文,仅仅阅读一遍全文是不够的。一般地讲,阅读一篇材料往往先通读一遍全文,然后在此基础上带着问题进行细读。根据问题的难易,细读可以进行数次。

            通读即快速扫阅全文,了解材料的题材、体裁、结构和逻辑关系,了解材料的主要内容、主要问题以及主要问题的类别和性质。通读时,应注意提高阅读速度,防止时断时续。阅读中注意力不应过多地用在数据、人名、地名等某些细节问题上,而应抓住关键词语和关键语句快速扫阅全文。

            细读是指在通读的基础上,根据申论要求,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阅读材料,把握材料的细节,判断和推敲材料的言外之意,为作答申论要求做准备。进行细读时,就要进一步明确材料的主要内容和主要事实,弄清材料中涉及的具体的人名、地名、数字以及事情发展的前后逻辑联系;弄清主要问题形成的特殊原因和条件,把握其主要矛盾;挖掘隐含在材料中的深刻涵义,归纳出可资论证的观点。

            二、概括主题的方法

            概括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就是用简明的语言文字,准确地概括主要问题的内容、性质,阐明主要观点和看法。具体到写作上,则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地说,它类似于普通文体写作中的综述,即在综合叙述事实的基础上,适当地加以评论。

            概述主要问题是建立在对材料内容和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的基础之上的。材料中所反映的内容可能是多方面的,包含的意思可能是多层次的,反映的观点可能差别很大。因此,分析和归纳问题时要有所侧重,即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搞清问题的针对性,不能面面俱到。在概述主要问题阐明观点和看法时,要避免片面性和绝对性,适当把握分寸:

            三、提出方案的方法

            考生可根据给定材料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其类别与自己以往收集的这一类别的社会问题进行比较和印证,认识该主要问题形成的普遍规律以及一般的解决方案,同时根据该主要问题形成的特殊原因和条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一般性解决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提出方案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因此,提出的方案就要针对问题产生的现实原因、条件和具体环节,提出各种解决办法,消除问题在各个主要环节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从而使问题得以解决。提出方案不可能一步到位,方案中可能有不完善的方面,因此,要对方案反复论证评估,查找漏洞,不断进行调整和修正,从而使最终方案成为可选的最佳方案。而所谓最佳方案,就是指方案首先必须合理、合法,不与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相抵触;其次,方案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后,方案必须以较小的成本、较小的风险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

            在表述解决方案时,要有一定的逻辑顺序,要层次分明,前后照应,不能杂乱无章,更不能相互抵触。

            (四)论述问题的方法

            申论考试中的议论部分,实质上就是给材料作文,即根据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形成自己的观点和论点,并对此加以论证,写一篇1200字左右的议论文。议论部分是申论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分数基本上占申论考试总分数的一半,可以说,根据申论材料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议论文,对申论考试尤为重要。因此,考生须用大部分时间构思并写作议论文。

            1.立论

            立论是写作议论文的关键环节,立论就是确定议论文的中心论点。由于申论考试的议论文部分是根据所给材料引申和归纳出论点,并在此基础上旁征博引,展开论证的,因此,立论就必须立足于给定材料,从中挖掘出可资议论的中心论点。这就需要抓住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表明自己对这个主要问题的立场,要么赞成,要么反对,不能模棱两可或骑墙居中。

            在立论中,要注意处理好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立论要联系社会现实,有针对性。申论考试所给材料都是反映社会某一方面的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因此,考生要在立足于给定材料所反映问题的基础上,广泛联系社会现实中相同性质的问题,即联系所有这一类的问题,从中引申归纳出自己的中心观点。只有这样的论点,才能具有更广泛的社会现实性,才更有意义。

            (2)立论要正确、鲜明、集中、深刻、新颖。立论正确是指论点必须是从给定材料中引申出来的合乎社会普遍认同的观点,能够揭示问题的本质,符合客观规律。如果立论脱离给定材料,则会离题万里,劳而无功。立论鲜明是指论点要是非明确,立场坚定。立论集中是指议论文中只能有一个中心论点,即论点要高度概括,能表明作者的主要看法和主要观点,决不旁逸斜出。立论深刻是指论点见解有独到之处,能发人所未发,见人所未见。立论新颖是指论点不人云亦云,不拾人牙慧,能给人以新的启迪。

            2.拟足标题

            标题是作者给文章所起的名字,电称文题或题目。标题是文章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文章的眼睛,跟文章的思想内容、题材、情调、色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好的标题绝不是信手拈来的,而是需要花一番心血才能拟好的。好的标题往往有品位,能引起读者兴趣,产生急于读下去的强烈欲望;能帮助揭示主题,有助r读者理解文意;能打动读者.会给人留下鲜明的印象和难忘的记忆:因此,写文章必须把标题拟好。

            标题的拟定因文而定,没有固定的格式。议论文中常见的标题的拟定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

            (1)标题直接点明主题c这种标题开门见山,一目了然.使读者一看就能把握文章的题旨申论考试中一般用这种方法拟定标题,即把中心论点高度凝练和概括,并使其成为文章的标题,表明自己对给定材料所反映主要问题的看法和观点,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立场。

            (2)标题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这种标题只说明文章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并不表明作者对这些问题的态度和观点。申论考试中若用这种方法拟定标题,就要使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成为论题,并附表示议论文体裁的语词。

            (3)标题运用设问、比喻或象征的手法。这类标题针对性强,引人注目,能启发人思考。

            (4)标题引用语录或诗句,这类标题的拟定一般引用革命导师、英雄人物的话或现成的诗句

            当然,标题的拟定方法还有很多,但无论用什么方法拟定议论文的标题,都必须保证拟定好的标题准确、醒目、新颖、精练。

            标题准确是指标题切合文意,准确反映文章的思想内容,防止过宽或过窄。如一篇只介绍学习方法的文章,却用上了《论学习》这样一个标题,显然是犯了大题小作的毛病。如果一篇泛论成功道路的文章,却拟了一个《一次意想不到的成功》这样的标题,这就犯了小题大做的毛病。

            标题醒目是指标题必须鲜明地表现文章的内容,具有浓厚的时代色彩和强烈的战斗性,同时,也要有较强的视觉性,并要注意字数的安排和结构的整齐。

            3.结构安排

            在解决了立论和标题后,就需要进行结构安排,对文章内部的观点和材料进行合理安排,也就是确定议论文的结构。结构安排得好,文章的思路就清晰,论点就突出,说理就“言之有序”。

            相反,不仅思路混乱,层次不清,还会影响说服效果。一般来说,议论文都有中心论点,它贯穿全文,统帅若干论点和论据。写议论文时,要对这些有全面考虑,清楚地安排,使之有纲有目,科学化、条理化。

            议论文的结构和其他文体的文章一样,是"定体则无","大体须有"。"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