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外国人和外国人
迷叶收完,天天刮着小风,温度比以前降低了十几度。灰空中时时浮着些黑云,可是并没落雨。动季的开始,是地主们带着迷叶到城市去的时候了。蓝蓝心中虽十二分的不满意我,可是不能不假装着亲善,为是使我好同他一齐到城市去;没有我,他不会平安的走到那里:因为保护迷叶,也许丢了他的性命。
迷叶全晒干,打成了大包。兵丁们两人一组搬运一包,二人轮流着把包儿顶在头上。蓝蓝在前,由四个兵丁把他抬起,他的脊背平平的放在四个妖头之上,另有两个高身量的兵托着他的脚,还有一名在后面撑住他的脖子,这种旅行的方法在妖国是最体面的,假如不是最舒服的。二十名家将全拿着乐器,在兵丁们的左右,兵丁如有不守规则的,比如说用手指挖破叶包,为闻闻迷味,便随时奏乐报告蓝蓝。什么东西要在妖国里存在必须得有用处,音乐也是如此,音乐家是兼作侦探的。
我的地位是在大队的中间,以便前后照应。蓝蓝也给我预备了七个人;我情愿在地上跑,不贪图这份优待。蓝蓝一定不肯,引经据典的给我说明:皇帝有抬人二十一,诸王十五,贵人七……这是古代的遗风,身份的表示,不能,也不许,破坏的。我还是不干。
"贵人地上走,"蓝蓝引用谚语了:"祖先出了丑。"
我告诉他我的祖先决不因此而出了丑。他几乎要哭了,又引了一句他们的古诗:"仰面吃迷叶,平身作贵人。"
"滚你们贵人的蛋!"我想不起相当的诗句,只这么不客气的回答。蓝蓝叹了一口气,心中一定把我快骂化了,可是口中没敢骂出来。
排队就费了两点多钟的工夫,蓝蓝躺平又下来,前后七次,妖兵们始终排不齐;妖兵现在准知道我不完全帮忙蓝蓝,蓝蓝自然不敢再用木棍打裂他们的妖头,所以任凭蓝蓝怎么咒骂他们,他们反正是不往直里排列。蓝蓝投降了,下令前进,不管队伍怎样的乱了。
刚要起程,空中飞来几只白尾鹰,蓝蓝又跳下来,下令道:出门遇鹰大不祥,明日再走!
"不走的便永远不要走了!"我把手枪拿出来了。
蓝蓝的脸都气绿了,干张了几张嘴,一句话没说出来。他知道与我辩驳是无益的,同时他知道犯着忌讳出行是多么危险的事。他费了十几分钟才又爬到妖头上去,浑身颤抖着。大队算是往前挪动了。不知道是被我气得躺不稳了,还是抬的人故意和他开玩笑,走了不大的工夫,蓝蓝滚下来好几次。但是滚下来,立刻又爬上去,蓝蓝对于祖先的遗风是极负保存之责的。
沿路上凡是有能写字的地方,树皮上,石头上,破墙上,全写上了大白字:欢迎蓝蓝,蓝蓝是尽力国食的伟人,蓝蓝的兵士执着正义之棍,有蓝蓝才能有今年的丰收……这原来都是蓝蓝预先派人写好给他自己看的。
经过了几个小村庄,村人们全背倚破墙坐着,军队在他们眼前走过,他们全闭着眼连看也不看。设若他们是怕兵呢,为何不躲开?不怕呢,为何又不敢睁眼看?我弄不清楚。及至细一看,我才明白过来,这些原来是村庄欢迎蓝蓝的代表,因为他们的头上的细灰毛里隐隐绰绰的也写着白字,每人头上一个字,几个人合起来成一句"欢迎蓝蓝"等等字样。因为这也是蓝蓝事先派人给他们写好的,所以白色已经残退不甚清楚了。虽然他们全闭着眼,可是蓝蓝还真事似的向他们点头,表示致谢的意思。这些村庄是都归蓝蓝保护的。村庄里的破烂污浊,与村人们的瘦,脏,没有精神,可以证明他们的保护人保护了他们没有。
我更恨蓝蓝了。
要是我独自走,大概有半天的工夫总可以走到妖城了。和妖兵们走路最足以练习忍耐性的。妖人本来可以走得很快,但是妖人当了兵便不会快走了,因为上阵时快走是自找速死,所以妖兵们全是以稳慢见长,慢慢的上阵,遇见敌人的时候再快快的--后退。
下午一点多了,天上虽有些黑云,太阳的热力还是很强,妖兵们的嘴都张得很宽,身上的细毛都被汗粘住,我没有见过这样不体面的一群兵。远处有一片迷林,蓝蓝下令绕道穿着林走。我以为这是他体谅兵丁们,到林中可以休息一会儿。及至快到了树林,他滚下来和我商议,我愿意帮助他抢这片迷林不愿意。
"抢得一些迷叶还不十分重要,给兵们一些作战的练习是很有益的事。"蓝蓝说。
没回答他,我先看了看兵们,一个个的嘴全闭上了,似乎一点疲乏的样子也没有了;随走随抢是妖兵们的正当事业,我想。我也看出来,蓝蓝与他的兵必定都极恨我,假如我拦阻他们抢劫。虽然我那把手枪可以抵得住他们,但是他们要安心害我,我是防不胜防的。况且妖人互相劫夺是他们视为合理的事,就是我不因个人的危脸而舍弃正义,谁又来欣赏我的行为呢?我知道我是已经受了妖人的传染,我的勇气往往为谋自己的安全而减少了。我告诉蓝蓝随意办吧,这已经是退步的表示了,哪知我一退步,他就立刻紧了一板,他问我是否愿意领首去抢呢?对于这一点我没有迟疑的拒绝了。你们抢你们的,我不反对,也不加入,我这样跟他说。
兵们似乎由一往树林这边走便已嗅出抢夺的味儿来,不等蓝蓝下令,已经把叶包全放下,拿好木棍,有几个已经跑出去了。我也没看见蓝蓝这样勇敢过,他虽然不亲自去抢,可是他的神色是非常的严厉,毫无恐惧,眼睛瞪圆,头上的细毛全竖立起来。他的木棍一挥,兵们一声喊,全扑过迷林去。到了迷林,大家绕着林飞跑,好象都犯了疯病。我想,这大概是往外诱林中的看护人。跑了三圈,林中不见动静,蓝蓝笑了,兵们又是一声喊,全闯入林里去。
林中也是一声喊,蓝蓝的眼不那么圆了,眨巴了几下。
他的兵退出来,木棍全撒了手,双手捂着脑勺,狼嚎鬼叫的往回跑。
"有外国人!有外国人!"大家一齐喊。
蓝蓝似乎不信,可是不那么勇敢了,自言自语的说:"有外国人?我知道这里一定没有外国人!"他正这么说着。林中有人追出来了。
蓝蓝慌了:"真有外国人!"林中出来不少的妖兵。为首的是两个高个子,遍体白毛的人,手中拿着一条发亮的棍子。这两个一定是外国人了,我心中想;外国人是会用化学制造与铁相似的东西的。我心中也有点不安,假如蓝蓝请求我去抵挡那两个白人,我又当怎办?我知道他们手中发亮的东西是什么?抢人家的迷林虽不是我的主意,可是我到底是蓝蓝的保护人;看着他们打败而不救他,至少也有失我的身份,我将来在妖国的一切还要依赖着他。
快去挡住!"蓝蓝向我说,"快去挡住!"
我知道这是义不容辞的,我顾不得思虑,拿好手枪走过去。出我意料之外,那两个白妖人见我出来,不再往前进了。蓝蓝也赶过来,我知道这不能有危险了。
"讲和!讲和!"蓝蓝在我身后低声的说。我有些发糊涂:为什么不叫我和他们打呢?讲和?怎样讲呢?事情到头往往不象理想的那么难,我正发糊涂。
那两个白人说了话:"罚你六包迷叶。归我们三个人用!"我看了看,只有两个白人。怎么说三个呢?蓝蓝在后面低声的催我:"和他们讲讲!"
我讲什么呢?傻子似的我也说了声:"罚你六包迷叶。归我们三个人用!"两个白妖人听我说了这句,笑着点了点头,似乎非常的满意。我更莫名其妙了。蓝蓝叹了口气。分付搬过六包迷叶来。六包搬到,两个白妖人很客气的请我先挑两包。我这才明白。原来三个人是连我算在内的。我自然很客气的请他们先挑。
他们随便的拿了四包交给他们的妖兵,而后向我说:"我们的迷叶也就收完。我们城里再见。"我也傻子似的说了声:"城里再见。"他们走回林里去了。
我心中怎么想怎么糊涂。这是什么把戏呢?
直到我到了妖城以后,与外国人打听,才明白了其中的曲折。妖国人是打不过外人的。他们唯一的希望是外国人们自己打起来。立志自强需要极大的努力,妖人太精明,不肯这样傻卖力气。所以只求大神叫外国人互相残杀,妖人好得个机会转弱为强,或者应说,得个机会看别国与他们自己一样的弱了。外国人明白这个,他们在妖国里的利害冲突是时时有的。但是他们决不肯互相攻击让妖国得着便宜。他们看得清清楚楚,他们自己起了纷争是硬对硬的。就是打胜了的也要受很大的损失;反之,他们若是联合起来一同欺侮妖国,便可以毫无损失的得到很大好处。不但国际间的政策是如此,就是在妖国作事的个人也守着这个条件。保护迷林是外国人的好职业。但是大家约定:只负替地主抵抗妖国的人。遇到双方都有外国人保护的时候,双方便谁也不准侵犯谁;有不守这个条件的,便由双方的保护人商议惩罚地主或为首的人。这样,既能避免外国人与外国人因妖国人的事而起争执,又能使保护人的地位优越,不致受了妖国人的利用。
为保护人设想这是不错的办法。从妖国人看呢?我不由的代蓝蓝们抱不平了。可是继而一想:妖人们甘心忍受这个,甘心不自强,甘心请求外人打自己家的人。又是谁的过错呢?有同等的豪横气的才能彼此重视,妖国人根本失了人味。难怪他们受别人这样的戏弄。我为这件事心中不痛快了好几天。
往回说:蓝蓝受了罚,又郑重其事的上了妖头,一点羞愧的神气没有,倒好似他自己战胜了似的。他只向我说,假如我不愿要那两包迷叶--他知道我不大喜欢吃它--他情愿出二十个国魂买回去。我准知道这包迷叶至少也值三百国魂,可是我没说卖,也没说不卖,我只是不屑于理他,我连哼一声也没哼。
太阳平西了,我们终于看见了妖城。